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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案件评查覆盖率连续两年达到100% 吉林省检察机这样为本省全面振兴贡献检察力量

近年来,吉林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不断强化政治建设,聚焦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盼,以“三个善于”为引领,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在服务大局、保障民生中奋力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吉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贡献检察力量。

服务发展大局

展现责任担当

吉林省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记嘱托、感恩奋进,着力以检察履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开展行政检察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活动,依托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及时为企业纾难解困。吉林省人民检察院立足区域优势,积极探索服务农业强省建设的切入点、着力点,将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与服务保障种业振兴、落实“千亿斤粮食”产能建设工程战略部署相结合,建立种业知识产权综合保护联系点制度,为种业创新提供有针对性的检察服务。

坚持以最严密的法治保障绿色发展。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开展黑土地、河流、湖泊、湿地保护检察监督专项行动,制定了《关于公益诉讼专业化团队建设的指导意见》,组建黑土地保护、外来物种治理、个人信息保护等16支专业化团队,形成“大要案办理+理论研究+社会治理+立法完善”的专业化团队工作模式。公益诉讼助力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入选全省首届“十大法治事件”;所办理的图们江流域大马哈鱼保护案,得到了全国人大调研组的充分肯定和农业农村部的高度关注,有力地加强了大马哈鱼的资源保护。在东辽县,检察机关在巡田工作中,发现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已作出刑事判决的案件,违法行为人非法占用37亩耕地,且长达10余年未得到有效恢复。检察机关与县政府相关部门召开听证会,邀请专家论证,与违法行为人家属磋商,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复垦方案。历时两个月时间,清理了耕地上的砂石,最终恢复了耕地的种植条件。

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开展了农机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会同农业农村、工信、公安、市场监管、医保、金融监管、残联等部门联合出台了《防范化解农业机械安全风险问题指导意见》。逐项厘清法律责任链条、明确责任分工,推动跨部门业务协同,切实增强监管合力,完善农机安全生产全链条、全领域系统治理。

聚焦主责主业

彰显公平正义

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持续更新司法理念,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努力促进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有机统一。

持续关注“四大检察”的结构比例,坚持依法一体履职,不断加强省级层面设计和实践探索,配套建立工作协调、线索移送等20余项机制。建立全面审查初核和跨部门联合办案组等办案机制,在知识产权保护、化解金融风险、未成年人保护、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等工作上加大综合履职力度,切实提升办案质效。主动加强外部沟通联络,深度融入“府院联动”机制,与30余家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密切联动,推动协同治理。

为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意见》,吉林省人民检察院结合本省实际,在全国率先制定深化落实的具体举措,着力构建全面、科学的案件管理工作格局。推进“智慧案管”建设,在用足用好吉林本土智慧软件的基础上,积极建设检察机关案件管理系统,通过实现十个“一键生成”,将“以管理促办理”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制定案件质量评查年度计划,以评查工作实质化推动高质效办案。省重点案件评查覆盖率连续两年达到100%。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坚持开发和应用并重的原则,部署实施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工作三年规划,逐步建立健全“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工作模式,推进检察业务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组织研发的一批法律监督模型在全省乃至全国部分省份推广运用,带动办案模式向个案办理和类案治理并重,研发的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类案监督模型获得全国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二等奖。三年规划实施以来,全省检察人员在数据赋能法律监督方面实现了愿用、会用、善用。

提高服务效能

释放司法温情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牵引,聚焦民生诉求,想办法、出举措,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马上要进入雨季了,我们之前还在犯愁地面开裂、路面坍塌这些问题怎么办,现在不用担心了,太感谢你们了!”几名社区居民对开展“回头看”工作的检察官说。这是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督促履行建筑施工安全监管职责案中的一幕。针对建设工程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检察机关通过勘验现场、询问证人、咨询专业人员等方式,查明了因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不完善导致存在安全隐患的事实,通过“小案快办”方式,在极短的时间内解决了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围绕人民群众身边的民生难点问题,全省检察机关深度参与“断卡”“断流”“拔钉”专项行动。开展食用农产品安全突出问题治理专项行动,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制发关于加强养老行业监管的检察建议,与民政部门形成合力,助力老有所依、老有所安。办理的杜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

今年8月,应最高人民检察院邀请,来自河南、湖北、西藏、宁夏、新疆等6省(区)的34名全国人大代表走进吉林,围绕“深化‘四大检察’综合履职、加强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主题,对吉林检察机关持续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履职情况开展为期5天的视察。其间,各位代表对吉林省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以“一案八查”办案机制为抓手、多渠道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全省检察机关探索实行检察听证“1+N”工作模式,以普通听证、简易听证、上门听证、“互联网+听证”等多种听证模式,按照“应听证、尽听证”的要求,提升办案质效,力争将听证制度承载的释法说理、普法宣传等效能发挥到极致,让群众在家门口监督案件办理、聆听法治宣讲,提升法治素养、有效实现诉源治理。“听了检察官的现场讲解,我们全明白了,在‘家门口’上了一堂法治课,这种上门听证的形式实在太好了。”在一起涉化肥质量的案件中,松原市人民检察院把听证会开到了老百姓的“家门口”,不仅解开了他们的法律困惑,还为当地村民带来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教育课,该案被最高检评为上门听证典型案例。

广阔天地任驰骋,奋发有为正当时。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将凝聚人心人力,坚定信心决心,激发动力活力,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引下,紧紧依靠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委的正确领导,以保稳定、护民生、促发展为目标,以司法办案为中心,推动全省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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