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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高院举行“6·26”国际禁毒日新闻发布会

6月24日,陕西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介绍全省法院禁毒工作开展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陕西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范思泓出席发布会,介绍了2023年6月份以来全省法院开展禁毒工作的基本情况、工作成效和主要经验做法。法治日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陕西总站、中新社、新华网、陕西电视台等16家新闻媒体记者参加发布会。

一年来,我们做了哪些工作

2023年6月份以来,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禁毒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加强毒品案件审判规范化建设,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开展禁毒普法宣传教育,持续提升禁毒综合治理效能,以能动司法的实际行动坚决打好禁毒人民战争。

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全省法院一审审结毒品犯罪案件514件。共对936名被告人作出生效裁判,对其中155名被告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被告人46人。

全省各级法院对毒品犯罪案件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持依法从严惩处,突出打击重点,注重打击效果,依法严惩源头性毒品犯罪、具有严重情节的毒品犯罪及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加大对新型毒品犯罪、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犯罪、侵害青少年以及危害农村地区毒品犯罪的惩处力度,并更加注重从经济上制裁毒品犯罪,加大涉毒资产追缴力度和财产性判决执行力度,依法惩处涉毒洗钱犯罪和为毒品犯罪提供资金的犯罪。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于罪行较轻,或者具有从犯、自首、立功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的犯罪分子,依法给予从宽处罚,切实分化瓦解毒品犯罪分子,预防和减少毒品犯罪。

下一步,我们这样做

全省法院将继续聚焦组织领导,压实禁毒工作责任,统筹推进禁毒工作纵深发展;继续聚焦案件办理,加强审判规范化建设,把好法院禁毒工作的“审判关口”;继续聚焦协同配合,构建联动长效机制,建设惩防并举的全方位、多层次禁毒防控体系;继续聚焦源头预防,深度参与综合治理,推动“健康人生、绿色无毒”理念深入人心,不断拓展禁毒斗争成效,努力将审判效果转化为社会效益。

答记者问来啦

法治日报记者马金顺:陕西法院在审理毒品案件中,如何把握从严惩处与从宽处理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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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对毒品案件的裁判,既要坚持依法从严惩处的主基调,又要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突出打击重点,注重打击效果,体现区别对待。具体在案件审理中,根据被告人罪责轻重、所涉毒品数量、主观恶性程度、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等具体情节,区分不同情形作出罚当其罪的处罚,切实做到宽严有据,罪责刑相适应。

近年来,陕西法院对毒品犯罪案件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对于犯罪集团首要分子、职业毒贩、累犯、毒品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危害严重的毒品犯罪分子,均依法从严惩处,其中对于罪行极其严重犯罪分子,该判处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死刑。同时,根据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原则,也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区别对待,对其中罪行相对较轻的,或者具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的,应在量刑时充分考虑,以发挥刑罚的教育改造作用。对罪行较轻或者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如有自首、立功、坦白、从犯等情节的,依法予以从宽处理,在分化瓦解毒品犯罪分子的同时,做到轻重有别、罚当其罪,努力用较小刑罚成本实现更好犯罪治理效果。对于依法严惩毒品犯罪,不仅遏制了毒品犯罪高发态势,同时发挥了刑罚的教育改造作用,“宽”“严”相互依存,相互补充,共同促进,可以更好地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新华网记者杨喜龙:今年禁毒宣传活动主题是“防范青少年药物滥用”,请问陕西法院如何预防和遏制未成年人毒品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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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当前新型毒品擅伪装、易变化,常以电子烟油、糖果、爆米花食物、奶茶饮料等形态出现,未成年人追求刺激、盲目攀比,极易被“无害”“不成瘾”等虚假诱惑误导。

实践中,未成年人涉毒主要表现为:一是作为犯罪对象,被引诱、教唆、欺骗甚至被强迫吸毒;二是已形成吸毒瘾癖,通过各种渠道购买毒品吸食;三是作为犯罪主体,被不法分子利用、教唆,甚至主动参与毒品犯罪。一些未成年人从被动的受害者发展成吸毒者,进而为获取毒品走上犯罪道路,让人扼腕叹息。

涉毒案件数据分析显示,未成年人涉毒有三个显著特点:一是文化程度较低。大多为辍学、失学,自控能力、辨别能力差,法律意识淡薄;二是家庭教育缺失。大都缺少家庭关爱,父母离异或长期不在身边,监护人对其疏于管教。三是实施毒品犯罪系受成年人教唆,在成年人的教唆、利诱下协助其进行毒品犯罪。

在审理未成年人涉毒案件中,陕西法院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坚持严厉打击与预防教育相结合,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对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以及引诱、教唆、欺骗、强迫未成年人吸毒的,均应依法从重处罚。同时,陕西法院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坚持能动司法,强化“抓前端、治未病”理念,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庭审直播、公布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主题开放日、举办禁毒法治讲座等方式,将青少年禁毒宣传教育工作融入司法审判全过程,最大限度发挥司法审判工作的指引、警示、教育和预防作用,努力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广泛动员、全民参与、共同抵制毒品的良好氛围,推动“健康人生、绿色无毒”理念深入人心,切实帮助广大青少年防范和远离毒品危害。

华商网记者姬文艳:从全省法院审理的毒品犯罪案件来看,毒品犯罪有什么新的特点?

答:近年来,毒品犯罪呈现出新情况、新特点,主要表现为:一是新型毒品层出不穷。新型合成毒品的名称、种类不断更新,更具有伪装性、隐蔽性和迷惑性。这些新型毒品对青少年群体的吸引力极大,青少年群体容易因猎奇、从众等原因吸食毒品,造成严重社会危害。二是犯罪网络化明显。犯罪分子普遍使用互联网利用虚拟身份进行毒品交易,采用电子移动支付等非接触方式进行结算,并通过快递寄送、指定地点存放即“埋雷”等方式交付毒品,使得交易流程“人、货、财”分离,“网络+寄递”的形式已经成为贩运毒品的主要方式。犯罪分子之间多为单线联系,除使用大众化的即时通讯软件外,还使用阅后即焚等新型通讯软件,采用暗语等方式交流,使得毒品犯罪的隐蔽性和危害性进一步加大。三是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犯罪呈上升态势。在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的高压态势下,传统毒品销售渠道日渐收窄,不法分子将麻精药品作为传统毒品的替代物进行贩卖、吸食的情况频发。部分医疗从业人员在管理、使用麻精药品过程中违反法律规定,导致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管理失控,流入非法渠道,造成严重社会危害。

审核:张军利

编辑:余 波

照片:张兴仁

供稿:省高院刑一庭

陕西高院宣教处策划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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