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构建调解新格局,切实提高矛盾纠纷调处多元化、联动化、专业化水平,以“小调解”撬动“大治理”,为基层法治化治理注入“稳定剂”。2023年以来,全市各调委会累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877起,成功调处1866件,调处成功率99.41%,
一是人民调解+网格治理。充分发挥调解主任、网格员、退休干部、妇女代表贴近群众、熟悉情况的优势,通过集中排查和经常性排查相结合、矛盾预判和纠纷预警相结合的工作方式,深入扎实地进行矛盾纠纷“大排查”,坚持抓早抓小,做到矛盾纠纷上报、调处关口前移,化解前置。依托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志愿服务队力量,认真做好村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矛盾纠纷“巡诊”等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调处,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是人民调解+联勤警务。健全司法所与派出所、村(社区)基层组织联动纠纷解决机制,双方优势互补,关口前移,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警司访调”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通过不断畅通矛盾纠纷化解渠道,使矛盾纠纷有效吸附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
三是人民调解+法律顾问。全市12个镇街、229个行政村(社区)的法律顾问积极参与到人民调解工作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调解作用,有效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水平,通过以案释法,明辨是非,分析法理等方式,进一步提高调解矛盾纠纷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对调解不成的,主动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形成了“以和为贵、调解前置,以法释理、司法兜底”的工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