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实践经验 > 正文

吉林省双辽市人民检察院:发挥检察职能 护航湿地生态

吉林省四平市架树台湖国家湿地公园位于双辽市种羊场境内,这里水草肥美、鱼虾丰盛。然而,湿地生态正遭到破坏。为此,双辽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通过磋商、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同时,强化系统治理,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和影响力,力争把公益保护落到实处。

2023年5月,双辽市人民检察院在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架树台湖国家湿地公园内存在非法放牧、非法捕捞鱼类的现象。

为践行“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工作理念,按照湿地属性开展立案调查,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磋商函修复湿地生态,并要求行政机关在今后工作中,加强巡查,加大对破坏湿地违法行为的行政监管和处罚力度,保护湿地生态环境安全。有关行政机关复函表示,在保护范围内加大巡护巡查次数、力度,针对违法行为进行有效制止和打击。

双辽市人民检察院积极构建多方联动、全域治理、齐抓共管的生态多元保护格局,进一步加强诉源治理,多次与行政机关探讨、会商,出台《双辽市人民检察院、吉林四平架树台湖国家湿地公园协作保护机制意见(试行)》。同时,督促建成《吉林四平架树台湖国家湿地公园巡护员工作职责及管理制度》。

下一步,双辽市人民检察院将组织开展湿地宣传教育工作,努力营造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