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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司法所”有啥特殊?让闹翻脸的村民半个月就和好!

大坝司法所工作人员背着背包,到现场调解纠纷。

宣传彩页、调解印章、调解座位牌、笔记本电脑、皮尺、法律文书、印泥……打开背包,里面装得满满当当。

一呼即应、一背就走。一个印着“中国司法”字样的背包,把司法行政工作和辖区群众紧紧地连在了一起。“背包司法所”——行走的司法所,群众需要在哪里,司法所就在哪里。“动”起来的司法所,将法律服务送到群众身边,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家门口,将法律法规宣传到田间地头。

开展法治宣传32场次、法治宣传讲座26次,化解矛盾纠纷112件……宁夏青铜峡市大坝司法所主动靠前推出“背包式”工作法后,工作人员背着背包穿梭在大街小巷、田间地头,化身行走的“流动法治服务工作站”。“背包式”工作法,成为群众路线在法治实践中的生动注脚。

人民调解“动”起来

清晨,没有一丝风,天上的云被强烈的日光驱逐,躲得不见踪影。一穗穗玉米沐浴着阳光,丰盈饱满地展示着丰收的好光景。在青铜峡市大坝镇滑石沟村,村民韩某站在地头看着眼前的玉米地,发了一会呆。“今年的收成应该还好,这下有得忙了。”“嗯,还好。你那需要啥帮忙的言传一声。”闻声转过头的韩某对邻居马某说。

谁能想到大半个月前,双方因为农作物损害赔偿的事情“翻了脸”。

“你们看看我家玉米被祸害成啥样了,都是因为他打农药害的!”这天,韩某来到大坝司法所向工作人员说。“有啥事慢慢说。”安抚韩某激动的情绪后,调解员仔细询问。原来,韩某发现自家地里的部分玉米叶子出现白色斑点,有些玉米穗还有腐烂现象。他将情况反映给村干部,后经农业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实地查看,认为是韩某的田邻种植户马某利用无人机对自家稻田喷洒农药,当天风力及风向导致无人机喷洒的农药飘到了韩某的玉米地,造成韩某种植的玉米受损。

“当时村上调解了,他态度不好也不认。”“凡事讲个理,咱们到地里去,联系对方再说道说道。”启动“背包式”+人民调解,大坝司法所所长张静和调解员一起到玉米地实地调解。

“你得赔我4亩地玉米损失,1万块钱少一分都不行。”“那你去做鉴定,鉴定下来我再赔,没有鉴定我不会认的。”调解刚开始,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这不行,得分开分别做工作。”调解员进行“背靠背”调解。“玉米地只有靠近稻田的部分才有这种情况,明显是无人机喷洒农药时由于风力导致的旋涡效应,而且做鉴定既牵扯费用又需要时间。”“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两家乡里乡亲这么多年,今后还要抬头不见低头见,在一起耕种呢。”见双方的态度有所缓和,调解员从背包里拿出民法典宣传材料,向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

“你看,民法典有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还有这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讲清了法律规定后,调解员又从损害事实、诉讼成本、邻里关系等方面进行耐心疏导,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马某赔偿韩某每亩地部分玉米损失800元,4亩地一共3200元当场给付。

大坝司法所用“背包式”+人民调解生动诠释司法速度和温度,延伸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打造老百姓家门口的司法所。通过“背包式”人民调解工作法调解婚姻家庭、相邻权争议、土地纠纷、邻里纠纷等矛盾纠纷,实现“事心双调”,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

法治宣传“活”起来

7月初的一天,大坝镇蒋南村的一处大棚里,劳作后稍事休息的村民们三三两两地坐着,有人拿出水壶咕咚咕咚大口喝水,有人用手背擦着额头上的汗,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

“大家伙都在啊,这么热闹,我们也参与一下。”张静和同事们掀开大棚帘子边往进走边说。“快来坐,所长,看你背着背包,这下我们有听头了。”“就是就是,正好有个事情想咨询,这不瞌睡遇上枕头了。”村民们笑着说。

张静和同事们用浅显易懂的语言重点宣传了民法典有关内容,以及农资买卖、土地承包等相关法律法规,还向村民们讲解了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等。

“你问完了,该我了。我想问问,打临时工双方说的是工资现结,怎么能让这样的约定有保障?”“只是口头约定日后遇到拖欠索要比较麻烦,最好是立字为证。如果当时口头约定没有证明,而又确实存在日结工资被拖欠,需要对方打条子证明存在拖欠的事实。”张静和同事们一一回答村民们的提问。虽然只有半个多小时的时间,但流动的普法宣传“专场”气氛热烈,村民们“收获满满”。

结合群众生活实际,以具体案例“说事”。把书本上的法律讲“活”,把字面上的法律讲“深”,把案例中的法律讲“实”,用生动的语言把法律“硬道理”变为群众“家常话”。“‘背包式’普法宣传模式,走进田间地头,走进蔬菜种植大棚,面对面释法将‘法’带到群众身边,把‘法’讲到群众心里,为村民送去看得懂、学得会、用得上的法律知识,对我们村的经济产业发展提供了法治助力。”大坝镇蒋东村村干部杜军说。

针对辖区群众定期开展普法需求征集,大坝司法所按照清单化、主题化模式开展“菜单式”普法,为群众精准定制种类丰富的“普法大餐”。在“背包式”普法宣传模式的引领下,大坝镇的年轻干部也加入普法志愿者的行列,利用进村入户的有利时机向村民进行普法宣传。

法律服务“全”起来

6月底的一天,吃过晚饭后,蒋东村70多岁的村民李某,拄着拐杖慢慢起身准备在院子里走动走动。“爷爷,慢点,我来扶你。”在屋里的孙子急走几步上前搀扶。看着干干净净的院子、收拾得井井有条的家,老人脸上露出了微笑。

谁能想到,几个月前老人还为养老的事情忧心忡忡。

老人育有两子,老伴过世后,老人长期在大儿子家居住。2023年9月,大儿子在外务工意外身亡,公司方支付20余万元赔偿款。将大儿子安葬后,老人和大儿媳协商赔偿款分配事宜,希望其考虑自己的养老问题。大儿媳以赔偿款数额不高,且安葬丈夫花费以及小女儿还要上学花钱为由拒绝分配,老人联系大坝司法所想通过法律援助维权,解决自己今后的养老问题。

闻讯后,大坝司法所启动“背包式”法律服务,工作人员背起背包,来到老人家里核实情况。“大爷,这件事情能给您申请法律援助,由援助律师帮您提起诉讼,要回应得的赡养款。但是您和儿媳妇及孙子的亲情就会受到影响,不行我们再给您调解调解。”接到求助后,调解员马金玲对老人说。

随后,马金玲联系村委会,将老人的大儿媳、小儿子夫妇约到村委会会议室,和村委会干部一起展开调解。“这么多年相处,亲情不是说断就断。人突然走了,给谁也扛不住打击,但你也要顾着自己的身体。话说回来,老人有自己的顾虑也在情理之中,希望你能体谅一下。”经过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大儿媳拿出4万元给老人,老人今后由二儿子养老。

“那个地的问题,你们也给说道说道。”将养老问题明确后,当事人又提出一个“难题”摆在调解员面前。了解清楚情况后,经过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先前确权在老人名下的地,按照2.5余亩、2.7余亩、2.7余亩分别确权,随后办理确权手续并由村委会工作人员现场协商见证。“你们司法所能考虑我们一家人的亲情,及时帮我解决了纠纷,没有你们,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现场签订协议后,老人握住调解员的手感激地说。

背着背包下基层,将群众诉求第一时间解决在家门口。背包里装着群众沉甸甸的希望和期待,背着的是民生,连着的是民情。大坝司法所工作人员利用矛盾纠纷排查、走访时机,背起背包走向田间地头、走进百姓家门,向群众详细讲解相关的法律服务,变“坐等服务”为“主动服务”,把群众的烦心事办成暖心事。

特殊人群管控“暖”起来

“腿上的伤好得差不多了吧,不过还是要注意点。”“最近的学习跟得上吗?”“嗯,好得差不多了,谢谢你们一直费心。”近日,在大坝镇新桥村的一处厂房门房,大坝司法所工作人员刘乐、杨彦周和社区矫正对象拉着家常。

社区矫正对象王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缓刑,2023年到大坝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2023年底的一天,杨彦周接到王某的电话。“我的腿受伤做手术了,请问去所里学习我该怎么办?”“严重吗?目前情况怎么样?”杨彦周详细询问王某的伤情,并安抚王某的情绪。考虑到王某的特殊情况,大坝司法所转变社区矫正工作监管方式,决定对其实行“背包式”上门服务,将学习材料、谈话记录等规整完善,走进王某家中对其进行个别教育、讲解法律知识并开展走访谈话。

“我们来看看你。”第二天看到杨彦周和刘乐上门,王某拄着拐杖准备起身。“快别起来,你也不方便。”坐下后,杨彦周、刘乐和王某聊了起来。“这是最近要学习的资料,你收集好,身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多看看。随后有什么需要的,直接联系我们,你这离村子也远不方便。”临走时,杨彦周和刘乐向王某叮嘱道。“下村入户时,你们也费心帮着盯一下,毕竟他住得远,腿又受伤不方便。”张静联系新桥村综治专干叮嘱道。“谢谢你们的关心和帮助,让我对生活有了新的希望与盼头。”收到王某发来的微信,杨彦周和同事们倍感欣慰。

社区矫正工作是对矫正对象的改造与教育,既要对他们的行为进行约束,又要在思想上进行提升。通过实施分级管理、分类教育、个别化矫正和人性化帮扶,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重获“新生”。大坝司法所“背包式”管理,为特殊人群管控注入温暖的力量,不仅“正行”更“矫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