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提升乡村治理“硬实力”,用德治提升“软实力”,用自治提升“内生力”。近年来,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通过深入开展自治、法治、德治“三治”并举建设,全面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探索实践,使乡村治理更加通畅。
在法治保障方面,高淳区健全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不断规范村级法律服务工作室(站、点)建设。建立村级法律顾问工作网络,设立“镇(街道)法律服务队微信群”,着力推进全区各村“法润民生微信群”全覆盖。同时,围绕村民实际需求,研究制定出统一的法律服务清单,实现“菜单式”供给、“订单式”服务,切实为群众解答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确保公共法律服务“适销对路”、精准服务,打通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的“神经末梢”,解决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在德治教化方面,通过以规促德、以评立德、以文养德,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常态化开展“最美高淳人”、道德模范、星级文明家庭等先进典型,用身边的好人好事,激励人们向上向善、向前向美。
强化自治基础作用,高淳划清了“行政权力”与“自治权利”界限,推动了基层自治组织职能回归,并将基层协商民主建设作为推进社会治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在村、社区设立村(居)民议事会等不同形式的群众参政议政平台,让老百姓参与村级事务的决策、管理和监督,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促进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
尤其是2018年以来,通过“三治”并举建设,全区“大事一起干、好坏大家评、事事有人管”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正在逐步形成;通过村规民约、道德评议和不文明行为曝光,对村民言行进行规制,对乡间“善恶”进行评判,促进了良好道德风尚的逐步形成;党群干群关系也较以往更加密切,各村、社区已构建起“党建+网格+基层治理”的等运作模式,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以及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法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