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原本毫不起眼的收购黄鳝、泥鳅等水产品的小店,竟被犯罪嫌疑人谭某和金某加以利用作为掩饰,摇身一变成为了非法收购、贩卖陆生野生动物的场所。”
近日,经过缜密侦查和连续奋战,湖北省咸宁市崇阳警方成功破获一起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案,全链条摧毁一个跨越湘鄂两省多地的贩卖野生动物犯罪团伙,抓获涉案人员41名,查实涉案野生动物1100余只,涉案生态价值达300余万元,收缴猎枪、猎夹、报警器等狩猎工具153套,沉重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有效保护了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
(图为民警缴获的部分狩猎工具)
敏锐洞察,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2023年10月,崇阳警方在对辖区内的菜市场、山货店等易滋生涉陆生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的重点场所开展拉网式巡查走访时,发现天城镇某水产品收购店业主谭某、金某在收购水产品的淡季仍异常忙碌,此行为极为反常,引起了民警的警觉和怀疑。难道他们在这个季节还在大量收购水产品?
“经过我们进一步研判,发现谭某、金某具有从事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的重大嫌疑。经调查,二人合伙经营一家水产店,该店表面上是家水产店,实际上却是非法收购、售卖野生动物的据点。”崇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负责人丁仲兵介绍,“两名嫌疑人联系频繁、轨迹异常,我们根据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季节性规律特点,初步判断两人可能正在实施收购、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的非法行为。”
面对这一情况,崇阳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通过对涉案嫌疑人活动轨迹的研判,警方逐渐锁定了一个跨省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的团伙。
“这个团伙组织严密、分工明确,作案方式隐蔽,涉及人员众多,涉案金额巨大。从案件分析可知,嫌疑人先是在野外进行有针对性的猎捕。他们熟知野生动物的栖息地和活动规律,采用猎夹、陷阱等非法手段进行猎捕,而猎捕到的动物则由收购方联系买家予以售卖。”崇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孙红波说道。
雷霆出击,交易现场人赃并获
为彻底摧毁该犯罪团伙,崇阳警方兵分多路展开艰苦侦查。办案民警多次深入山林、村庄走访调查,收集证据。历经数月,专案组终于摸清了犯罪分子的活动规律和藏身之处。一个庞大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的犯罪网络逐渐浮出水面。
专案组民警介绍,被非法猎捕的有猪獾、王锦蛇、果子狸、麂子等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因嫌疑人反侦查意识强,专案组决定“放长线钓大鱼”,以谭某经营的水产品收购店为“辐射热点”蹲守摸排。
崇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教导员甘景秋介绍:“该水产店在闹市,白天总半拉卷帘门,人流量大但选购的人不多,清晨或深夜却总有人员频繁进出,从轿车后备箱或摩托车筐里拿出两、三个蛇皮袋进店,不久后空手出来,显然在送货。”
2024年1月8日,民警发现谭某的轨迹频繁活动于周边县市,判定其极有可能正在进行大宗野生动物买卖行为。在掌握充分的证据后,警方决定展开收网行动。在湖北省公安厅、咸宁市公安局的坚强领导及县局“情指行”专班赋能攻坚下,崇阳警方雷霆出击,在湖南省临湘市羊楼司镇将正在进行交易的谭某等人抓获,现场查扣死体野麂5只。
顺藤摸瓜,深研细判一网打尽
为防止打草惊蛇,专案组连夜对谭某展开突审。面对试图负隅顽抗的嫌疑人,民警亮出前期摸排梳理的相关线索,成功击垮谭某的心理防线。经审讯,谭某初步交代其自2022年以来,伙同金某以收购水产品为幌子,长期从本县上线手中收购各类陆生野生动物,通过客运班车捎货、送货上门或上门取货等方式销往湖北、湖南等地的违法犯罪事实。
“我如实交代,我和谭某纠集了一些野味贩子,通过‘低买高卖’‘买进卖出’‘异地供货’这些方式,大量从散户手里收购那些非法狩猎来的野生动物。然后,我们再用客车运货、现金交易等办法,把野生动物卖给下家分销,从中非法牟利。”2024年1月9日,崇阳警方成功抓获金某,面对如山的铁证,金某再也无法狡辩,神色慌张地向民警缓缓交代。
随着民警侦查的深入,该团伙的犯罪脉络逐渐清晰。他们大致形成了以中间商谭某、金某为核心,涵盖通城、赤壁、湖南临湘、岳阳、株洲等地的5条非法贩卖专业化、职业化、链条式交易线路。由于该犯罪链条所涉及的人员分布广泛,时间跨度较长,并且谭某、金某二人极为谨慎,与上下游成员交流时大多使用“隐语”“暗语”,该案曾一度陷入僵局。
专案组按照“打团伙、打链条、打通道”思路,对中下游成员资金流进一步研判,成功挖出24名上线成员、15名下线成员。崇阳县局迅速组织收网小队,分赴多地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截至2024年8月,崇阳警方先后抓获41名涉案人员。至此,这条“捕运销”“一条龙”的地下产业链被崇阳警方成功斩断。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非法猎捕、收购、出售陆生野生动物,不仅有违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发展理念,更将因一时贪念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害人终害己。切勿受利益驱动,或为满足口腹之欲铤而走险、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