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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履职有温度、高质量 吉林临江检察用工作成效情暖边城

近年来,吉林省临江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紧紧围绕“六个临江”建设,始终坚守“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检察工作理念,以“三种履职”促推“四大检察”融合发展,依法能动履职,切实把“三个善于”融入检察办案全过程,贯穿法律监督各环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擦亮鲜明政治底色。

异地阅卷

倾情服务让群众暖心

“异地阅卷不仅提高办案效率,还节约了办案成本,减少了差旅风险,我为检察机关的人性化服务点赞!”此前,湖南省的姚律师在电话中向临江市人民检察院案管中心的干警表达了感谢。

2023年2月8日,临江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律师异地阅卷试点工作座谈会,临江市司法局相关领导、律师代表以及人民监督员参加了座谈会。会上,临江市人民检察院相关领导对《吉林省检察机关开展律师异地阅卷试点工作方案》进行了解读,详细介绍了试点工作的目的和宗旨,并结合律师阅卷工作实际,对异地阅卷模式的应用场景进行了讲解,同时向与会人员发放了《律师阅卷指引手册》,为律师进行异地阅卷提供指导。

2023年3月17日,临江市人民检察院与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检察院协作,完成了临江市人民检察院首例跨省异地律师阅卷工作,让律师在千里之外顺利看到了电子卷宗,这才有了前文的一幕。

据了解,当时,远在湖南省临湘市的姚律师是临江市人民检察院正在办理的一起刑事案件当事人的辩护人。湖南省临湘市与吉林省临江市相隔2300多公里,如果到现场阅卷,跨省出行存在着诸多困难。姚律师在了解到检察机关为律师工作提供了异地阅卷业务后,便立即向临江市人民检察院提出了申请。

接到申请后,临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与临湘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取得了联系,两地检察机关密切协作,及时通过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异地办理通道,让姚律师顺利完成了阅卷工作。

“‘异地阅卷’让‘数据’代替‘律师’跑,实现了外地律师在家门口就能阅卷,简化了阅卷流程,节省了辩护人的时间,更节约了司法资源,切实做到了让群众满意、让诉讼参与者暖心,体现了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宗旨。”临江市人民检察院案管部门负责人介绍。

“检护民生”

守护“生命通道”让群众放心

消防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是及时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临江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协同行政机关开展专项行动,根治消防通道占用、标识不清等问题,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确保“生命通道”安全无阻。

临江市位于吉林省东南部,因地处山区,很多老城区改造后存在着消防通道规划不规范、标识不清的问题。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私家车数量剧增,导致停车位紧张,车辆占用消防通道现象时有发生。

今年3月,临江市人民检察院收到了“益心为公”志愿者通过“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提供的案件线索,称临江市辖区内多个消防通道被违规占用,消防通道设立不达标,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了侵害。收到线索后,临江市人民检察院立即组织干警对全市消防通道展开了摸排调查。

3月19日,临江市人民检察院对规范消防通道安全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发现,临江市某浴池门前立有消防通道标识牌,但门前全部为停车位,并停满车辆;临江市某小区消防通道上堆积着杂物;一些单位和小区消防通道上停放着车辆……此次调查摸排共涉及6个街道,发现主要问题为汽车停放占用消防通道、消防通道规划不规范、杂物堆积占用消防通道等,公共安全存在隐患。

3月20日,临江市人民检察院与临江市应急管理局、临江市消防大队进行磋商。次日,临江市人民检察院邀请临江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办公室、应急管理局、消防大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共同召开了规范消防通道安全联席会议,明确了整治消防通道安全过程中各部门的责任划分,确定了下一步的工作方向。同时,针对如何解决车辆占用消防通道、堆放杂物堵塞消防通道、消防通道标线不规范等问题提出了解决对策。

3月25日,临江市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向临江市应急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联合消防救援大队对全市消防通道进行规范并建立排查台账。同时,与临江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办公室、应急管理局、消防大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安局5个行政机关联合发文《关于印发规范临江市消防通道联席会议纪要的通知》,督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消防通道专项整治行动。

消防通道就是“生命通道”,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将会严重影响公共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临江市人民检察院肩负着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使命和责任,他们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为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保驾护航,体现了检察公益诉讼“检护民生”、检察为民的宗旨。

司法救助

主动作为让群众安心

临江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宗旨,综合运用经济救助与心理疏导、司法救助与社会帮扶等手段,实现多方合力、联合帮扶,运用个性化、差异化的救助帮扶模式,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就读于临江市某高中的宋某在父母离婚后与母亲一起生活,并商定由父亲每月支付抚养费。然而,宋某的母亲未尽到抚养义务,父亲也未给付抚养费。现如今,宋某与姥爷一同生活,而姥爷体弱多病,难以照顾宋某。无奈之下,宋某向临江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民事支持起诉申请。

临江市人民检察院接到申请后,经了解发现,宋某生活困难,且由于长期得不到亲情的关怀产生了严重的抑郁倾向。据此,临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支持起诉,临江市人民法院当庭作出调解。

不久后,检察院办案人员在开展回访工作时发现,宋某的父母仍未履行义务。办案人员考虑到宋某父母生活困难,客观上履行不能,若强制执行会使宋某与其父母的关系更加紧张,同时也会使其父母变成失信人员,对宋某日后的工作、生活都有着诸多不便。结合实际情况,临江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将该线索移送至控告申诉部门。经审查,控告申诉部门认为宋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临江市人民检察院随即提请吉林省人民检察院为宋某发放1万元司法救助金。

临江市人民检察院还联合街道、派出所、学校等单位多次召开座谈会,协调学校为宋某落实减免学杂费等教育帮扶政策。同时,联系临江市爱心企业家、商会对宋某进行资助,解决其后续生活、上学问题。此外,还协调街道工作人员对宋某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修复因家庭和诉讼所造成的心理创伤。

临江市人民检察将继续发挥好支持起诉检察职能,以有温度、高质量的检察履职践行新时代检察机关的使命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