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湖北省委、武汉市委关于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武汉市东西湖区认真贯彻执行省委、市委关于深化新时代党建引领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决策部署,按照“明责、赋权、减负、增效”的思路,推动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高质高效落地,夯实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基础和支撑。
一、坚持党建引领,强化组织保障
一是大局着眼,提高站位建体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适应街道工作特点及便民服务需要,强化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改革和完善基层管理体制,稳步推动“放权赋能”,科学配置机构编制资源,激发街道工作活力,着力构建权责清晰、运行顺畅、简约高效的基层治理体系,为全区疫后重振、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二是领导重视,谋定后动有章法。区委高度重视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区委书记、区委组织部部长多次组织研究学习省、市关于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有关精神,听取我区街道改革推进情况的汇报,详细了解问题和困难,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武汉市东西湖区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经省委编办备案、市委批复同意后,召开了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动员会、培训会,统筹安排街道机关“三定”、直属事业单位“九定”和人员转隶等工作,涉及改革单位的一把手、分管领导、经办人全层级参会,以保障会议精神传达精准、目标任务承接到位、阶段目标有效达成。
三是组织保障,压实责任见成效。严格落实省委、市委《关于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按照“区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要求,成立区委书记挂帅、组织部部长牵头抓总的东西湖区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压实各街道工委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编办、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行政审批局等有关部门积极主动参与改革推进工作,以确保政策支持有力、职能优化科学、人员转隶有序、工作衔接顺畅、经费保障到位。
二、整合职能职责,强化基层力量
一是机构数量做减法。通过整合事业站所,实现“1+1>2”的目标。撤销原派驻各街道的国土资源和规划所、水利管理站、林业管理站等16个事业单位,撤销各街道所属的财政所、城管执法队等38个事业单位,各街道统一成立党群服务中心、网格管理中心、综合执法中心等3个直属事业单位,强化服务功能、承接执法职能。一方面加强党群服务力量、网格化管理力量,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另一方面将原本需要多条战线参与、多次检查处理、多套人员投入的条块执法变为“一套班子、一套人马,属地能知、属地能管”的综合执法,大幅度提高了服务质量和执法效率。
二是人员编制做加法。由于该区总体编制数量较少,为增强基层治理能力,实现编制最优配置,采取“减上补下”方式调整街道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极大充实了基层工作力量。与此同时,该区对街道原有的内设科室进行职责整合优化,合并城建、城管、经济服务为区域发展办公室,拆分党政办公室为党建办公室和党政综合办公室,对其他内设科室职能拆分重组,设置了更为科学合理高效的6大科室。
三是治理能力做乘法。进一步优化“区-街-社区-网格”四级联动机制,厘清各自权责边界,科学调整力量配比。区直部门派驻街道的机构、编制、人员下沉街道,街道职能定位明确、统筹协调能力增强、编制大幅度增多,属地管理能力得到有效提升;社区书记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社区工作者待遇提升,发展路径明晰,管理体系逐步健全;网格化管理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基础服务全覆盖。通过本轮改革,初步建成了权责明晰、上下贯通、指挥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基层治理体系。
三、跟踪问效,做好改革“后半篇”文章
一是认真研判,清单化治理利长远。该区高度重视“两项清单”的制定与执行,街道改革要真正实现高效运转,离不开科学、清晰的权责清单。针对《湖北省街道赋权事项指导清单(征求意见稿)》、《湖北省街道通用权责清单(征求意见稿)》两个文件,区委编办采取发函、实地走访调研等方式征求街道意见,逐条学习、逐一研判,结合区情、街情对两项清单提出调整意见,确保“两项清单”接地气、可执行、能见效。
二是实时跟进,全过程管理有质量。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全程跟进改革进度,到11个街道全覆盖式现场督办2轮,确保所有街道6大科室、3个中心挂牌完成,人员编制划转到位,人员配套调整方案初步形成,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基本落地。在此基础上,及时启动第三轮调研,区委组织部部长带队到各街道听取实际运转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回应、及时调整、及时解决。
三是多措并举,全方位支撑保运转。在数轮调研中发现,各街道普遍存在编制到位但人员补充未到位、职责划分到位但业务培训未到位等情况,一方面,区委组织部、编办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以期尽快启动人员补充、专项业务培训等配套工作;另一方面,迅速启动国有农场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挖潜内部各方面资源力量,确保机构改革后街道运转顺利,尽快进入高效运行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