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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检察院以多元化救助机制推进司法救助工作

近年来,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检察院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以打造多元救助帮扶为着力点,靠前服务、突出重点,变“上门求助”为“上门救助”,传递检察温情。

建立机制多元化救助暖人心

年仅13岁的小美是一起刑事案件受害人,全家六口人仅靠父亲打零工维持家庭生计,生活十分困难。考虑到小美家在河南,相关心理疏导和转学等问题都需要当地有关部门配合,大冶市人民检察院除了为孩子争取司法救助金外,还安排专人赴当地人民检察院,递交线索移送函,取得该院的接力帮扶。

去年以来,大冶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委政法委、退役军人事务局、司法局、民政局等12家单位建立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整合救助资源、拓宽救助渠道,有力推动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紧密衔接。

跨省联动打通司法救助绿色通道

在办理广西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检察院移送的退役军属陈某因交通事故致残司法救助案时,该院积极协调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检察院、大冶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为陈某落实多元化帮扶措施。其间,该院开通涉军人军属司法救助绿色通道,报请大冶市委政法委缩短审批和发放时间,及时为陈某申请发放救助金。大冶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向陈家发放困难救助金,并且帮助陈父解决就业事宜。同时,与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检察院共同会商研究,决定由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检察院向上级院提请三级院联动救助,为陈某发放司法救助金。

近年来,大冶市人民检察院注重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融合发展,综合运用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督促监护、家庭教育指导等检察救济途径,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应救尽救用心用情传递检察温情

时年14岁的孟某自幼父母离异,随母亲一直寄住在外公外婆家。3年前,母亲遇害,没有得到任何赔偿,生活更是雪上加霜。获知这一线索后,大冶市人民检察院主动联系孟某及其法定代理人,告知司法救助政策,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其争取到司法救助金,还争取爱心企业主动承担孟某就读中专的学费。

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将司法救助对象从单一的刑事被害人、民事申诉人拓展为未成年人、退役军人等特殊群体,确保应救尽救。2022年以来,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87件,发放救助金109.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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