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了被执行人送来的写有“心系企业发展,公正执法为民”的锦旗和一封红色信封包装的感谢信,以感谢执行法官秉公执法的敬业精神和司法为民的工作态度。
本案系甘肃某空调工程公司与天水某建筑工程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申请标的额100多万元,由于被执行人天水某建筑工程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甘肃某空调工程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秦州区法院查明本案的实际债务人是天水某建材公司。在2015年,天水某建材公司借用被执行人天水某建筑工程公司资质自建公司办公楼,在施工过程中天水某建材公司以被执行人天水某建筑工程公司名义与申请执行人甘肃某空调工程公司签订合同。2023年,由于天水某建材公司拖欠申请执行人甘肃某空调工程公司项目款,所以在执行过程中冻结了被执行人天水某建筑工程公司账户。2023年年关来临之时,被执行人天水某建筑工程公司因被冻结账户是申报缴纳税款及社保五金、保交楼专用账户,以需给职工和农民工发放工资为由向秦州区法院提出解封申请,秦州区法院为助企纾困解难,维护社会稳定,特解封此账户。后被执行人天水某建筑工程公司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以事实为依据执行第三方债务。在秦州区法院执行干警和秦州区公安分局、秦州区财政局的协调配合下,终将此案执行完毕,圆满结案。被执行人天水某建筑工程公司为表谢意,特意送上了锦旗和感谢信。
鲜红的锦旗,不仅仅是一份感激,亦是当事人对承办法官公正办案的认可,更是对法官及全体法院干警的鞭策,鞭策着每一名法院人“不忘司法初心,牢记为民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