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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知道哪些渔具可以用?哪些是禁用的?”

暮色黄昏时,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奚渔村的一户农家场心上,几把竹编椅、三两闲话人,一场与非法捕捞相关的“围坐话法”活动正在此处开展。

“大家知道哪些渔具可以用?哪些是禁用的?”带着各式网丝渔具,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陈家镇法庭庭长黄菲菲与村民们展开互动。

这是一幅具象的画面,也是黄菲菲作为一名环资法官工作的日常。

从法庭之上为环资案件公正断案,到延伸触角让受损的生态环境得到及时修复,再到诉源治理普法先行,黄菲菲身体力行,用司法守护着这片绿水青山。在她的人生信条里,环境资源审判的目的不是一判了之、一罚了之,而是通过司法裁判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越来越少。

让“捕鸟人”变身“护鸟人”

最近,黄菲菲手头正在办理一起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案件中的被告人通过架设丝网在公益林内非法捕鸟。“我们在审理过程中,关注到这名被告人家庭经济拮据,妻子又身有残疾,履行生态损害赔偿金可能存在困难。”如何既达到惩罚教育目的,又能体现司法人文关怀,成为黄菲菲考虑的方向。

为此,黄菲菲主动与检察机关沟通,共同探讨涉案生态修复的方案,“目前,我们达成初步意向,决定采用劳务代偿方式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像本案中被告人的违法行为是非法捕鸟,他开展劳务中的一项工作内容就是公益林巡护,让他从‘捕鸟人’变成‘护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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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菲菲(图右)

黄菲菲透露,为了确保行为义务得到有效履行,法院还将委托被告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政府进行监督管理。

事实上,立足环境资源本身,早在前几年,黄菲菲就在一起申请确认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协议效力案件中,在上海法院中首次尝试采用“金钱+劳务”方式承担生态修复责任,这为恢复性司法理念在环境司法中的有效运用提供了方案。

而通过这样的审判实践,探索环资案件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生态效果有机统一的背后,也藏着黄菲菲的初心。

“在环资审判中,生态修复还在探索阶段。”黄菲菲坦言,民法典中虽然规定了生态修复的责任,但实践中生态修复的需求形式多样,“我们也希望通过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努力让受损的生态环境得到及时修复的同时,推动规则引领,助力环境立法对这部分予以完善。”

做不一样的“环资法官”

“人生重要的不是所站的位置,而是所朝的方向。”这是黄菲菲在今年《人民司法(天平)》期刊上发表的一篇文章中的一段话。

5年前,当黄菲菲成为一名环资法官时,她便知道,这是一次不一样的远行。在实践中,她摸爬滚打、敢啃“硬骨头”,成为一名环资审判能手,被评为上海法院审判业务骨干。办案之余,她牵头组织研讨会、生态司法沙龙,走进高校开展实务课堂,推动环资团队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

“对我们来说,案件审理仅仅是工作的一个环节,案件的宣判,也只是为审理部分划上了一个句号。”黄菲菲告诉记者,更多的时候,他们在测量土地面积的现场、在监督回访生态修复情况的路上、在与相关职能部门多方协商的互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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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为了实现生态共治的合力,黄菲菲还全程参与了上海法院首个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生态司法协同平台建设,将对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理念和经验融入到平台建设中,并依托府院联动妥善化解长江滩地腾退系列案件,有力推动了长江沿岸湿地生态保护工作。

“这两年,我们还一直在思考,如何推动环资领域的诉源治理,期望通过办理一案,达到教育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黄菲菲介绍。

为此,黄菲菲带领团队做了不少探索,“‘围坐话法’就是其中一种形式,我们利用农村老百姓傍晚时分喜欢坐在场心上话家常的风俗习惯,将普法的课堂搬到了老百姓身边。”她亲身参与环资案例方言普法活动,用崇明话讲述生态司法的故事,让普法更接地气。在她的推动下,基层群众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不断增强。这两年,崇明区非法捕捞、非法狩猎案件的数量大幅下降。

依托驻村(居)法官工作室,黄菲菲把环资审判的触角延伸到乡村最基层,点对点联络、定期驻点服务,第一时间掌握辖区环资问题,第一时间介入处理,让环资问题解决在萌芽。“环资案件不同于其他案件,事关生态环境,是等不得的,要不断前移环资审判关口,做实诉源治理、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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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黄菲菲先后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她带领的团队被评为上海市法治工作先进集体、上海市巾帼文明岗,入选上海市委宣传部“新征程新奋斗”专栏年度典型。“这些荣誉的取得是组织上的鼓励,是环资团队共同努力的结果。”面对荣誉,她感受到的更多是责任和鞭策。

身为崇明人,黄菲菲对岛上的绿水青山总有一种不一样的感情。那是她的家乡,也是她所朝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