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发源于武夷山脉,是福建省最大的一条河流,闽江流域也是我国东南地区重要的水源涵养地、水土保持地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地。
去年7月,闽江流域延平段出现水污染现象,居住在附近的村民纷纷反映:“河里都漂着垃圾、死鱼,闻起来有一股腥臭味。”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检察院及时介入调查发现,某生态养殖公司在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排放污水,对水环境造成了污染。
延平区检察院随即联合区生态环境局共同开展水域整治工作,使整改后的污水水质指标均符合排放标准。该生态养殖公司也深刻认识到其违法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自愿赔付人民币1万元用于购买鱼苗,对闽江鱼类进行修复增殖。
近年来,延平区检察院深化协同治理,从“单打独斗”到“协同作战”转变,多方联动持续加大河湖管护和治理力度,切实提升和巩固闽江流域延平段水生态环境质量。
2022年以来,延平区检察院联合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河长办等单位多次开展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增殖放流活动,共计投放60余万尾鱼苗进入闽江。
延平区检察院还主动加强联系,牵头与区生态环境局签署了《关于在水环境执法查处领域加强协作配合实施意见》,就加强沟通配合、促进联动协作、畅通共享渠道等10个方面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守护一江春水。
“不断适应新常态,探索新机制,努力为绿色南平发展保驾护航是延平区检察院一直在做的事情。”延平区检察院党委书记、检察长林建介绍说,2017年,延平区检察院就已探索建立联动机制,主动与法院、公安、司法、林业、环保、财政等多部门沟通协调,联合会签了《关于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案件生态修复机制实施办法》,并陆续在多起案件中得到了实践。
办法实施仅半年,延平区就通过原地栽种树苗、异地补植复绿等多种方式使闽江沿岸补植复绿土地达80余亩,种植树苗2000余棵,保障了山水资源的良性循环。
“检察机关和生态环境部门充分发挥各自专业特长,通过协作、共享、交流、总结、宣传等方式打防并举,以‘我管’促‘都管’,极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流治理保护目标。”林建表示,联合机制的建立,为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奠定了基础。
“提起诉讼并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让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的理念深入人心才是我们寻找的最优解。”林建介绍说,“我们会持续扩大水域治理‘朋友圈’,拓展协同联动的广度、深度和力度,扎实开展河湖水域综合治理,绘制一幅绿色河湖‘高颜值’生态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