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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工作报告为何3处点赞宁夏?记者探访其中亮点!

3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报告,并提交全国人大代表审议。今年的两高工作报告中,有3处内容点赞宁夏法检“两院”工作。

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抓实审判管理和队伍建设,以能动履职保障司法公正”中,讲到“全面夯实基层基础”时提到:“宁夏法院优化审判资源配置,选派25名法官到人案矛盾突出的基层法院挂职锻炼。”

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为人民司法,在检察履职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中,讲到“依法化解涉法涉诉矛盾纠纷”时提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山东、宁夏等7个省区市检察机关会同司法行政机关开展试点,对申诉人首次提出刑事申诉、请求国家赔偿的,由公益律师免费代理。”在“强化自身建设,锻造新时代检察铁军”中,讲到“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时提到:“推动天津、云南、宁夏、新疆等15个省区市建立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机制。”

3月10日,记者探访了宁夏法检这3项被点赞的亮点工作。

宁夏法院:让干部在“接烫手山芋”中磨砺成长

2023年7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专门调研课题组对人案矛盾最为突出的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开展调研,探寻矛盾背后的客观规律,提出7项对策建议,形成《关于进一步化解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案多人少”问题的调研报告》。主题教育调研成果运用转化交流会后,自治区高院党组迅速研究出台《关于从全区部分法院选派法官(法官助理)到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挂职锻炼的工作方案》。

该方案的实施,为金凤区法院增加员额法官25名,挂职锻炼期限为一年,重点从高、中级人民法院以及部分案件量相对较少的基层人民法院中,年度内拟提拔、晋升职务职级的干警中择优选派。对挂职锻炼期间表现优秀、成绩突出、干部群众认可度高的,在职务职级晋升以及上级法院选调时优先考虑。

全区各级法院随即选派业务骨干,当年8月初便挂职上岗,彰显了“全区法院是一家”的大局意识,有效破解金凤区法院人案矛盾现实需求的同时,也为全区法院法官(法官助理)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提供了思路,是推动提升全区法院审判能力现代化的创新之举。

以来自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鲁文举、平罗县人民法院的杨虎、同心县人民法院的马全朝为例,他们当年8月4日被分派到金凤区法院执行局,截至2023年底,共受理案件777件,结案721件,结案率92.79%,执行完毕率51%,平均执行天数21天,没有发生一起信访案件,5个月3人收到12面锦旗,凝结着他们践行人民至上、公正司法的为民情怀。

自治区高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要以“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为引领,让金凤区法院成为全区法官成长的“大学堂”;要以“到主战场锻炼成长”为导向,让挂职干部在“接烫手山芋”中磨砺成长;要以“烈火见真金”为标准,让挂职锻炼成为识别优秀年轻干部的“试金石”。

工作中的挂职法官

宁夏检察:先行先试,律师代理刑事申诉、国家赔偿案件试点工作显成效

2023年7月,宁夏检察机关按照最高检要求,大胆创新、先行先试,开展律师代理刑事申诉、国家赔偿案件试点工作,确定银川、吴忠、石嘴山、中卫、固原5个市级检察院及部分基层检察院作为试点单位开展工作。2023年,全区律师代理刑事申诉、国家赔偿案件共8件,其中刑事申诉7件,国家赔偿1件。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试点检察院积极与司法机关、律师协会沟通,会签协作机制。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与石嘴山市司法局、律师协会会签意见,确定30名代理刑事申诉、国家赔偿案件的公益律师名单,并颁发聘书。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检察院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关于公益律师代理刑事申诉、国家赔偿等案件的实施办法》,对公益律师代理案件范围、职责、诉讼权利保障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为律师代理刑事申诉、国家赔偿案件试点工作提供制度支持。

全区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认真落实“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制度,深化协作互动,会商检律协作主题,凝聚公益律师合力,对执法办案中遇到的困难和分歧及时沟通、通报情况,力求找到从“共识”到“落实”的最佳结合点,解决司法实践中标准不一、界限不清、衔接不畅等问题。同时,充分发挥公益律师作用,促进矛盾纠纷依法化解。依托检律会商协作机制,通过邀请公益律师参与案件联席会等形式,加强双方业务交流。公益律师以法律服务者的第三方身份与信访人当面开展沟通化解工作,引导信访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检察机关与公益律师相互配合,通过公开听证、司法救助、能动履职等措施化解矛盾纠纷。

强化执法监督与检察监督衔接,形成党委政法委牵头抓总、多方参与的执法司法监督工作格局。

2022年11月14日,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联合相关政法单位印发《关于加强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工作的意见》。自治区检察院及时制定分工方案,围绕4个方面20项具体任务,明确责任部门、责任领导,确保监督衔接有效落实。一年多来,通过一体推进执法司法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形成执法司法合力,推动形成了党委政法委牵头抓总、多方参与的执法司法监督工作格局。

自治区检察院与自治区高院会签《死刑复核监督案件工作办法》,以制度把牢案件质量,促进司法公正,宁夏开展死刑复核监督工作做法在全国死刑复核监督工作座谈会上受到最高检表扬。与自治区公安厅制定《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工作办法(试行)》,明确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为大数据法律监督提供便利条件,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规范化运行。建立健全与社区矫正部门协作机制,联合自治区司法厅制定《关于协同推进宁夏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应用实现信息共享的协议》,推动全区检察工作网与宁夏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贯通对接,各派驻检察室均实现与监管场所信息联网、监控联网,加强监管场所执法活动日常监督。与自治区水利厅等部门制定《关于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实施细则》,在古灌溉工程遗产文化保护、乡村振兴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开展的检察公益工作成效明显。与自治区司法厅、宁夏律师协会联合召开2023年度检律联席会议暨全区检律同堂培训,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派员参加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培训,以“共学共享”促进“共识共进”,推动形成共同司法理念。

开展全区检察机关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自查工作,落实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自查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发现侦查环节超期限办案等问题,自治区检察院及时跟进检查督导。认真开展2023年度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暨优秀案件评选工作,经评查确定优质等次案件7件。

案(事)件交转及线索移送机制落实更加有力。2023年,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向全区检察机关交办信件58件,各级检察机关因案施策,综合运用带案下访、公开审查、律师参与化解、司法救助等多种措施促进矛盾化解,提高化解息诉质效。目前,58件交办信件已全部办结。(马涛 王潇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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