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治理要闻 > 正文

80多岁老人想起诉离婚,他们把调解室“搬”到家里……

“对于独居老人来说,幸福的晚年生活离不开一份坚实的物质保障以及子女精神上的慰藉。”近日,海南省儋州市法院法官李师发对一起赡养纠纷案件的当事人郑先生进行回访,了解到郑先生如期拿到赡养费时欣慰地说。

这是儋州法院以法治守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一个真实写照。近年来,该院不断优化诉讼服务功能,设置老年人诉讼服务绿色通道,针对行动不便的老人等特殊群体,主动延伸司法服务,提供上门立案、上门开庭、上门调解等量身定制特殊优待服务,最大程度减轻当事人诉累,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服务的温度和力量,做实惠民有感。

儋州法院法官到南丰镇巡回开庭审理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件,并向现场群众普法。(儋州法院供图)

诉前调解

让晚年生活有保障

10月21日,记者走进儋州法院,该院诉讼服务大厅设立了“一窗通办”窗口,专门为老年人提供更周全、更便利的诉讼服务;老年人诉讼服务绿色通道设置爱心专座,配备老花镜、雨伞、轮椅、便民药箱等物品;设立“芳姐调解工作室”“岳俏光调解工作室”等特色调解室,由退休法官担任特邀调解员,全力把涉老纠纷化解在诉前。

80多岁的老谭与原配育有4个子女,后老谭再婚又育有6个子女。随着年纪越来越大,10个子女开始相互推诿赡养义务,都不愿意同老谭一起生活。今年8月,老谭将生活条件相对较好、疏于赡养的大儿子诉至法院,要求其履行赡养义务。

儋州法院白马井中心人民法庭法官王小虎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后,考虑到老谭年事已高,体弱多病,基本生活无法保障,且赡养纠纷案件特殊,不仅涉及履行法律义务问题,更涉及亲情的修复问题,不能“一判了之”。

“老人真正要的不是每个月的赡养费,更多是子女的关怀与照顾。”王小虎从案结事了的角度出发,通过电话沟通、上门调解等方式与双方当事人多次交谈协商,从法律规定、家庭美德、子女教育、社会声誉等多个方面进行劝说和教育,成功打开了大儿子对老谭的心结,消除了芥蒂。

经过法官耐心地做思想工作,老谭的大儿子认识到自身的错误,主动将老谭带回家一同生活,履行赡养义务。“谢谢法官的关心,是你们用心用情调解让我再次感受到家庭的温暖!”晚年的生活得到保障后,老谭激动地对法官说。至此,该起赡养纠纷案画上了完美的句号。

“我们针对行动有障碍、交通不方便、文化程度较低的老年当事人,推出上门立案、网上立案、上门调解、巡回审判等便民举措,让老年人真切感受到惠民便民。”儋州法院立案庭负责人马静告诉记者。

上门办案

让诉讼服务无障碍

“法官,我想打离婚官司,但因身体不好,无法到法院起诉,这可怎么办?”今年8月,80多岁的老李将电话打到儋州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称他卧病在床、出行不便,无法到现场立案,希望法院帮他起诉离婚。

了解到老李的特殊情况后,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权利,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儋州法院决定委派该院“芳姐调解工作室”特邀调解员林淑芳,将调解室“搬”到当事人老李的家中。林淑芳原是该院退休法官,大家都亲切地称呼她芳姐。

老李与妻子年龄相差27岁,育有一女。婚后由于妻子经常外出打工,两人长期分居两地。如今老李年事已高,正是需要妻子在身边照顾生活起居的时候,但妻子不愿回到老李的身边,使得老李心灰意冷,于是要求离婚。

在老李家中,芳姐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得知双方对离婚无异议,但对财产分割问题还未达成一致意见。芳姐从法律、情理等方面进行分析,引导双方稳定情绪,理性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经过芳姐的耐心调解,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

“谢谢你们上门帮我们调解纠纷,感谢法院为我们老年人考虑,辛苦你们了!”双方顺利解除婚姻关系后,老李对儋州法院提供上门办案,让诉讼服务无障碍的便民举措竖起了大拇指,并对芳姐的专业调解表示连声感谢。

巡回审判

让司法服务全方位

“孙女跟她妈妈一起生活后,我们担心很难再见到她。如果真是这样,我们该怎么办?”近日,儋州法院采用巡回审判的方式,在南丰镇某村委会审理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件。庭审后,被告老谢夫妇眼含泪光,向承办法官追问。“请二老放心,法院会依法保障你们的探望权!”承办法官马静答道。

原来,老谢夫妇的儿子与儿媳妇离婚后,约定孙女由儿子来抚养。儿子去世后,老谢夫妇继续抚养孙女。后来,儿媳妇认为隔代抚养可能对孩子的健康成长造成障碍,由自己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于是要求将孩子带回其身边抚养,在遭到老谢夫妇拒绝后将两人诉至儋州法院。

考虑到老谢夫妇年近七旬,居住较偏远且行动不便,为减轻老年人来回奔波的负担,保障他们的诉讼权利,马静决定前往老谢夫妇所在地的村委会进行巡回审判,为他们提供“家门口”式的司法服务。经法院开庭审理,判决老谢夫妇将孙女交由其母亲抚养,老谢夫妇可在孙女寒暑假期间行使探望权。

“父母对未成人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巡回审判结束后,法院干警结合真实案例,向老年人普及关于赡养、抚养、继承、债权债务等法律知识,提升老年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儋州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院通过巡回审判、普法宣讲、法律咨询等方式,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将对老年人的司法关怀从法庭内延伸至法庭外,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的司法服务,以“法徽红”守护“夕阳红”,从源头上减少老年人权益受损害事件的发生,营造了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许光伟马宏新)

责任编辑:Cms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