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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江县:以组织振兴引领擎画乡村振兴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绥江县按照“整体工作上台阶、主要指标有突破、亮点工作创一流”目标要求,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组织建设、锻造骨干队伍、提升人居环境为重点,用心用力在种好“责任田”、筑牢“桥头堡”、培育“排头兵”、打造“示范区”上下功夫、出实招、求实效,以组织振兴引领擎画乡村振兴。

一线示范引领,种好乡村振兴“责任田”。深入践行“一线工作法”,为乡村振兴“指点迷津”。县四家班子主要领导和县委副书记担任乡镇第一书记,5名县委常委担任乡镇指挥长,31名处级领导挂村担任总片区长,分镇分村抓落实。村级实行总片区长、片区长、小组长负责制,在村设总片区长,农户60户左右设片区长,农户20户左右设小组长,确保要求直插到村到组到户。将县、镇、村、片区、组五级干部分级分片包保联系联系,241名村“两委”干部、113名驻村工作队员、2512名干部履行摸清家底、宣传政策、培植产业、组织务工、整治环境、教育引导“六项职责”,深化了群众对干部的思想、工作和情感“三个认同”。

夯实组织基础,筑牢乡村振兴“桥头堡”。着力夯实组织基础,为乡村振兴奠基铺路。整合资金1145.24万元,建设村民小组活动场所193个,通过“景点”的理念建、“家庭”的理念管、“客厅”的理念用,把活动场所建成党员群众心连心向组织、面对面学政策、手牵手帮群众、肩并肩谋发展的家园;采取“挂包驻联”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8个,创建省级“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3个、市级“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13个,申报“云岭先锋红旗党支部”1个,1个农村党总支获得云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全面推行村级组织“大岗位制”,将村干部纳入住房公积金保障,工资待遇达到“543”。

锻造过硬队伍,培育乡村振兴“排头兵”。深入践行“项目工作法”,为乡村振兴“充电蓄能”。以项目化方式锻造过硬队伍,将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乡村振兴强大合力。实施“领头雁”培育工程,增强“头雁”领航力,深入开展村级换届“回头看”,对村“两委”成员履职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调整优化村党总支书记6名;实施“双提升”工程,组织51名村干部参加学历提升行动,召开村党组织书记交流会1次,开展村党组织书记乡村振兴“擂台比武”5次,全面提升村干部能力水平;实施“万名人才兴万村”“归雁兴绥”工程,组织企业人才与22个村签订帮扶协议,选派78名人才下沉乡村振兴一线,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

建设美丽村庄,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区”。深入践行“典型引路法”,为乡村振兴“树立标杆”。按照云南实施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要求和市委市政府永善绥江水富现场办公会对绥江“努力成为乡村振兴示范区”的发展定位和“努力在脱贫致富接续乡村振兴中创特色”的工作要求,以“定标准、抓示范、强支撑、创特色、重管理”为举措,制定了六有六无五提升六体系的“美丽村庄建设标准”,着力打造生活好、生态好、环境好、治理好、文明程度高“四好一高”的美丽村庄。成功创建省级精品村3个、市级精品村15个、省级美丽村庄4个,市级美丽村庄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