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党正在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如何加强纪律建设,使广大党员干部真正做到遵规守矩、不逾底线?一个关键抓手是重视和加强党性教育这门共产党人的“心学”。
内无妄思 外无妄动
传统“心学”是心思之学、思维之学。作为中华传统文化的主干,儒释道三家尽管思想各异,但都注重发掘人的主体性,注重内心的修炼。比如,儒家讲诚意正心,佛家讲明心见性,道家讲修身养性。可以说,“心学”是贯穿中华传统文化的一条根脉。
中国共产党人的“心学”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具有极为鲜明的现实意义和实践品格。一方面,批判继承和发展传统“心学”中注重个人修养、崇尚人格完善、主张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等优秀成果,借鉴自我反省、慎独慎微、知行合一等修养方法;另一方面,对传统“心学”的超越性原则进行了创造性转化,对传统“心学”的修养方式进行创新性发展,进而赋予崭新的内容和科学的方法,从而形成中国共产党人的党性修养学说。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党性修养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极富创见的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强调“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指出“坚强的党性,是成为高素质领导干部的首要条件”“党性教育是共产党人修身养性的必修课”,认为“在作风问题上,起决定作用的是党性”,等等。
党性修养是正向引导,是党的纪律的必要前提和基础;党的纪律用来惩戒,是党性修养的坚强后盾和保障。全面从严治党,既要注重规范惩戒,严明纪律底线,更要引导人向善向上,发挥理想信念和道德情操引领作用。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关键要正确认识和处理自律和他律、治身和治心、信任和监督、原则和感情、高标准和守底线的关系。
进一步来看,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本质属性,党的历史使命和奋斗纲领,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党的全面领导和长期执政的地位和作用,内在决定了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具有特殊的责任、义务和行为要求。全面履行这种特殊责任、义务和要求,从根本上说是建立在党性修养基础上的。
实践反复证明,内心净化、志向高远,便力量无穷。只有心有所守,方能身有所循、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只有在立根固本上下功夫,以内无妄思保证外无妄动,勤掸“思想尘”、常破“心中贼”,才能真正做到不越纪律底线,不踩规矩红线。
在高度重视发挥理想信念和道德情操引领作用的同时,也必须注重行为规则的规范惩戒。正所谓“路线是王道,纪律是霸道”,通过党的纪律形成刚性约束和惩戒作用,让党员干部心生敬畏,才能形成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政治自觉。
明大德 守公德 严私德
“心学”的要义是“修德”。不同于传统“心学”,中国共产党人的“心学”追求的是“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
所谓“明大德”,就是要铸牢理想信念、锤炼坚强党性,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风浪考验面前无所畏惧,在各种诱惑面前立场坚定。党的政治纪律、党的组织纪律为党员干部修好“大德”提供支撑和保证。
所谓“守公德”,就是要强化宗旨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恪守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自觉践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的承诺。党的工作纪律、党的群众纪律为党员干部做到“心底无私天地宽”提供反向制约和规则支撑。
所谓“严私德”,就是要严格约束自己的操守和行为。党的廉洁纪律、党的生活纪律为党员干部的私德提标准、划底线。
第一,党的政治纪律解决的是党组织和党员在政治上对党忠诚问题。
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党内所有的政治问题,归根到底就是对党是否忠诚。”从行为规范角度而言,党的政治纪律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
对党忠诚是共产党人必须具备的政治品格,具体体现在对党的信仰的忠诚上,体现在对党组织的忠诚上,体现在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忠诚上,体现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上。
第二,党的组织纪律是党员组织观念的外在表现。
党的力量来自组织。党的组织纪律,就内容而言主要是遵守党的组织制定的一切规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等方面的行为规范。
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关键是看党的观念强不强、党性强不强,基本要求是党员干部必须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牢记自己是组织一员,做到对党忠诚老实、襟怀坦白。
第三,违反廉洁纪律的一大诱因在于党的观念淡漠。
廉洁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全体党员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他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确保清正廉洁,从根本上讲不能完全靠外部约束,还要靠自觉自律,要加强党性修养。
第四,党的群众纪律体现的是党员对待人民群众的态度和立场问题。
群众纪律是指党的组织、党员在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中必须遵循的行为规则。我们党是为民族、为人民谋利益的政党,党员的言论行动必须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
党的群众纪律体现的是党的根本宗旨要求,要求每一个党员都必须站稳人民立场,牢记党是为人民谋利益的党,坚定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
第五,党的工作纪律本质上是要求党员增强尽职、守法、用好权的内在自觉。
党的工作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全体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党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必要保证。对党忠诚是具体的、实践的,不是空洞的口号,不能只停留在口头表态上,而要体现在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行动上。
第六,党的生活纪律体现的是党员生活态度和生活作风方面的要求。
生活是工作的基础。生活上做不到自觉自律,工作就难以做到清正廉明;生活上不检点、不自律,就会滋长私心,最终可能会“走火入魔”。
党的生活纪律在内容上是规范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在原则上是以党员的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品德修养为基础的。它要求党员干部应该把洁身自好作为党性修养的第一关,练就过硬的作风。
总之,党的纪律开列“负面清单”,划出了党组织、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党性修养则展现了共产党人高尚的道德追求,也是自觉维护党的纪律的根本保证。从这个意义上说,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有两个发力点:一个是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使党员干部强化纪律意识,明底线、知敬畏;另一个是要抓住“心学”这个根本,用坚定理想信念使党员干部练就“金刚不坏之身”,进一步增强遵规守矩的主体力量和内在自觉。
(作者为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