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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两年来,甘肃省司法厅擎巡察利剑激浊扬清、革弊立新

一是坚决扛牢厅党委主体责任。坚持把政治巡察作为“书记工程”来抓,推动落实厅党委书记、厅管基层党委书记、党支部书记“三级书记”主体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印发《中共甘肃省司法厅委员会巡察工作规划(2022—2026年)》,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小组会议听取情况汇报,研究分析形势,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全力推进主体责任落细落小落具体。二是压实基层党委整改责任。严肃政治巡察程序,出台《巡察成果运行办法(试行)》,组建督查组,逐项审核整改落实情况。去年以来,采取“一托三”形式,运用混合编组、异地交叉等办法,先后2轮对12家监所开展巡察监督和“回头看”。三是夯实支部基层基础。认真落实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制定《甘肃省司法厅党委、厅直属机关党委和机关党支部抓机关党建责任清单》,靠实各级党建责任。部署开展“双争三比四共建”基层党建提升年活动、打造“一支部一特色、一支部一品牌”党建品牌,推进62个厅局机关党支部与120个基层监所、法律服务行业党组织结对共建、互促互进,引领带动基层党支部全面过硬、整体提升。

“三项机制”协同联动

推动形成高效协同工作合力

一是深化政治巡察。着力构建党委主抓、书记示范、小组实施巡察工作模式,配齐配强巡察“专职力量”,用好用活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会审计等“固定力量”,优选精选新提拔干部、优秀年轻干部“抽调力量”,实现专兼结合,优势互补。紧扣厅党委中心工作任务,政治建设等突出问题,认真开展“政治体检”,深入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二是强化警务督察。制定警务督察规划和规定,成立专门督察组,对厅管20个基层监所常态化开展专项警务督察,重点督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内容,着力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确保监所绝对安全稳定。三是开展法治督察。在全国率先出台《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工作办法》,健全完善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联动协作机制。首次对全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落实情况开展高规格全覆盖督察。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切实做到整改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

“三个导向”一体推进

全面提升政治巡察监督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