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与起因
平塘县位于贵州南部,主要居住着布依族、苗族、毛南族等24个民族。由于民族聚居杂乱,一直以来,村民自治的意识不高,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能力不强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给乡村振兴带来了一定阻力。近年来,为进一步加强村民自治管理,平塘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加强村民自治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村民参与、村民做主、村民监督”的原则,积极探索村民自治有效形式,在实践中形成了事务管理委员会(简称事管委)“两建两兴”工作模式,有效解决了村民事务管不好、矛盾纠纷调解难、环境卫生脏乱差、发展致富无门路等问题,有效维护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实现了少数人治理向多数人自治转变,并在全州进行推广。
二、主要做法
(一)建组织,大小组事有人管。一是民选公认“管事人”。事管委委员由村(社区)两委提议或与会村(居)民85%人以上联名推荐,通过村(社区)群众大会举手表决选举产生,对党员人数超过5人的村民组,依托事管委同步设立党小组。目前平塘县共建事管委748个。事委会下设文娱宣传队、红白喜事服务队、村寨卫生监督队、矛盾纠纷调解队、产业发展队等5支工作队,队员由村民组成,义务参与工作。事管委采取田坎会、院坝会等形式开展议事工作。二是注重发挥“乡贤寨老”作用。采取“群众推荐、群众签字认可”的方式,在熟悉群众工作,热心公益事业的有识青年、寨老等人群中推选事管委主任1人,推选事管委委员3—5人,让他们在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过程中凝聚和引导群众,大大增强了村级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三是明确管理职责。事管委主要聚焦村级建设项目、惠农政策落实、矛盾纠纷调解、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等重要事项,收集社情民意,反应群众热点难点问题为参政议政提供制度化、常态化渠道,扩大和保障了群众的民主权利,实现了村组“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事做”,同时赋予事管委参与村级事务权力。
(二)建制度,村规民约立章法。一是坚持村规民定。事管委成立后,充分尊重群众风俗习惯和意愿,制定村规民约和组规民约。村规民约和组规民约在广泛征求村民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进行签字确认,全村户主全部签字认可后组织实施,营造了“我签的村规民约我遵守”诚信共识。二是落实村事民管。事管委作为富民政策“宣传员”、社情民意“代言人”、经济发展“领头羊”、和谐稳定“推动者”,通过召开群众大会商议决定重大事项,通过及时收集民意,形成决议报告向村两委报告,抓好本村民组经济发展谋划,并组织引导群众搞好产业发展。三是推进村规共遵。建立说理、批评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处理制度,对违反村(组)规民约的,采取“一说理二批评三处罚”的“三步工作法”执约,凡违反相关条款者,经一个月批评教育无效的一律“拉黑”,对“拉黑户”依规约采取一定的惩罚措施。
(三)兴产业,增收致富夯基础。一是产业发展作示范。事管委通过整合各种资源禀赋,采取抱团发展的形式,带头在本村发展产业,示范带动群众参与,消除群众经验不足、怕担风险的顾虑,大胆发展产业。累计创建种植示范基地48个、养殖示范基地94个。截至2021年底,全县村级集体经济积累达100万以上的村6个,50—100万元的村9个,20—50万元的村34个,10—20万元的村31个。二是惠民政策全落实。结合村务工作清单,定期梳理惠民政策清单,事管委采取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开展宣传,让群众及时知晓可以享受哪些政策、哪些群众可以享受政策,切实提升组上群众惠民政策知晓率。凡是涉及需要选择性的惠民政策,如低保对象、走访慰问对象等名单,事管委均召开群众大会按政策标准商议决定享受对象名单后报村“两委”,打消了群众疑虑,搭建了公开评议平台。三是利益联结广覆盖。将者密六硐大坝、塘边塘泥坝区、掌布坝区等坝区2.9万余亩良田进行流转,引进贵州省玉金农旅发展有限公司、平塘县粤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和营养餐公司进驻“六硐坝区”,组建塘泥坝区种养殖合作社5个。目前,茶、果蔬种植覆盖受益群众7万人。
(四)兴文明,和谐乡风造环境。一是“草根”宣传树新风。成立文娱宣传队,把村规民约、组规民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国家惠民政策等编排成文体节目或写进山歌,在村寨轮番上演。广泛开展“传家风、立家规、树新风”活动,利用新时代农民讲习所、夜校等平台,加强政策法规、传统美德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自觉遵纪守法、带头崇尚美德的自我教育意识。二是“星级”评比传导向。定期开展环境卫生“星级文明户”“好媳妇”等评比活动,积极倡导邻里互助、夫妻和睦、尊老爱幼、诚实守信、自立自强。实行事管委星级化管理,在事管委星级评比基础上,对党员户、群众也实行星级评比。通过评比,有效提高了村(居)民综合素质,环境卫生和生活习惯得到改善。全县先后评选党员户五星级1443户、四星级1803户、三星级1803户、二星级1443户,好媳妇73人,好公婆96人,道德家庭205户。三是“成果”固化推落实。巩固对违反村(组)规民约者采取“一说理二批评三处罚”的“三步工作法”规范约束群众不良风气和行为,较好地推动了过去行政命令管理到现在村民参与共商共治的转变,实现了从过去信访乱村到“零上访”“零纠纷”的转变,群众对村务满意度达97%。充分发挥红白喜事服务队的作用,负责监督本村酒席办理事宜,除婚丧嫁娶以外,贺房酒、满月酒、老人做寿等其他酒席一律不能办。
三、成效与评价
(一)强化了党的领导,构建了全覆盖的自治体系。通过制度设计将党的领导和村民自治有机结合,形成以党支部为核心、自治会为纽带的服务体系,扩大和保障了群众的民主权利,补充和延伸了村级组织服务链,破解了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填补了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的真空地带,推动党的领导落实到“最后一步路”的问题,村级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显著提升。
(二)增强了自律意识,构建了共商共治的工作氛围。“事管委”、自治会积极参与农村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建设,逐步在村“两委”和群众之间,组建了一支中坚“调和”力量,搭建了在村“两委”联系服务群众的桥梁纽带。不仅极大地提升了村民自治积极性,也为村组公共事务集思广益,使村组的决议更加科学、更有成效,村民过村规民约,规矩意识、发展意识显著增强。
(三)激发了干事热情,实现了有效治理和生产发展双丰收。通过村民自治,党员和村干部干事创业“有标准、易监督、可检验”,通过村民自治,农民参与村域经济社会发展更有劲头,村民主体意识显著增强,从以前的“坐井观天”到如今的“跳起摸高”的思想转变。
(四)改变了能人治村模式,实现了少数人治理向多数人自治转变。使广大群众都参与到村务管理中来,较好实现了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发展,村民自治模式,实现了少数人治理向多数人自治的有效转变,形成了一套相对稳定的村级自治体系,推动了村级事务的良性运转,较好改变了能人治村模式。
四、启示
(一)支部引领是核心。只有抓好党支部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不断巩固党在基层的领导地位,充分发挥好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才能真正把广大村民凝聚起来、组织起来,平塘县在推进村民自治工作中,不断完善以党支部为核心、自治会为纽带的服务体系,不断破解村民自治难题。
(二)群众参与是关键。群众既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参与者,也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受益者,必须充分发挥群众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最大限度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村民自治工作中,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紧紧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把服务村民、造福村民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吃透“上情”、把握“下情”,不断焕发村民自治组织的生机和活力。
(三)制度规范是重点。切实保障群众有效参与村民治理,需要完善相应制度,不断提高村民自治水平。通过建立建章立制,明确群众参与村民自治的权利和义务,不断规范群众行为,促进群众依法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促成农村社会的有序化,推动村级事务的良性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