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建设,是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日前,辽宁省宽甸满族自治县的一些田地边立起了公示牌,上面标注的是高标准农田项目和标志,这是相关田地的“身份证”。公示牌的设立,是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监督活动的成果。
宽甸县检察院梳理了全县2020年至2022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相关台账、资料百余册,包括项目规划、竣工图、工程结算等。办案人员深入各乡镇高标准农田实地走访。调查发现,宽甸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较为单一,且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经投入使用,但未按照规定要求设置信息公示牌和标志,无法区别于普通农田,导致部分群众将高标准农田作业路误认为是“村村通”公路,驾驶重型车辆在作业路上通行的情形比较普遍,对作业路造成严重损害。
农田项目建设领域专业性较强,检察机关若“单打独斗”无法实现公益保护最大化。宽甸县检察院在办理该案过程中,采用“沟通+协商”诉前磋商机制,多次与相关行政机关开展座谈。一方面向相关工作人员询问了解情况,结合宽甸地域特点咨询农田项目建设领域相关专业问题;另一方面就调查发现的问题共同分析探讨,提出解决对策。2023年12月,宽甸县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磋商函》,督促其积极履职。
今年2月,针对信息公示牌和标志尚未设立到位的问题,宽甸县检察院积极与相关行政机关沟通,相关行政机关表示由于资金问题,无法在短时间内将全部项目信息公示牌设置完成。
为避免案件久拖不决、公益持续受损,宽甸县检察院启动诉前检察建议程序,根据相关法规,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在两个月内将信息公示牌和标志设置完成,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年度、建设区域、投资规模以及管护主体等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行政机关向上级申请并得到了资金,目前已将12个大项目区12个信息公示牌和700余个标志制作完成。宽甸县检察院将持续跟进设置情况,并对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规划、利用、保护等进行跟进监督。
宽甸县检察院将持续跟进监督,以高标准农田专项监督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涉农领域公益诉讼工作,为保障粮食安全,实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贡献检察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