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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宁持续跟踪“洛出书处”文化遗产的保护落地落实

日前,河南省洛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对办理的“洛出书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回访时,看到遗址附近一座装着绿色防护网的大楼拔地而起,目前,已经封顶。据该县文物局负责人讲,这栋楼就是专门为“洛出书处”文化遗产保护而建设的文化展示中心项目,通过展示和宣传“洛出书处”悠久灿烂的历史文化,推动当地文旅产业发展。现在工程正在进入收尾阶段,年底即可竣工。 

洛宁是中华文明、河洛文化重要发祥地之一,境内有标志中华文明渊源的“洛出书处”“仓颉造字台”等众多根源性文化遗存,是中华文明之源、文字之源。2014年11月,“河图洛书”传说被国务院批准列入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标志中华文化渊源的“洛出书处”就是其中的一处遗产,洛宁县长水乡西长水村现存有汉魏、清朝时期的“洛出书处”石碑各一块,共两通古碑。

2020年6月,该院接到群众反映后,经过实地调查发现,雕刻有“洛出书处”字迹的两通石碑镶于该县长水镇长水村的水井房墙壁,由于环境因素和村民整体搬迁等诸多因素影响,缺乏应有的保护措施,加上海内外热爱河洛文化游人参观的日益增多,保护环境堪忧,急需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确保古碑安全和文化传承。为此,该院立即向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制定长远规划和古碑保护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同时,加强对文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文物保护的意识,此外,加大对文物保护的科学研究力度,做好对中华民族历史文化的挖掘和传承等工作。该局立即进行了反馈,及时向县政府进行汇报,申请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同时,采取了临时性保护措施,对遗址进行有效保护。

为了助推该项文化遗产的保护进度,该院上报洛阳市人民检察院,两级院联合,持续跟踪,一体助力推进该项工作的落地落实。在检察机关坚持不懈的监督下,当地政府已完成了对“洛出书处”的保护规划,将以洛河和沿河公路为纽带,打造一个综合性的“洛出书处”大型文化旅游景区,把“洛出书处”旅游区建成集休闲、乡村度假、文化创意产业于一体的区域复合型旅游目的地,通过发展文旅产业,推动保护和传承“洛出书处”遗存文化。这样一来,服务和保障“洛出书处”文旅产业发展成为检察机关的重头戏。

2021年10月,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志军带领洛宁县院办案人员,实地到“洛出书处”文化遗产场地,了解保护情况,督促文物保护措施的落实,助力推动文物保护项目“洛书出处”石碑展厅的项目建设落地,不断加大服务“洛出书处”文旅产业项目的实施力度。今年3月份,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封勇再次带领洛宁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干警,深入实地开展文物保护调研工作,当看到“洛出书处”文化展厅大楼建设情况后,要求县院办案干警立足职能,想方设法,为项目建设出谋划策,加油助力,争取“洛出书处”文化遗产保护暨文旅产业项目早日建成,投入使用,守护好中华文化之根,切实让“沉睡”的文物早日“活”起来,让根源文化得到更好的传承和发扬。

图为发现的“洛出书处”石碑

据悉,该院持续跟踪服务的“洛出书处”洛书文化展示中心项目占地37亩,总投资8700万元,总建筑面积9964平方米。主要分为三层展示中心、文化广场、休闲绿地和小游园等板块。项目建成后,将采用文字、图表、照片、实物、沙盘模型等形式,利用声、光、电、多媒体等现代科技手段,打造集研学、展览、观光、体验等于一体的洛书文化传承保护新窗口和洛宁文旅新地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