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获取高额利益,一诈骗犯罪团伙设下“首付购车”骗局,利用他人身份以购车名义办理分期贷款,再转手洗白销赃,致使汽车金融公司不良贷款增加。在短短一年时间内,骗取全国6家汽车4S店18辆汽车,贷款损失300余万元,严重影响汽车市场健康发展。
今年7月,经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包括梅某、陈某魏、陶某在内的23人因犯贷款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10个月至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两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谜团:付完首付后相关人员失联
“什么,这4辆车车主都不见了?!”2022年10月,绍兴某汽车4S店的销售经理王先生(化名)发现,在7月至8月期间,有4辆车车主在付完首付款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这4辆车车主都办理了长期贷款,按照规定,是要来上牌并办理车辆抵押手续的,可他们没有来办理车辆抵押手续,就直接将车开走了。”王先生回忆,两三个月过去了,这些车主失去了联系,而分期贷款在还完两三期后,就没有再还,随之失踪的还有这4辆车的销售员陈某魏。
无独有偶,就在王先生一筹莫展之际,同样的遭遇也发生在绍兴市另一家汽车4S店里。该店销售经理张先生(化名)发现,同样是在7月至8月期间,有6辆车车主在付完首付款后,消失不见了。“他们没有按规定来上牌,也没有办理车辆抵押手续,就将车直接开走了。”随之失踪的还有这6辆车的销售员陶某。
巧合的是,陈某魏和陶某都是在同年7月应聘上岗,又都是在8月底失联的。
同样的时间、同样的手段,还有一同消失的销售人员,王先生和张先生这才意识到公司被骗了。而此时,两家公司的贷款损失已达150余万元。
真相:买车转手倒卖骗贷逾期不还
原来,这是一伙潜伏在汽车4S店里的“骗贷团伙”,他们设下“首付购车”骗局,然后不断上演购车贷款“大戏”,通过异地上牌,再转手倒卖从中牟利。2023年4月,陈某魏、陶某、梅某等人被柯桥警方抓获归案。
据陈某魏交代,2021年,他在广东某汽车4S店做汽车销售。“有一天,一位名叫杨某龙的人找到了我。阿龙想跟我合作,先通过骗贷的方式购车,然后让我把车辆合格证和发票拿给他,他再将汽车卖掉,进而从中获利。”陈某魏心动了,按照阿龙的说法,他将一辆总价31万元的汽车卖给了客户陈某潮,贷款22万余元。“客户是阿龙找来的,听说都是急着贷款套现的人。”阿龙将车开到外地上牌后,转手卖给了二手车行,陈某魏拿到了1.3万元好处费,“客户”陈某潮也拿到了4.5万元好处费。陈某魏又与阿龙陆续合作了3次,贷款额度都在20万左右,陈某魏每次都能拿到2万元好处费。
就这样,倒腾了4次以后,陈某魏怕被公司发现,就离职了。而尝到了甜头的他,又想到了同样做汽车销售的朋友陶某。陈某魏找到陶某,向他分享了自己的骗车贷套路,两人一拍即合,在深圳又尝试了两次,随后,他们决定离开广东,到浙江试一试。
杨某龙得知后,将在江浙一带做贷款中介的梅某介绍给了他们,三人很快明确了各自的分工:陈某魏和陶某分别到绍兴两家汽车4S店做“卧底”销售,由梅某负责寻找有贷款需求的“白户”(指征信空白,资产状况较差的人员)伪装成“客户”去店里买车,由梅某垫付首付款,再把车开到外地上牌转卖。
“他们跟我说,不还贷顶多变成黑户,不会有什么事的……”讲起自己的经历,吴某悔不当初。当时,吴某有大笔债务,2022年7月,他在网上看到了零首付买车还能赚钱的消息,很感兴趣。随后,他经人介绍来到了绍兴,用自己的名义分别“贷款”买了两辆车,“车子转手被卖后,我拿到了40%的佣金。”拿到17万余元好处费的吴某,仅还了两三期贷款就不还了。如今,他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3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其他跟吴某一样的“背债人”,也都无一例外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经检察机关审查,自2021年8月至2022年8月,被告人陈某魏、陶某作为汽车销售人员,与中介杨某龙、梅某等人经事先商量,由中介介绍欲买车套现且无还款能力的客户进行抵押贷款买车,中介垫付首付款,汽车销售人员帮助客户办理车辆贷款,并在客户未办理抵押登记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便利将车辆合格证、发票等材料交给中介,客户提车后,当即将车辆交给中介,由中介将车辆倒卖,所得赃款由汽车销售人员、中介和客户瓜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是一个用“买车—骗贷—卖车—分赃”模式敛财的犯罪团伙,等待他们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