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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凭啥打造涉台海事纠纷解决“首选地”?看完这些“首例”你就懂

日前,“两岸海事司法研究中心”在海丝中央法务区思明示范区揭牌成立,这是全国首个两岸海事领域的专业化司法研究机构。在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一周年之际,福建厦门海事法院与厦门大学法学院、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将通过司法实践与理论研究的深度融合,进一步提升涉台海事司法专业化水平。

在专业性上下功夫,只是厦门海事法院立足闽台交流独特优势,创新两岸海事司法合作交流,赋能两岸融合发展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厦门海事法院以打造解决涉台海事纠纷“优选地”“首选地”为目标,积极发挥厦门与台湾地区五缘相亲的独特优势,持续深化涉台司法工作机制改革创新,做好司法领域“通”“惠”“情”三篇文章,以审判高质效赢得两岸当事人的认可和好评,打造涉台海事司法品牌。截至2024年9月,厦门海事法院共受理各类涉台海事案件708件,标的金额超16亿元。

服务中心大局,力促融合发展

2023年10月,厦门海事法院就一共同海损纠纷案作出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这是全国首例以判决结案的涉外涉台共同海损纠纷。

在审理中,厦门海事法院直接采信台湾地区共同海损理算机构协助作出的报告,免除域外形成证据的核验手续,同时依据《1994年约克-安特卫普规则》别除了该报告对防污清污费用、律师费等的认入,精准平衡保护了船方、货方当事人权益,确定被告应向原告支付共同海损分摊159694.33美元及相应利息损失,当事人收到判决书后均主动服判息诉。

厦门海事法院涉台庭调处台企派遣至大陆远洋渔业公司44名缅甸籍船员劳务纠纷案

该案件的公正判决,有力促进海事司法公信力提升和世界影响力扩大。这起案件既是全国首例以判决结案的涉外涉台共同海损纠纷,也是首例直接采信台湾地区共同海损理算机构协助作出理算报告的案件,先后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典型案例和2023年度福建法院十大典型案例。

实际上,这样的“首例”在厦门还有很多。面对专业性强、复杂程度高的海事案件,“创新探索”成了厦门海事法院涉台案件审判庭成立之初的“关键词”:在“景云”轮案中作出的判决成为大陆首份被台湾地区认可的海事判决,受到各方认可;审理首件两岸船舶碰撞案件“海峡号”轮案;首次依据《海峡两岸渔船船员劳务合作协议》原则作出判决……一次次的“首创”无不围绕发展大局,旨在促进两岸融合发展。

厦门海事法院调解一起涉台海上作业引发的人员伤亡纠纷案

2015年,“闽霞渔01971”船和巴拿马籍商船“哈鲁娜”轮船舶碰撞案,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该案是大陆海事法院对钓鱼岛海域行使司法管辖权的首起案件,被誉为“标志性案件”载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厦门海事法院用一次次探索和一个个“首例”,为国家海洋强国建设、台湾同胞合法权益保障保驾护航,也进一步夯实了厦门作为涉台海事审判高地的基础。

“近年来,我们突出重点精准施策,抓好维护主权的‘着力点’,抓准司法促融的‘突破点’,全力服务国家中心工作大局。”厦门海事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接下来还将紧盯两岸民众在涉台海事审判过程中的急难愁盼问题、堵点痛点问题,逐点施策,力争在以海事司法促两岸融合发展上有新突破。

密织服务网络,打响涉台海事审判品牌

2008年,备受社会关注的两岸直航船舶“景云”轮货损纠纷案判决生效。

这个经历9天庭审,庭审笔录多达十几万字,涉案金额达到2亿元,涉事方众多的案件最终得以妥善处理,判决结果也得到台湾地区基隆地院裁定认可,成为大陆首份被台湾地区认可的海事判决。该案入选了厦门海事法院发布的大陆首个涉台海事审判白皮书(典型案例),对于两岸海上航运畅通有着重要的意义,也是两岸司法互信的重要例证。

每一个精品案件,都是厦门涉台海事司法的新名片。

厦门海事法院与厦门大学法学院、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签署共建两岸海事司法研究中心合作框架协议

“坚持点上发力、线上突破、面上延伸,我们努力扩大涉台司法服务的受众面、覆盖面、影响面,让广大台胞感受到涉台海事司法的速度、力度和温度,打响厦门涉台海事审判的品牌。”厦门海事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厦门海事法院大力实施涉台海事审判品牌战略,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案件得到公正高效审结,充分彰显了海事司法专业化水平——

针对突发的两岸海上事故纠纷,厦门海事法院建立健全快速响应机制,开辟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结、快执两岸直航纠纷,妥善审理平潭至台中高速客滚运输船“海峡号”轮、“两马”直航船“安麒”轮碰撞事故纠纷案、“惠盈168”轮防污清障纠纷等一批涉及两岸海上直航案件,以高效专业的司法审判,及时保障了两岸直航航线安全畅通和两岸经贸人文交流。

厦门海事法院运用域外法律查明渠道化解涉台纠纷

2020年,在一起涉台海上人身伤害责任纠纷案的审理中,厦门海事法院依法确定台胞陪审员参与本案审理,并依托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启动先行调解机制。在台胞陪审员的全程参与下,最终促成当事人达成分期支付赔偿款项、附条件解除船舶限制的和解方案。

在涉台审判中运用台胞陪审机制,融入台胞元素,为各方当事人尽快摆脱讼累,依法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做法,成为厦门海事法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36条惠台措施”的一个成功范例,该案也入选人民法院台胞权益保障十大典型案例。

今年1月初,厦门海事法院快速立案受理一起涉外涉台信用证止付申请案,经过全面详细审查船舶轨迹、吃水线等记载,结合实际船东反馈,法院最终认定台湾地区某公司提交记载内容虚假的单据,构成提单欺诈,据此裁定准许申请人福建某矿产公司止付信用证申请,并及时通知开证行,避免了申请人近5000万元损失。

台湾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给厦门海事法院执行法官送来锦旗致谢

裁定作出后,厦门海事法院进一步推动纠纷化解,经努力,各方于2月19日达成和解协议,被申请人台湾地区某公司认可法院的止付裁定,同时向矿产公司支付75万元赔偿。高效快速专业的司法审判,切实保障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也让经营主体有更多的司法获得与认同。

“法治是两岸同胞共同的追求,案件审理是最好的法治宣传。”厦门海事法院相关负责人说。优质的服务和口碑让越来越多的台湾同胞选择厦门海事法院管辖案件。

凝聚多方力量,培育纠纷化解“共同体”

2023年11月9日,厦门海事法院、厦门海事局联合市司法局等11家单位及行业协会,共同成立福建省涉台海事纠纷解决中心,这是大陆首个涉台海事纠纷解决中心。

半个月后,该中心首起涉台船员劳动法律纠纷调解工作开展,仅耗时1天,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用最少环节、最短时间、最低成本化解了矛盾。截至今年9月,中心兼职调解员队伍已扩充至38人,含15名台胞台商,处置涉台咨询、纠纷39件,其中,涉台海事法律咨询15件,参与处置涉台海事纠纷14件。

厦门海事法院与相关业务单位、涉台海事审判司法辅助机构代表等举行工作座谈会

厦门海事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福建省涉台海事纠纷解决中心整合多方力量,以协同联动的整体优势,推进涉台海事纠纷化解,打造“一站式”涉台多元解纷合作体。中心的设立是涉台海事法律服务在厦门的探索创新,有助于涉台海事多元纠纷高效解决,增强台胞台企的法治获得感。

在多元化解决涉台海事纠纷的机制创新远不止于此,近年来,厦门海事法院以专业审判团队为基础,依托涉海行政机关、省市台港澳办、台胞协会、仲裁机构等组织团体,及特邀台胞调解员、台胞陪审员等社会力量,推进司法认同和司法交流常态化,培育纠纷化解共同体,以协同联动的整体优势推进涉台海事纠纷化解。

厦门海事法院涉台案件审判庭开庭,市台商协会会长作为台胞陪审员参与庭审

2011年,厦门的一家台企负责人杨先生受聘成为首位台胞调解员,厦门海事法院迄今连续聘任四届台胞调解员计26人次。截至目前,台胞调解员、陪审员参与审理各类涉台案件200多件,成功调解100余件,调解撤诉率达65%。台胞陪审员、调解员发挥“自家人”“润滑剂”“指南针”的作用,有力地推动了纠纷在“家门口”解决。

改革创新绝非一日之功,机制的建立来自办案实践。

针对涉台案件呈现的特点,厦门海事法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构建涉台案件全面、全程、全员“三全”调解机制,探索总结出习俗调解法、行会调解法、类案调解法、网络调解法等,坚持以“案结事了人和”为目标解决涉台海事纠纷。按“大平台、优组合、强联动”的理念,法院广泛对接、灵活聚合不同行业、社会组织机构,打造一站式涉台多元解纷合作体,构建“1+7+N”海峡版海上“枫桥经验”工作机制。根据相关仲裁裁决公约,厦门海事法院还依法审查并承认英国伦敦海事仲裁员协会作出的涉台仲裁裁决。

厦门海事法院第五期台胞特邀调解员上岗

一系列机制创新,见证了厦门海事法院以改革创新为突破,提高涉台海事诉讼专业化和便利化程度,着力打造涉台海事争议解决“优选地”“首选地”。

“厦门海事法院紧紧围绕海洋强国战略,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做精做优做强海事审判工作,不断提升海事司法公信力和影响力,落实落细为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提供司法服务的政策措施,充分保障台湾同胞合法权益,努力在福建加快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中发挥更大作用。”厦门海事法院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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