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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不刑不罚”怪圈!贵州检察机关探索推进行刑反向衔接新路径

今年2月,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公安民警在开展禁种铲毒踏查工作过程中发现张某某在其家阳台上种植罂粟,经现场铲除后清点,共计650株。3月,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将张某某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一案移送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刑事检察部门经初步审查,认为张某某种植的罂粟数量较少,种植目的是作为药物自用,主观恶性较小,且案发后张某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犯罪情节轻微,符合适用相对不起诉的条件。刑事检察部门遂将该案通报行政检察部门。

为解决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分工调整后审查期限紧张的问题,七星关区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与刑事检察部门密切协作,建立“提前介入”机制,对刑事检察部门拟作不起诉处理的案件,在正式作出不起诉决定前,将案件通报行政检察部门,由行政检察部门提前介入审查,缩短办案时间,提高履职质效。

“在案件移送行政检察部门审查后,我们还要求两级检察院及时邀请行政机关参与案件讨论,避免处罚失衡及案件在法律适用上的分歧等问题发生。最终达到既规范刑事检察办案,犯罪嫌疑人又积极配合行政机关开展后续调查处理的目的。”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姜正权说。

去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调整优化内部分工,不起诉案件后的反向衔接工作由行政检察部门牵头负责,加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消除追责盲区,打破“不刑不罚”怪圈。

据了解,该《意见》出台以来,贵州省检察机关依据相关规定,积极展开实践和探索。贵州省检察院主动谋划作为,通过建立内外衔接机制、创新办案模式,以数字赋能打通监督堵点,突出监督重点,强化协同配合,积极探索行刑反向衔接新路径,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无缝、有效”对接,推动形成强大的执法和司法合力。

形成行刑反向衔接监督合力,畅通内部沟通协作机制是关键。

贵州省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刑事检察部门、案管部门共同制定《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行刑反向衔接内部协作配合工作指引(试行)》,畅通检察机关内部协作渠道;全省各市州检察机关也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制定了内部行刑反向衔接机制36项,为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的顺利推进消除了内部沟通障碍。

“新机制对行政检察部门与刑事检察部门案件线索移送、受理、审查、反馈等标准和程序都进行了规定,不仅健全了信息共享、案件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还有力推动了检察机关内设机构形成‘线索双向移送、结果双向反馈’工作模式,实现行刑反向衔接闭环管理,确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贵州省检察院行政检察部主任杨涛对《法治日报》记者说。

为畅通外部沟通协调机制,贵州省检察院还与贵州省司法厅共同签订了《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的工作办法(试行)》,将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纳入常态化协作内容。贵州省各地行政检察部门在贵州省检察院的安排部署下,加强与各地公安、林业等行政机关的沟通,共签订协作机制和实施办法18件。

不仅如此,贵州省检察院还积极探索行刑反向衔接跨省协作机制。

前不久,安顺市普定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张某某等四人涉嫌偷越国(边)境罪不起诉一案,针对“违法行为地”认定、行政机关管辖权存在争议的问题,安顺市、西双版纳州两地检察机关签订了《关于推进跨境犯罪行刑反向衔接配合机制》,明确跨省行刑反向衔接案件线索移送、法律文书送达等办案流程,实现检察意见异地流转。

此外,贵州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意见—检察建议—跟进监督”的“全链条”监督模式,在制发检察意见后,对检察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加强跟踪督促,积极跟进行政机关立案处罚全过程,适时开展检察意见落实情况回头看,对行政机关未进行行政处罚的行为,依法制发检察建议,有效避免“纸面处罚”,实现“行刑双向衔接”的长效治理。

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技术日益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推进数字检察不仅是时代必答题,也是推进检察工作的最有效战略。

贵州全省行政检察部门积极挖掘数据潜力,主动与刑事检察部门、相关行政机关共享办案数据,通过建立运算规则进行数据筛查比对,共建立法律监督模型5个,其中3个模型已上架省检察院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截至目前,通过数据碰撞,已比对案件数据2万余条,制发检察意见128件,移送案件线索875条。

同时,全省行政检察部门还针对行刑反向衔接案件所涉罪名相对集中的特点,重点针对交通肇事罪、电信网络诈骗罪等案件,积极研发法律监督模型。一方面自动筛选、甄别、剔除不宜提出检察意见的案件,节省办案时间;另一方面对行政处罚案件数据进行碰撞,积极排查行政机关怠于履行行政处罚的行政违法行为案件线索,实现综合治理。截至目前,通过数据共享、碰撞共发现案件线索2800余件,制发检察建议138件,向各地依治办移送案件线索130余条,合力推动各地法治政府建设。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全面融入社会治理,强化‘府检联动’,细化内部协作,优化办案流程,规范案件办理,完善数据共享,保证行刑反向衔接既‘接住’更‘接好’,把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的路子走稳、走实,为中国式现代化贵州篇章作出检察贡献。”姜正权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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