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辽宁省一地方公安部门采纳了省司法厅撤销行政处罚的行政复议调解建议,主动撤销对复议申请人的行政处罚决定,避免了一起错案,及时化解了行政纠纷。这是辽宁省司法厅行政复议立案处探索出的“行政复议调解八步法”成功运用的结果。
辽宁省司法厅行政复议立案处自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以来,不断探索行政复议立案前调解工作,该处行政复议人员在调解实践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灵活运用“情、理、法”相结合方式化解行政争议,并总结出“行政复议调解八步法”,推动行政复议调解工作创新发展。
真诚倾听,取信于民。调解人要做到耐心倾听申请人心声。倾听不仅代表诚意,更是查清案件事实,取得直接证据的重要方法。放下架子、去除官气、带着和气、嘘寒问暖、说百姓话、为民众着想,俯下身躯,带着感情做调解,是取信于民之道。赢得信任,是调解的基础。
宣讲政策,提高站位。调解人要不厌其烦地向相关人员宣讲行政复议调解工作政策,宣讲行政复议作为“主渠道”和“抓手”顶层设计的深远意义和内在逻辑,宣讲调解结案的益处,宣讲和解之中蕴含着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属性。促进相关人员提升政治站位,改变诉讼结案观念,从被动接受调解到主动创造条件达成和解。
互相尊重,换位思考。调解人要提供平等交流平台,让申请人能阐明诉求、释放积怨,让行政主体耐心静听、讲明理由。通过双方平等交换意见,提倡换位思考,增进互谅互信。调解会既要严肃,又不能沉闷,既要畅所欲言,又不能场面失控。调解人要做到语态得体,把握全局,归纳焦点,方能促成和解。
拨丝抽茧,找到症结。调解人要认真查阅卷宗,做好调查取证,梳理清楚主要事实,找出争议焦点,找准化解矛盾的“突破口”,准确把握好法律底线,最终实现依法化解争议。
释法说理,督促自检。调解人要用百姓语言,调动当事人配合调解的积极性,结合情理说清法律,达到以情感人、以理服人;调解人要口头或者书面指出行政主体不当之处,并告知行政机关决策人,同时,阐明调解结案的益处,敦促行政主体检视执法行为,促其主动纠错。
多方引导,专家讲解。对于涉及专业性较强的案件,调解人要与行政主体协商,聘请专家讲解专业知识,帮助调解人和申请人弄清专业问题,消除申请人疑虑,打通申请人心结,这是化解矛盾的良策。
秉持公正,敢叫真章。对态度强势和坚持不当理念的执法人员,调解人要通过梳理行政行为各个环节,发现漏洞、找出瑕疵,一针见血指出来。调解人不能畏难,要通过各种方式促其转变态度、转换思维、知错认错改错;对待这类执法人员既要以礼相待,又要态度坚决。把握好火候,适时让被申请人的上级介入调解,会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
胸怀全局,勇于担当。调解人代表同级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顾全大局,多方协调。遇协调难度大的要主动请求上级支持或者给行政主体负责人发函指出违法行为,亮明观点;需要多部门合力方能实质性化解的,要敢于担当,积极联系相关方。多数情况下,相关部门都会积极配合。
辽宁省司法厅探索出的“行政复议调解八步法”在实际工作中起到了显著成效,可以说,“调解八步法”调解的是矛盾纠纷,理顺的是民心民意,稳定的是发展环境,密切的是党群关系,巩固的是党的执政根基。(张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