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的案头,一起故意伤害案的卷宗犹如一座沉重的山峦,沉沉地压在其心。卢某,这个熟悉得令人揪心的名字,再度闯入检察官的视野,如同一道无法抹去的印记,勾起了其心底无尽的思量。在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有这样一群人,他们秉持正义与温情,用心、用情耕耘于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与感化之域,矢志不渝地助力这些迷途的少年重返正途,全力守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他们,便是纳雍县人民检察院“鸽子花开”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团队。
重蹈覆辙陷困境
那是2023年5月,一起看似平常却暗藏波澜的故意伤害案被纳雍县公安局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逮捕。17岁的卢某,身为一名在校高中生,因琐事与同学发生激烈争执,一时冲动,拳脚相加,致使同学轻伤二级。
对于经验丰富的检察官而言,故意伤害罪的案件并非罕见。通常,只需按部就班地对证据的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进行审查,并重点审查伤情鉴定意见等核心证据,便可迅速结案。
然而,当目光触及卢某这个名字时,检察官的思绪瞬间被拉回到一年以前。记忆的大门缓缓开启,往昔的卷宗画面如潮水般涌现。原来,卢某并非首次出现在他们的工作范畴之中。
一年前,正值中考志愿填报的关键时刻,卢某竟擅自通过云上教育“中考招生录取系统”登录了七名同学的志愿填报系统,肆意篡改他人志愿。此行为不仅严重侵犯了他人的受教育权,更是扰乱了正常的中考录取秩序,无疑给这些同学的未来蒙上了阴影。
当时面对检察官,卢某泪如雨下,口中不停念叨:“我不是故意的,我下次不敢了。”在检察官的耐心引导下,卢某逐渐平复情绪,并道出了偷改同学中考志愿的缘由——中考成绩不理想致使心情极度郁闷,在好奇心的驱使下犯下大错。
所幸,学校及时察觉,学校与招生办迅速行动、积极协调,最终七名同学得以顺利录取。鉴于卢某当时的行为尚未造成不可挽回的严重后果,且其认罪态度诚恳,获得了同学们的谅解。纳雍县人民检察院以情节轻微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同时,给予卢某一次改过自新的宝贵机会,助力他顺利迈入高中的大门。
可谁能料到,案结事了仅仅一年多的光阴,他竟然再次触碰法律红线,因殴打他人造成轻伤二级的后果,被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逮捕。
难道卢某自以为凭借未成年人的身份这一“护身符”,就能肆意妄为、罔顾法律的威严?带着这般疑问,检察官决定深入探访,探寻事件背后的真相。
检察官在走访卢某的学校时,从其老师、同学处获取了更多关于卢某的情况。老师回忆道,卢某在课堂上始终表现积极,总是踊跃回答问题,尽管有时答案并非完全精准,但他无疑属于勤奋好学的那一类,尤其是卢某的英语成绩出类拔萃,在班上名列前茅。同学们提及他,皆言卢某平素寡言少语,绝非惹是生非之辈,且同学有难,他定会慷慨援手。因其英语成绩卓越,常有同学向他请教难题,他均耐心解答,知无不言。
检察官在走访卢某的家庭时,惊觉早在卢某上小学时其父亲便已离世,母亲独自在外务工,卢某与哥哥、姐姐三人相依为命,生活来源全然依赖母亲微薄的收入,卢某哥哥便承担起照顾弟弟妹妹生活起居的重担。卢某哥哥声泪俱下:“卢某自幼乖巧懂事,知晓我放学回家还需买菜做饭,常帮着操持家务。此前他犯错,我曾自责是对他照顾不周,忽略了其心理健康,此次事发后我怒其不争,但起初他拒不认错,坚称是对方蓄意挑衅,我几近动手,后来了解到确有隐情,他也承认自己过于冲动,深知有错,我不敢奢求被害人谅解,咱家确实无力赔偿,只盼司法机关能再给他一次机会。”
艰难抉择寻平衡
经过多方探访,检察官了解到,卢某平日里不仅尊师重道、团结同窗、表现优良。此次将同学打伤,实乃事出有因,双方因琐事引发口角进而演变为肢体冲突,在厮打过程中卢某将同学砸伤,而该同学在事件中亦存在一定过错。这一发现让检察官稍感宽慰,至少曾经的宽容处理,并未让这位少年仗着“未成年”的身份肆意胡为。综合考量诸般因素,检察官认为可以斟酌对卢某作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但此念头刚起,新的难题便如巨石般横亘眼前,难以跨越。案件中,被害人同样是未成年人,且其监护人态度坚决,明确表示希望严惩卢某。他们的愤懑与不满犹如汹涌的波涛,难以平息,其强烈要求严惩嫌疑人卢某,一来本案立案后一直未得到及时有效处理,二来卢某及其家属自始至终未对被害人进行任何赔偿!
针对被害人一方提出的问题,检察官先是向公安机关提出纠正意见,建议对这类现象进行梳理并依法处置立案久拖未决的案件,同时积极促使嫌疑人亲属与被害人家长双方达成和解。
如何精准把握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这一原则,检察官一时陷入两难之境,一边是即将面临高考的犯罪嫌疑人卢某,其未来充满无限可能;另一边是因遭受伤害而情绪激动、已有上访意向的被害人及其监护人,他们的痛苦与委屈同样亟待法律的庇护。
在这艰难的抉择关头,检察官决定提请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共同研讨,以求两全之策。会议室内,气氛凝重而肃穆。检察官们各抒己见,围绕案件的处理方式展开了激烈的讨论。一部分检察官认为,应当优先顾及被害人的感受,毕竟他们承受了身体与心灵的双重创伤,犯罪嫌疑人必须受到应有的惩处,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另一部分检察官则认为,卢某仍为在校就读的未成年人,未来的道路漫长,如果只因这次的过错便毁掉他的前程,未免过于残酷,而且,从走访调查的情况来看,卢某并非无可救药之徒,他在学校的表现亦有可圈可点之处,应当给予其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最终,经过充分的研讨与权衡,参会检察官达成一致意见:绝不能只因社会矛盾尚未化解,便冒然作出批捕决定。法律并非冰冷无情的条文,应善于从具体的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司法亦非机械刻板的操作,而是充满关怀的救赎。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必须充分考量法理情的有机统一,引领那些迷失的心灵重新踏上正确的方向。
于是,承办检察官作出无逮捕必要不批准逮捕卢某的决定,并在其取保候审期间启用电子手环,实时掌控卢某的行踪轨迹,确保有效执行取保候审。这一举措既保障了法律的严肃与公正,又赋予了卢某一定的自由空间,使其能够专心准备接下来的学业。
在卢某取保候审期间,检察官并未停止对他的关注与帮扶。他们定期与卢某交流,了解其学习和生活状况,鼓励他放下思想包袱。检察官还为卢某提供了诸多心理辅导的资源,助力他调整心态,以更为良好的状态迎接未来的挑战。为使卢某能够更好地回归正常生活,检察官还与学校进行了深入沟通。学校方面表示,愿意为卢某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帮助,老师也乐意协助他弥补因案件而落下的课程。
峰回路转迎新生
然而,事态的发展并未如预期那般顺遂。尽管承办检察官不辞辛劳,多次积极推动双方的和解工作。其中一次,被害人的母亲表示愿意谅解卢某。她言道:“看到检察官们为了孩子的未来这般用心,我也愿意给卢某一个机会,但我家孩子这次受伤的部位较为特殊,留有疤痕,伤及额头存在后续美容治疗的费用。”奈何卢某家庭条件困窘,始终无法对被害人作出经济赔偿。双方僵持不下,和解工作始终难以达成共识,社会矛盾始终未能化解。
检察官并未放弃,他们多次与被害人的家属沟通交流,详尽解释卢某的家庭状况以及他内心的悔恨。被害人的家属目睹了检察官的不懈努力和诚心诚意,内心的坚冰开始缓缓融化。
除了组织调解,检察官还通过家访的形式,深入探究双方家庭的实际情况和需求。他们发现,被害人家庭因这一事件同样承受了巨大的压力,不仅身体遭受伤痛,心灵亦饱受创伤。检察官为被害人家庭提供了心理咨询的途径,帮助他们舒缓内心的痛苦。通过这些努力,被害人家庭逐渐感受到了社会的关爱与支持,对卢某的态度也开始有所转变。对此,检察官秉持宽容而不纵容的原则,将卢某故意伤害一案起诉至法院。同时依照被害人一方的申请,通知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律师,为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提供支持与起诉。
承办检察官与法官沟通反映本案之前的调解工作,力求在审判阶段能够出现良好的转机,法官亦多次组织庭前调解,然而和解仍未达成。庭审当日,法庭庄严肃穆。卢某站在被告席上,神色紧张且懊悔不已。在作最后陈述时,他声音颤抖,向被害人母亲深深鞠躬,涕泪交加地忏悔自己的过错,他说道:“阿姨,我深知自己错了,由于我的冲动和无知,给您的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痛苦,我真的追悔莫及,我愿意承担相应的后果,往后我必定好好做人,不再犯错,恳请阿姨能够原谅我。”那一刻,整个法庭仿佛都沉浸在他的深深悔意之中。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被害人母亲突然打断庭审进程,她双眸紧紧凝视着卢某,眼中的愤怒渐渐被一丝宽容所取代。她缓缓说道:“孩子,你刚才的陈述,让我回想到之前检察官多次作工作的良苦用心,我愿意谅解你,期望你日后能够改过自新、好好做人。”这突如其来的转变,令法庭内的所有人皆为之动容。法官当即决定休庭,在检察官的参与下,组织双方达成和解。最终,由卢某赔偿被害人一方3000元。在矛盾得以化解之后,检察机关直接提出缓刑的量刑建议,法院综合考量各种因素,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最终对卢某作出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的裁决。
时光荏苒,当检察官再次回访卢某时,他已成为一名大学生,所学专业为工程测量。在大学期间,卢某积极参与各类社团活动,全力锻炼自己的综合能力。卢某感慨道:“不知是否因为我犯错后得到了众多的关怀,我特别感恩社会,渴望多做一些事情,回馈社会,传递爱心。今年学校组织老师带队前往某县开展城区居民居住情况调查的志愿活动,我率先报名,通过此次活动,不仅开阔了自己的视野,还结识了许多志同道合的朋友。”
卢某不仅在学校表现出色,回到家中更是变得愈发懂事和孝顺。他主动帮助母亲操持家务,分担家庭的重担。假期里,他还寻觅了兼职工作,用自己挣来的钱补贴家用。他的哥哥也于去年毕业,如今在中铁某局谋得了一份正式的工作,一家人的生活逐渐改善,处处充满了温馨与希望。
卢某的脸上洋溢着自信与憧憬。卢某坦言:“曾经在人生的岔路口迷失犯错,感谢检察官让我重回校园,也感谢被害人母亲的谅解,我已考上大学,重拾少年的梦想。如今,我会用实际行动来证明,我已然改过自新,绝不会让大家失望。”曾经的迷茫与过错,已化作他前行的动力,生活步入正轨,人生之花于泥泞中璀璨绽放。这一结果,无疑是众人皆翘首以盼的。“问题少年”受到了应有的惩处,被害人获得了赔偿,正义得以伸张,而温暖与希望也在这片土地上蔓延开来。
雨过天晴佑成长
在这起错综复杂的案件中,检察官宛如一位充满智慧的使者,针对卢某和被害人双方家长,可谓是费尽心思地开展了全方位且深刻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他们郑重其事地制发了《家庭教育指导令》和《督促监护令》,并通过一系列贴心且巧妙的方式与双方家长进行了深入交流。
私下与学校的沟通细致入微,恰似春风化雨,润泽心灵;积极开展的心理疏导,如同明灯,照亮孩子们内心的幽暗角落;耐心的电话叮嘱,声声温暖入耳;面对面的恳切交谈,句句情真意切。其初衷就是为孩子的教育状况提供精准且温馨的指引,让孩子们在成长的道路上不再彷徨失措。
卢某的家长平日里仅仅关注满足孩子的基本生活物资需求,却将孩子的心理和情感需求置之不顾,对卢某的生活、学习关心极度匮乏。此种行径显然与家庭教育令的责任要求南辕北辙。于是,检察官面容庄重、语气严肃且坚定地责令卢某家长,务必将孩子的生活、学习和健康等状况牢记于心。即便外出务工,也要通过网络视频等方式与孩子保持每月至少四次的密切交流,多多给予孩子亲情的抚慰,引领孩子在光明大道上健康愉悦地成长。
紧接着,检察官又言辞恳切、苦口婆心地告知被害人家长,他们在履行监护职责方面存在着巨大的疏漏,未能及时关注和正确引导孩子。责令他们要加倍关怀孩子,强化教育,助力孩子树立正确的“三观”,为孩子的未来奠定坚实的基础。
此外,检察官还携手社工帮教力量,宛如辛勤耕耘的园丁,精心呵护着这些曾经迷失的幼苗。他们按部就班、稳扎稳打地推进家庭教育,全力实现对未成年人的双向保护,达成权利保护和秩序维护的双重目标。
要知道,“问题少年”虽有过错,但绝非“恶魔”。他们只是在人生的关键岔口暂时迷失了方向,一念之差才不慎触碰了法律的红线。这不,卢某最终成功考上了大学,能够为家庭分担责任了。这正契合了“鸽子花开”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团队成立的初衷——用爱与责任为孩子们撑起一片湛蓝的天空。每一个孩子的未来都值得我们全力以赴地守护,未检的检察官,既是代表国家指控犯罪的公诉人,也是守护孩子成长的“监护人”,他们持之以恒地努力,只为让每一朵“鸽子花”在纳雍这片广袤的土地上绚烂绽放,这是他们坚定不移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