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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僧人真诈骗!黑龙江警方破获一起假冒僧人诈骗案

“施主您好,金佛开光结下佛缘,不要998,不要688,只要299,现金微信都随‘元’”

身穿僧衣肩背佛包口念阿弥陀佛

僧衣——网上买的

法号——随便起的

佛语——临时学的

近日,黑龙江省佳木斯边境管理支队沿江边境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两名男子疑似假冒僧人进行诈骗,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两人带回公安机关接受询问。询问中,两人自称来自某寺院,民警随即联系辖区民宗局、寺院核实二人身份,经核实二人确系假冒僧人。

经调查,两人携带伪造戒牒、邀请函等用品,假冒僧人以购买299元“开光符”,可以“送福保平安消灾祛祸”为由头进行诈骗。

目前,两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并将违法所得退还被害人。

法律小贴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一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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