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伊宁垦区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及35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系列案件中,通过示范性判决机制,精细化审理1件代表性案件,为后续34件类似案件的审理提供了示范并得以快速审结,有效提升了审判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共赢。
收案“1件+34件”,推行示范性判决机制
在第四师伊宁垦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接收这样一起案件:2020年4月,马某为购买住房向银行贷款37万元,为担保还款,马某以所购房产作抵押并办理预告抵押登记,同时房产公司为其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并承担回购义务。后马某逾期还贷,银行催收未果,遂起诉。诉讼请求:1.马某偿还贷款本息;2.房产公司履行回购义务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银行对抵押物房屋优先受偿。
在起诉同时,银行表示这起案件只是其中的一个案件,还有34件同类案件待起诉。面对数量庞大、诉求相似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有没有既快捷又节省诉讼成本的办法?办案法官引导当事人选择示范性诉讼模式。
示范性诉讼模式,即在处理系列纠纷或群体性纠纷案件中,选取若干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案件作为示范,先行审理裁判,通过发挥示范案件生效裁判的示范作用,促进其他与示范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基本相同的平行案件的高效解决。
经过法官的释明,银行、购房者及房产公司一致同意选取其中一件具有代表性的案件作为示范案件进行精细化审理。这一举措不仅避免了传统审判方式下案件处理周期长、效率低的问题,还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加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
运用“要素审判+法官会议”,确保案件办理质量
为做到个案审理精细化,在示范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法官采用了要素式审判方式,即通过庭前填写要素表、争点式庭审和要素式文书的适用,极大地提高办案效率。
要素表作为诉讼指引与庭审提纲的完美结合,不仅有助于当事人更好地主张权利、举证质证和辩论,也为法官准确把握庭审调查重点、节约庭前阅卷时间提供了有力支持。
同时,承办法官根据案件的争点要素归纳情况,将庭审集中化,围绕争点问题依次展开,使庭审过程简洁明了、重点突出。
为确保示范案件办理质量,统一系列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伊宁垦区人民法院还及时召开了专业法官会议,对本案所涉“疑难杂症”进行“会诊把脉”。经过充分研讨,对争点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为后续案件的审理提供了支持。
启动“速裁团队+柔性调解”,系列纠纷快速化解
经过庭后调解,银行同意马某分期偿还拖欠款项,房产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在示范案件生效后,伊宁垦区人民法院迅速启动了调解方案,由速裁团队及时组织平行案件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持续耐心细致的接续工作,成功将后续34件类案全部调解完毕并出具了民事调解书。这一举措不仅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还避免了抵押房屋被低价拍卖的风险,保障了购房者和银行双方的利益。
伊宁垦区人民法院此次成功运用示范性判决机制,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提供了有益借鉴。
该院将继续探索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除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外,在物业合同纠纷、供电、供水、供气纠纷等系列案件中,也积极探索加以推广实践,为当事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