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建工作开展以来,为加快推进准旗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对照《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指引》涉及生态环境领域的指标任务,市生态环境局周密部署,积极行动,有效落实相关工作。
一、绿色导向,环保利民。
不断提高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通过规范精细、严谨的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进一步降低污染排放,加快环境质量步伐,全力推进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快重点区域产业结构优化和能源结构调整,进一步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妥善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源头预防、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把矛盾纠纷吸附在当地,化解在基层。从而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大气污染治理
坚持稳中求进,在巩固环境质量改善成果的基础上,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全面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强化宣传教育,构建长效机制,在加大巡查力度的同时,还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向企业、建筑工地、辖区居民,宣传大气污染的危害性及防治工作的紧迫性和现实意义。在辖区形成“人人都来参与大气防治污染”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水污染防治
持续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完善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规划建设,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防护隔离和标志标牌的建设与维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新建与供水无关的设施。
(三)土壤污染防治
加大土壤环境管理力度,提升监测监察能力,防止新增土壤污染,严格实施土壤环境监管,严禁企业在处置废水、废气和废渣过程中将污染物向土壤环境转移。
二、质量为本,协同增效。
为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效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深刻剖析典型案例发生的主要原因,吸取经验教训,保障生态安全,再次向全体人员敲响警钟,该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观看了《生态环境安全警示教育片》。
一是深刻吸取警示片案例教训。组织观看警示片是有效防范生态环境突发事件的重要举措,全体干部职工要深刻认识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的重要性,坚持底线思维,保持警钟长鸣,真正把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放在首位,切实落实到实际行动中。
二是拿出过硬措施办法强化环境监管。相关科室和执法队伍要加强统筹协作,全力做好危险废物拉网式起底式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不留死角,加大监管覆盖面。
三是加强全员业务学习。要实现对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以及企业负责人培训全覆盖,强化企业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危险废物管理能力,从源头减少危险废物环境风险。
四是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要严守工作纪律,坚持依法行政,打造一支“团结和谐、真抓实干、勇于创新、敢于争先”屡战屡胜、屡胜屡战的生态环保铁军,推动全市生态环保事业再上新台阶。
三、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一是该局坚持矛盾纠纷定期排查、日常排查相结合和通过12369举报热线进行接访,发现的矛盾纠纷进行现场调查和处理,并及时给予答复。
二是对不属于该局的信访件该局以函告的形式给涉及信访问题的部门发函。
三是对包联案件该局领导亲自上手,会议研究之后现场调查处理,制定方案,答复信访人。
四是对网络举报案件、微信举报案件快速查处解决群众投诉的环境信访问题。
五是针对网络舆情研究制定了《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关于生态环境领域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发布最新消息,正确引导舆论。2021年1-10月份共受理环境信访案件81起,市局转办案件31起、“12369”热线3起、信访局转办7起,旗长热线32起,网络舆情案件8起,全部予以回复解决,未发生因环境污染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环境违法违规问题,要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执法便民利民措施,同时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深化法律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等基层普法活动,提升基层群众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党建牵引,整体共治。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激励广大共产党员奋发有为、敢于担当。20121年7月1日,该局召开年度优秀共产党员表彰会。会上,市生态环境局准旗分局对7名优秀共产党员及优秀党务工作者、5名学习强国成绩优异者予以表彰。我局领导指出党员干部要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加强党建工作。党员干部要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学习,推动党的会议精神和方针政策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充分发挥政治“指南针”作用,拧紧党员干部的“思想关”,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要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引导每一位党员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落实“四个看齐”。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党员干部最大的政治、最大的大局。要坚决执行党的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党组织的凝聚力,通过主题党日等方式,扎实推进党员的学习教育,持续开展党员干部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活动。
人民群众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力量源泉,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让人民群众成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最大受益者,最大限度调动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开展社会志愿服务、救助困难群众、帮教特殊人群、预防违法犯罪等公益事务,让基层社会组织的微治理释放出大能量。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按照《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指引》涉及生态环境领域的指标任务相关要求,绵绵用力、持久为功,持续加大生态环境领域执法力度,助力我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建工作,深入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