蓊蓊郁郁的密林中,太阳透过树叶的间隙投射下一片片光影,“花萼卫士”团队成员李自城在护林员的带领下,从项家坪村出发,开始了一天的巡山护林工作。
四川花萼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地处川陕渝三省市交界处,系汉江、嘉陵江的分水岭,也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重要水源保护地和达州市境内唯一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被誉为大巴山的“生物基因库”“珍稀物种避难所”,其自然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对嘉陵江和汉江流域乃至长江流域中下游地区的生态安全产生着重要影响。
近年来,四川省万源市检察院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生态检察”为抓手,主动靠前,能动履职,创新设立“四川花萼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检察室”,全力打造“花萼卫士”检察品牌,推动筑牢花萼山生态屏障,以“检察蓝”倾力守护花萼山“生态绿”。
四川万源检察联合重庆城口、陕西紫阳检察机关在任河流域万源段,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放流鱼苗30万尾
设立生态检察室
打造生态保护前沿阵地
“现在我们明白了什么样的行为是违法犯罪,也知道了怎样才能更好地保护好花萼山保护区的生态环境。”日前,万源市检察院“花萼卫士”团队走进花萼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普法宣传,附近群众纷纷点赞。
2020年以来,万源市检察院立足当地生态禀赋,整合检察资源,在花萼山保护区核心场镇创新设立生态环境检察室,组建由检察长挂帅、分管副检察长牵头、各业务条线检察官担当主力的生态环境检察专业办案团队——“花萼卫士”,轮值花萼山生态环境检察室办公,全面打造“花萼山生态环境检察”特色品牌。
“我院坚持以‘办案’抓‘保护’,探索组建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分工协作的办案组,依托‘简案快办、类案专办、难案精办’的办案模式,以办理环资类案件为核心,同步开展线索收集、法治宣传、巡山护林等工作,进一步集约办案资源、提升办案质效,更好守护花萼山的青山绿水。”万源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石航介绍,通过能动履职发挥检察职能,依法开展涉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打击、监督及花萼山生态安全保护、预防等工作,不断筑牢花萼山生态屏障。2022年,“花萼山生态环境检察”品牌被省检察院确定为“三培育三引领”活动第一批次培育引领对象,并被授予检察产品特色品牌。
除了四川花萼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检察室,万源市检察院还在保护需求大、人口相对集中的核心资源周边设立集违法犯罪线索收集、检察工作成效展现、预防犯罪警示教育等功能于一体的工作阵地,全方位构筑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屏障。2022年4月,在万源市八台镇八台山国家级地质公园设立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检察室,着力打造集司法办案、生态保护、宣传防治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生态修复司法实践基地。2023年6月,万源市检察院开展以“生态检察助力美丽中国建设”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现场为白沙河流域生态检察公益放流点揭牌并增殖放流鱼类10万尾,建立生态修复主阵地。
“花萼卫士”办案团队深入滥伐林木现场查看生态修复情况
打击与修复双向发力
“破坏者”变“守护人”
“本公司擅自毁林采矿,对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我们自愿以认购碳汇方式,赔偿被破坏的生态环境资源。”近日,在万源市检察院组织召开的非法占用林地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上,万源某矿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自愿以认购碳汇方式赔偿固碳释氧功能损失价值24666.7元。据悉,该案系万源市首例将“碳汇”引入生态损害赔偿的公益诉讼案件。
万源某矿业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林地使用手续的情况下,在万源市某镇村社占用林地开采砂石,实际毁坏并占用(严重毁坏)林地面积0.6550公顷(计9.8250亩),其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行为造成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的生态服务功能损失价值为85159.16元,其中,固碳释氧功能价值为24666.7元。为最大限度地恢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资源,案件承办检察官主动向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讲解碳汇知识和认购碳汇的意义,其表示自愿认购林业碳汇。
近年来,万源市检察院坚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积极探索生态修复机制,督促当事人履行修复受损生态的赔偿责任,通过增殖放流、劳务代偿、支付生态赔偿金等方式,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最大限度恢复被破坏的生态资源。在办理谭某某滥伐林木一案时,万源市检察院通过积极沟通、释法说理,促使谭某某就受损生态主动赔偿与修复;同时,充分考量谭某某认罪态度,积极协调案发地政府,让谭某某成为义务护林员,并建议视其后续表现考虑将其纳入乡镇护林员公益性岗位中,让“破坏者”成为“守护人”。
2022年以来,万源市检察院围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保护,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17人。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制发检察建议28份,一批“垃圾山”“污染矿”得到有效治理。着力推进生态修复,督促整治砂石厂4家,督促违法行为人赔偿生态损害金106万元,增殖放流110万尾,清除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1360吨。
如今,万源市太平镇四合村王家坪的山林内,谭某某在其滥伐林木土地上补种的一行行树苗正茁壮成长,生态修复已见成效。
“花萼卫士”办案团队同花萼山自然保护区管委会对自然保护区开展巡河、巡山,了解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情况
建立健全联动机制
共筑坚实法治屏障
2021年4月22日,达州市、万源市两级检察院检察长深入花萼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所在的万源市白沙镇,就付某某非法狩猎民事公益诉讼案是否适用劳务代偿方式抵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费用、是否酌定不起诉问题进行公开听证,并以案释法加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法治宣传。该案是达州市检察机关办理的首例劳务代偿民事公益诉讼案。
“这不仅是一次听证会,还是一堂普法课。”万源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何仕毅说,既保障了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也有效提高了自然保护区附近群众保护生态环境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意识,达到“办理一个案件、教育一方群众、恢复一片青山”的社会效果。从新闻栏目中发现达州市首例行政许可违法案线索——万源市自然资源局怠于履行对隔龙洞灰石厂违法占地行政公益诉讼案,该案办结后,万源市检察院与媒体平台合作采编回访节目,确保生态环境检察工作质效,增强社会大众保护生态环境的法治意识。
为将“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转化为工作实效,万源市检察院建立健全工作协同长效机制,凝聚各方力量形成生态环境公益保护合力,更好服务美丽中国建设。健全内部配合机制,建立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衔接办案机制,将惩罚性赔偿措施引入公益诉讼办案中,并将其作为认罪认罚从宽的重要考量,实现环资类案件中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的同步判断与同步追究。
同时,建立外部协作机制。深入推进跨部门合作,与林长制办公室等单位共建《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等机制5项,就加强联动协作、统一办案标准等取得共识:与花萼山自然保护区管委会会签实施《关于协同推进花萼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协作配合。积极推进跨区划检察协作,与陕西省紫阳县、重庆市城口县检察机关会签《关于任何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等多项机制,常态化召开联席会议,不断拓宽协作范围,推动共同开展巡河、巡山、实地走访、联合听证等工作,确保“一碧清水永续北送”,共同构筑保护生态环境的坚实法治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