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检察官,还记得我们这些工人,还记得我们的这些钱……”近日,接到检察官的回访电话时,苏先生语气里满是惊喜与感激。
苏先生是一起欠薪案件的当事人,该案是福建省福州市检察院、晋安区检察院畅通上下联动,加强内外协作,以检察履职助力农民工讨薪的典型案例。
近年来,福州市检察机关以司法办案为抓手,依法惩治恶意欠薪违法犯罪,主动参与欠薪源头治理,探索构建“多元共治”根治欠薪机制,切实维护农民工群体合法权益。
诉前调解,促进矛盾纠纷快速化解
2021年9月,苏先生等29名工人受雇于晋安区某工地包工头陈某某,从事建筑施工工作。然而,由于陈某某将农民工工资挪作他用,导致本应发放的46万余元工资款无法支付。
为了讨回这笔钱,工人们向人社部门反映欠薪情况。此后,人社部门先后多次责令陈某某配合调查、处理欠薪事宜,但陈某某一直不配合调查,也拒不支付工人的劳动报酬。
随后,人社部门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然而,公安机关多次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联系,但陈某某扔拒绝配合调查,最终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被抓获。
案件移送至晋安区检察院后,该院迅速启动检调对接开展矛盾化解工作。
晋安区检察院帮助陈女士等人在春节前拿回了所有被拖欠的工资
“案件事实清楚,我们本来可以直接起诉,但这些被欠薪的农民工很多迫于生计已经开始到其他工地上班,我们当时的想法就是希望通过调解方式‘速战速决’,让他们能够不再为这件事奔波。”承办检察官回忆道。
但是面对检察官苦口婆心的劝说,陈某某仍一口咬定自己没钱,无法支付工人们的工资。此时距离被欠薪已经过去了8个月,对于苏先生等人来说,这个时间漫长而又艰难。
于是,检察官转而动员陈某某的家属与被欠薪工人代表进行座谈,从法、理、情三方面释法说理,最终成功促成陈某某家属与欠薪工人就还款相关事项达成一致,双方签订了分期偿还欠薪的协议。同时,检察官还督促陈某某的家属先行向工人们支付了第一期的欠薪7万元。
持续跟踪,切实保障欠薪落袋为安
协议是签了,但事情并未了。“我们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让农民工们能拿到他们应得的报酬。”晋安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林直龙表示。
但作为当事人的陈某某还在押,后续的几期欠款怎么办?如何还?综合考虑下,晋安区检察院针对陈某某到案后对自己的欠薪行为构成刑事犯罪认识不到位、不主动积极配合的情况,加强释法说理工作,督促其转变想法,诚意履行支付义务,真心认罪认罚,同时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为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能够更好地推进调解协议的履行。”
此后,检察官几乎每个星期都会打电话督促陈某某还款,促成其在约定时限之前,提早偿还了第二期款项的一半。“截至案件起诉,工人们已经拿到了共计17万的欠薪。”承办检察官说。
陈某某委托家属与苏先生等人在晋安区检察院达成调解协议,分三期支付拖欠的工资
在案件进入审判环节后,检察官也时刻关注案件及欠薪支付进展,确保工人们能把工资拿到手里。2023年10月,法院对陈某某判处缓刑,但并未对剩余款项的支付问题进行明确。
福州市检察院意识到对工人们而言,在陈某某不主动履行调解协议的情况下,一审法院没有责令陈某某继续退赔,将使农民工权益失去司法救济这一最后保障。
为了让这笔钱能够真正“落袋为安”,福州市检察院向法院提出抗诉。再审期间,晋安区检察院加强与法院的沟通与协调,最终,该笔款项的支付得以以判决的形式进行了明确。判决生效后,福州市检察机关仍积极履行检察监督职责,持续跟踪案件的执行情况。
立足长远,推动形成权益保护合力
事实上,该案仅仅是一个缩影。
“根治欠薪,检察机关还可以做什么?”今年2月28日,晋安区检察院会同市、区人社局和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召开了“行刑”衔接工作座谈会。
会议针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在加强联动协作、线索移送、法治宣传等方面达成共识,并就探索设立根治欠薪联动工作站和工作机制明确时间表。至此,晋安区检察院迈出了从个案办理到社会治理的关键一步,为共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而放眼全市检察机关,自2023年5月部署开展根治欠薪制度建设争优争先争效行动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涉农民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提请批准逮捕案件6件,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0件,办结支持起诉案件125件125人,帮助农民工追回欠薪150多万元。
晋安区检察院会同市、区人社局和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召开“行刑”衔接工作座谈会
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不能单靠刑事检察。对此,福州两级检察机关加强与公安、法院、人社、工会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全程跟踪等制度,依托“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发现案件监督线索,强化立案监督,进而形成根治欠薪的行政监管和刑事打击合力。
同时还适时引入劳动报酬第三方提存制度,保障农民工欠薪支付。此外,福州市检察机关还强化公开听证,为各方搭建交流平台,提升支持起诉工作广度,并以听证员评议的方式,以和解方式结案,有效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