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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任司法所长九年接力 点亮社区矫正对象回归之路

近日,社区矫正对象冶某心情激动地走出海东市化隆回族自治县司法局群科司法所,历经九年,冶某终于在这一天顺利解矫。

“我解矫之后你们还会来看我吗?这么多年,你们都定期来看我,给了我太多帮助,我一时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来感谢你们。”回想起这么多年的社区矫正生活,冶某对司法所工作人员充满感激之情。

送别冶某后,群科司法所所长张晓东翻开厚厚的监管教育记录,3319天的日常监管里面倾注了群科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无尽心血……

2015年7月,冶某回到户籍地化隆县群科镇暂予监外执行,接受社区矫正。入矫初期,冶某对社区矫正存在抵触情绪,配合度不高,且疾病缠身,生活也存在困难。

群科司法所工作人员联合当地社区不定期到居委会、邻居家中走访调查,并向冶某家属了解情况,加强与冶某面对面沟通,做好情绪疏导。为了拉近距离,工作人员常常和冶某从天南聊到海北,一步一步让冶某放下戒备。通过前期对冶某病情、性格、生活状况及家庭关系的摸底,群科司法所工作人员为他“量身定制”个性化社区矫正方案,采取与其相适应的人性化帮教措施,并加大帮扶力度。

九年间,群科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冶某开展个别谈话、心理辅导200余次,到家中实地走访110余次;群科镇政府和群科司法所协同配合,对冶某累计申请困难救助金2万余元,享受低保近七年。

接受社区矫正的九年时间里,冶某没有受到过任何监管处罚,在经过一系列的救助帮扶、关心关爱等活动后,他的性格也逐渐变得开朗乐观。群科司法所工作人员用实际行动彰显了社区矫正有力度,监督管理有温度。

“感谢你们这些年来像亲人一样的陪伴、照顾和帮教,我最怕在我有生之年服不完刑期,但此刻我轻松了很多,往后的日子我将遵纪守法,享受天伦之乐。”冶某给张晓东打来电话说。

历经三任司法所所长的更替,群科司法所的监管方案也在不断调整,但不变的是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冶某的严格监管和精准帮教,而这只是群科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的一个缩影。

社区矫正是立足我国基本国情发展起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刑事执行制度,是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实现惩罚与教育的刑罚目的、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生动法治实践。自2003年开始试点以来,社区矫正由点到面、由小到大,现已在全国全面推进,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节约国家的刑罚执行成本,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促进司法文明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

张晓东告诉记者,一直以来,群科司法所联合镇综治中心坚持“以人为本”,通过面对面亲情交谈、慰问走访、心理矫正等多种方式与社区矫正对象沟通交流,建立感情,加强对每一名社区矫正对象人性化关心和爱护的同时使其顺利融入社会。

在完成九年社区矫正“接力赛”后,张晓东感慨良多:“看着自己曾经管教的社区矫正对象重新开启精彩的人生,心里满满的成就感。社会在发展,他们也因此改变,而不变的是我们社区矫正工作者一如既往的坚持。社区矫正工作的意义,就在于可以帮助每一名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融入社会。作为社区矫正工作者,我们应当有如履薄冰的危机感和紧迫感,切实增强依法履职的自觉性和责任心,只有这样,才能以初心和坚守,举起社区矫正对象的明天和希望。”

回顾冶某九年的矫正历程,司法所工作人员眼前总是会浮现出那个拄着拐杖,每到例行走访日子,就到村口等待工作人员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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