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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东安法院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法院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以“一要二统三抓实”为工作思路,创新实践黑龙江法院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五牢记、五融合”工作实施体系,把党建融入审判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促进党建和司法审判工作同向同行、同频共振,奋力开创法院审判工作现代化新局面。

一是深刻把握司法审判工作的政治属性,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今年以来,党组会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次,各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 58次。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并通报典型案例。坚持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相结合,组织全体党员参观市委党校廉政教育基地,重温入党誓词,教育引导全体党员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

二是积极推动做实能动履职,构建“三抓三推三促进”诉源治理新模式。抓住纠纷特点,推进“一张网”建设,促进矛盾化解在萌芽。打造“党委领导+法院主打+网格治理”的诉源治理新模式,在辖区17个村屯、24个社区设立“管大姐”工作室,入驻综治中心、法官包村包社区、加入社区微信群、与调解员建立常态化联络,纠纷共治、及时解纷。延伸解纷平台链接服务面,在每个村屯社区推广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张贴二维码,引导人民群众“码上解纷”。与区司法局共同成立诉调对接协调小组,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将矛盾纠纷止于诉前。与设在院内的劳动仲裁、道路交通、金融服务等工作站合作,积极联调化解金融、医疗、保险等各行业纠纷。抓实权益保障,推进“一条龙”服务,促进矛盾化解在执前。建立“诉源+执源”融合治理模式,前置执行告知工作,加强诉前保全、鉴定的应用,提升诉前和诉中保全比例,促进当事人主动调解、主动给付。加强执前调解,建立“执源导流+执前一站解纷+执行中和解+强制执行”的多元执行纠纷解决机制,在综合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和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帮助协调履行期限,将纠纷解决由“强制”变为“主动”。抓准诉讼期待,推行“一盘棋”机制,促进矛盾化解在基层。树立“如我在诉”意识,通过能力作风建设,提高干警业务能力、服务人民群众能力,在快审快结的基础上,耐心细致释法说理、判后答疑,让人民群众切实的感受到公平正义。推进有信必复。紧盯涉诉信访,突出源头治理、层级管理,积极打造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终点站”,建立院主要领导定期接访制度,开展“院长接待日”工作,指定时间、指定地点由院长接待来访群众,并包案推动化解。分管领导带头包案办理疑难复杂信访案件,集中清理历史积案,坚持“消除群众困惑,理顺群众情绪”的工作理念,有效减少越级访、重复访,推进信访实质化解。

三是全面应用案例库、法答网,促进法律法规正确适用。充分认识建设案例库、法答网的重要意义,结合院内工作实际,指定责任部门、明确工作要求、制定工作制度、细化考核标准,全面深入推进工作。由研究室负责案例库的使用指导,充分引导干警使用案例库,定期对案例库使用情况进行通报。在日常办案中充分运用案例库,把到案例库进行检索作为案件判决前的必经程序,充分借鉴案例库中案例的处理意见。截至目前,共通过线上编报案例25篇,通过最高院审核入库参考案例1篇。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充分运用法答网,遇到法律适用问题,第一时间通过法答网检索相应问题的精品答疑,用以指导审判实践。未检索到相应结果的,向上级法院对应庭室提问。截至目前,共向上级法院提出问题151个,被回复数73个,不予答疑数3个,待回复数75个。

四是全面落实院庭长阅核制,助推审判质效提升。“一把手”带头抓阅核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大法官会议精神,结合审判质效管理体系各项指标,制定东安法院阅核试行机制,明确阅核范围、方式、程序,确定重点阅核对象,并建立重点阅核对象动态调整制度,案件质量明显提高,发改案件数量明显下降。今年以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对阅核制度进行动态完善,阅核责任得到进一步压实。今年以来,院庭长共阅核案件258件,上诉率较上一年度大幅下降,指标值提升至优秀档次。

五是推动建立权责清晰、权责统一、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运行机制,修订完善《案件阅核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修订《合议庭工作规则(试行)》两项制度。优化审判委员会人员组成,科学定位审判委员会职能,提升审判委员会总结审判经验、统一裁判标准的能力,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截至5月份,共召开审委会会议7次,研究民事案件2件、刑事案件2件,定责发改案件61件,研究信访终结案件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