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善治 > 正文

广州市荔湾区委政法委(区来穗局):坚持夯实基础 强化“人屋”精细化管理(图)

图片1.png

(图:区委政法委(区来穗局)组织开展治安重点地区及出租屋专项清查整治行动)

为进一步加强荔湾区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工作,确保“人屋”信息登记鲜活准确、有效整治出租屋安全隐患,区委政法委(区来穗局)坚持夯实基础,强化“人屋”精细化管理,最大限度减少和杜绝各类案事件的发生,切实增强来穗人员安全感、归属感、幸福感。

  一是明确责任,落实巡查告知任务。按照出租屋分级分类相关工作指引,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强化对“禁租类”“严管类”等存在较严重治安隐患、易发生治安问题、责令停租期满后解禁的出租屋的巡查监管;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房屋租赁和人口信息登记不实的,及时完善信息登记;发现未进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督促房屋租赁当事人及时办理;发现房屋存在安全生产、消防、治安隐患的,督促房屋租赁当事人及时整改;发现租赁当事人违反房屋租赁、规划、治安、消防、卫生、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及时告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截至目前,全区各街道累计出动人员1.25万人次,排查出租屋11.19万套,出租屋排查安全隐患4170条,现场整改安全隐患3775条,告知职能部门现场取证处理和继续跟进1968条,派发宣传单张9万多张。

  二是全面推进,强化信息核查更新。按照“人来登记、人走注销、定期更新”的原则,突出“人屋”底数核查更新,持续推进大数据智能化实有人口摸排工作,进一步强化“精准核查”摸排工作,做好来穗人员信息核查补登工作,不断夯实“人屋”数据基础。积极引导来穗人员通过“粤省事”“粤居码”“穗好办”等平台线上自主申报,主动登记个人信息;线下采取出租屋管理员(网格员)上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核查更新“人屋”信息。定期收集公安、住建、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等行政执法部门涉出租屋案件查处情况,及时在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动态调整标注录入相关情况信息。截至目前,全区各街道已经全部完成三批次的“精准核查”任务,核查率100%;全区来穗人员基数376188人,持码率97.55%,全市排名第三。

  三是多措并举,夯实综合治理基础。充分发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领导和组织协调作用,加强协同联动公安、住建、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等行政执法部门,各司其责,健全完善出租屋消防、燃气、用电等安全隐患预警机制和查处机制,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持续推广城中村出租屋第三方代管,广泛动员村社“两委”干部、屋主支持参与第三方代管;鼓励村社集体、村社党员干部带头将物业纳入第三方代管;支持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推进出租屋治理、推进集约化统租统管,实施物业式管理。健全完善出租屋楼栋长和分级分类管理工作制度,明确楼栋长日常管理职责和奖惩工作措施;查漏补缺,及时调整、更新楼栋长名册,实现动态管理,确保所有规模以上出租屋均配备有一名楼栋长,逐步形成楼栋长、网格员和社区民警“三员联动”的出租屋日常管理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