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萍乡市公安机关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守正创新、问题导向、系统观念,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坚决做到讲政治、守纪律、强担当、重实绩,着力锻造一支作风过硬的公安铁军,推动新时代公安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突出政治属性,把铸忠诚作为第一位要求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公安机关是党和人民手中的“刀把子”,向党而生、为党而战,必须把讲政治、铸忠诚作为第一位要求,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真正做到最讲党性、最讲政治、最讲忠诚、最讲担当。
政治建设聚焦守正创新。把党的二十大报告作为“第一议题”学习。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和基层党组织功能,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奋进新征程 忠诚保平安”为主题,组织开展“学习二十大,公安怎么干”大讨论,推动支部党建和公安业务一体推动、深度融合,以思想上的高度团结确保行动上的坚定有力。准确认识和把握机关党建工作的规律特点,着重在创新方式方法、搭建平台载体上多出点子,推动党建工作与时俱进。
纪律作风务必狠抓细节。要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管在日常、抓在小处,划清纪律红线,紧盯执法办案、工程项目、装备采购、选人用人、重大警务活动等重点领域,坚持开展全覆盖的政治谈话、政治家访,从严开展政治督察,把日常管理和重点管理、行为管理和思想管理、工作圈管理和社交圈管理贯通起来,健全完善公安大监督体系。
砺警强警重在严优并举。要聚焦战斗力标准,紧贴实战化要求,完善“教学练战”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和“校局合作、协同育人”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民警专业素养和实战本领。建立健全先进典型发现选树、表彰宣传、跟踪教育管理机制,加大对民警就医、家属就业、子女就学和生活困难等帮扶支持力度,让民警切实感受到组织的温暖。
二、突出主责主业,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作为维护安全稳定的主力军,萍乡市公安机关坚持把维护国家安全贯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坚决捍卫政治安全、全力维护社会安定、切实保障人民安宁,助力推进更高水平的和谐平安萍乡建设。
坚决维护政治安全。要深刻认识政治安全是国家安全的根本,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注重强化重点地区安全,不断强化专案侦查、重点管控等工作,全力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
坚决维护社会稳定。要坚持抓早抓小,树立“以事见势,以势导事”的工作理念,准确把握客观形势的走向,全面提升情报信息搜集、分析、研判、预警能力,实现对各类风险隐患超前识别、敏锐感知、精确预警,从而全面排查、及时应对、提早化解,促进全市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坚决打击违法犯罪。要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黄赌毒、食药环、盗抢骗等突出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等群体的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震慑不法分子,全力遏制各类案件的发生。要加快推进市本级“破案工厂”物理空间区域建设,完善优化犯罪动态研判和集群攻坚打击机制,加强技术手段和信息化系统建设,不断提升分析研判的精准度及集群作战、全链条侦查打击能力,让有限的警力资源发挥最大的警务效能,实现打防质效明显提升。
坚决维护公共安全。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按照“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要求,结合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活动,深化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域推广新型巡逻防控勤务模式,进一步理顺社会面巡逻防控管理体制。结合“万警千车下基层”“新型警力护校园”等系列行动的工作成果,进一步巩固深化公共安全领域各项机制运行成效。
三、突出人民至上,多点发力增强民生福祉
治国有常,利民为本。为民造福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民心是最大的政治。萍乡市公安机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群众满意作为公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力以赴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持续做实服务保障。要主动融入发展大局,聚焦长江大保护工作和服务长江经济带工作,推动构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工作体系,助力保护良好生态环境。推动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积极参与美丽乡镇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做好定点帮扶和对口支援工作,主动积极助力萍乡新时代乡村振兴。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与市商务局、市工商联等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经济违法犯罪,全力化解经济金融风险,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要持续开展警企共建活动,全力打击破坏营商环境的各类经济犯罪。依法审慎侦办涉企犯罪案件,持续开展涉民企刑事诉讼“挂案”清理行动,坚决防止超期限、超标的、超范围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执法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全力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深化公安政务服务。持续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更好地满足发展所需、民心所盼。要深入推进城乡融合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全面实行城乡融合户籍管理,进一步规范“常住、自愿”落户工作,畅通自由有序流动。充分发挥移民管理职能作用,优化出入境证件审批流程,服务全市开放发展。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对公安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全面优化涉企审批流程,提高政务服务效能。严格落实各项便民服务措施,积极开展错时、延时和“跨省通办”“省内通办”等服务,积极为群众办理户政业务提供便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