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规范化”夯实基层司法行政基础
(一)持续改善司法所办公条件倾多司法所于2021年建成,总投资159万,办公场所面积达507㎡。司法所功能完备,内设有公共法律服务站,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温馨调解室),致力于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社区矫正宣告室,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彰显法律威严;会议室(集中教育室)满足工作交流与学习培训需求;还有所长办公室等。各类功能一应俱全,倾多司法所已达到省级规范化建设标准,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打造全方位一体化“法治驿站”坚持以制度化推进规范化,梳理并修订司法所各项工作职责、制度、规范、流程,并全部公示上墙,做到以制度促规范,全方位提升基层司法所工作水平。整合资源,打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功能于一体的“法治驿站”,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让法治触手可及。法治驿站不仅仅是解决法律问题的场所,更是传播法治文化的重要阵地。
(三)强化司法所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司法所在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治宣传等方面的职能作用。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自司法所运行以来共受理矛盾纠纷案件400余起,涉及资金600余万元,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管理和帮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帮助2名社区矫正对象、18名刑满释放人员顺利融入社会;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工作,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共开展20余场次,受教育面6000余人次;为镇政府提供法律意见建议数3件,有力保障了基层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二、以“正规化”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
(一)坚持党建引领将党建工作作为队伍建设的核心,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定期组织全体司法所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重要党纪党规,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和内涵要求。通过案例分析、专题研讨等形式,强化对党纪党规的理解和认识,明确行为底线和红线。
(二)激发队伍活力为激发队伍活力,司法所建设中积极创新举措。一方面,招聘两名专职人民调解员,进一步配齐配强司法所队伍。新成员的加入为司法所工作注入新的活力与动力,充实了调解力量,提升了整体工作效能。另一方面,创新人民调解员考核管理机制,以“以案定补”的方式,通过详细评估每个案件的复杂程度和难度,以及调解员在案件处理中所付出的努力,给予相应的补助。这一机制不仅是物质上的激励,更是对调解员工作价值的认可。它促使调解员更加积极地投入到工作中,主动承担复杂案件,努力提高调解工作效率。在这种激励机制的推动下,人民调解工作得以持续发展和进步,为基层社会治理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提升履职能力实施多元化的学习培训机制,司法所长参加区、市、县主管部门和党校举办的各类培训,发挥所长的“酵母”作用,带动司法所人员共同提高。采取集中培训、以干代训、交流经验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
三、以“实战化”助推基层治理现代化
(一)打造矛盾纠纷“终结地”通过设立“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实现了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同时,依托“三级合议”工作方法,有效整合司法所、派出所、人民法庭、乡镇村(居)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多方资源,形成了化解矛盾纠纷的强大工作合力。截至目前,共受理矛盾纠纷案件400余起,涉及资金600余万元,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
(二)拧紧平安建设“安全阀”形成由党委统一领导、司法所具体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多种主体协同共治的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列管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两类人员未发生脱管、漏管现象,重大活动、敏感时期平稳有序。
(三)建设家门口“法超市”依托“法超市”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工作,切实为困难群众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司法所运行以来,共代写法律文书3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230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