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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促进农业供应链金融发展助力乡村产业振兴

乡村产业振兴是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从实践来看,乡村产业振兴离不开金融的有力支持。近年来,“三农”金融服务的形式和手段都更加丰富,但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对金融的新要求相比,“三农”金融领域依然存在服务对象相对有限、金融产品较为单一等问题。2022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上发表的《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 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一文中指出:“发展乡村产业还有很多政策堵点和痛点,最突出的是用地难、贷款难。”[1]而从作用机理和已有实践来看,供应链金融能够在农业领域发挥重要支持作用,针对其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应加强政策引导与扶持,更好地发挥农业供应链金融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作用。

一、我国乡村产业发展及金融支持现状 (一)促进乡村产业发展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2]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促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并明确提出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任务要求。

随着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全面完成,我国农村进入了乡村振兴的新阶段。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构建乡村产业体系、发展现代乡村产业是实现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应有之义。目前,促进乡村产业现代化发展已经成为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这主要表现在:一是现代乡村产业有力保障了初级农产品及加工品的正常生产,在一定程度上初步减少了小农经济难以抵御经济周期变化的弊端,为农民保持相对稳定的基本收入以及实现共同富裕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现代农牧产业、现代农产品加工业、现代农产品流通产业、现代农村文旅康养产业、现代农业农村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产业等构成了未来乡村产业发展的基本业态,为农民增收、年轻农民本土就业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和更加强劲的增长潜力;三是农业头部企业与农业小微企业(含个体农户)共同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载体,乡村产业发展初步体现出高效化、多元化、融合化、链条化发展的趋势,农业规模化经济与乡土特色经济初显系统化发展态势。这些都为农民增收提供了更多可选择的途径,并有可能在农业产业优化创新基础上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创收空间。

(二)我国农业产业链正在形成

当前,我国农业产业链条尚处于早期形成阶段,主要包括如下4种模式:

一是围绕当地优质农产品的深加工,形成包括种植、加工、销售的垂直产业链,如贵州龙里县的刺梨、辣椒深加工产业链、湖南郴州的临武鸭加工产业链等。

二是依托当地特色农产品推进第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如广西百色田阳区围绕芒果种植建设了20万亩农林生态脱贫产业核心示范区,大力发展采摘旅游并引进茶饮原料加工企业对次果(约占当地芒果产量的30%~40%)进行深加工,同时依托产业园解决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安置的难题[3];又如贵州福泉江边布依寨凭借良好的生态环境发展休闲农业、民宿经济等。

三是挖掘当地历史文化价值发展特色文旅,如湖南郴州汝城县在着力开发特色农业的同时,依托沙洲村“半条被子”的故事发展红色旅游。

四是引进适合当地的经济作物并围绕其开展多元化经营,如广西百色凌云县在桑蚕养殖的基础上,开发了蚕丝加工、桑果酿酒、桑枝屑栽培食用菌、蚕沙和菌渣加工有机肥的循环产业链,同时发展亲子游学课堂、健康养生旅游等,大幅增加了农户收入。此外,还有一些地区凭借地域优势发展农产品集散物流,如湖南郴州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产品配送分中心等。

(三)金融支持乡村产业的主要进展

从调研情况来看,各地的农业银行、农商行、农信社等金融机构在支持乡村产业早期发展中已取得一定的积极成效,成为推动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重要助力。

1.农村金融服务机制不断完善

首先,各地的金融机构依托普惠金融服务点、“三农”金融服务室、便民服务站等场所,不断下沉重心,延伸服务半径,逐步构建起多层次、广覆盖、优势互补的“三农”金融服务体系。其次,金融机构逐步健全农村金融服务架构,并通过成立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等方式,明确服务乡村振兴的发展战略、工作方案等,如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桂林银行的百色分行均成立了乡村振兴金融部。最后,各地在不断优化农业领域的尽职免责贷款机制,如广西百色市2021年上半年各类银行认定小微企业尽职免责贷款共2 351万元,涉及112人次。

2.科技赋能力度不断增强

各地金融机构根据当地农业特点,运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加大产品创新,扩大了金融服务的覆盖面,提高了金融服务的精准度。例如,中国农业银行湖南郴州分行创新推出的“惠农e贷”线上贷款产品,截至2021年12月末余额为12.57亿元,较年初增加了4.82亿元,授信户数达4 494户,较年初增长了69%。

3.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推进

在前期“建档立卡”“整村授信”等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上,各地积极进行信息采集方式方法创新,拓展了服务广度。例如,广西田东县积极推进“农村信用四级联创”,形成了容纳约36.6万人、115.4万条数据量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农户信息入库率达97.14%,农户授信覆盖率达60.73%,信贷获得率达99%。

(四)金融支持乡村产业中存在的不足

由于农产品产量易受气候、疫病、市场需求等因素影响,农业企业普遍具有“出生容易、长大难”的特点。相比于工业产业链,农业产业链做大做强需要更长的培育时间,所需的资金投入周期也更长。尽管近年来金融服务农业的广度和深度持续提升,但与农业产业链做大做强的需求相比,现有的固定资产抵押贷款、小额信用贷款等金融产品能支持的金额和方式都相对有限。例如,被调研的某企业反映即便有大量上市公司订单,但申请贷款时依然被要求提供固定资产抵押,制约了其扩大再生产。

二、供应链金融支持农业发展的作用及实践

供应链金融作为解决链上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重要工具,近年来在市场需求和国家政策的推动下,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并在工业产业链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从作用机理和已有实践来看,供应链金融在农业领域同样能发挥重要支持作用。

(一)供应链金融支持农业发展的作用机理

首先,供应链金融通过对链上数据信息的采集和分析,能够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数据信息缺乏是制约农村金融产品创新的顽疾之一。目前,现代信息与供应链金融融合的协同度还不高,需要进一步加强供应链金融与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的融合[4]。金融机构、核心企业、第三方平台通过整合农业产业链上订单、生产、仓储、物流、资金往来等各类信息,可以大大提高链上主体获得金融服务的可能性。

其次,供应链金融可以利用农业核心企业实现对链上中小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的隐性增信[5],从而提高金融机构的授信意愿,降低融资成本。

再次,农业供应链金融还能够促进当地政府、金融机构、生产主体的分工协作,优化供应链结构,形成规模经济效益,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

最后,农业供应链金融有利于广大农民分享产业链收益,促进共同富裕。相比于工业供应链,农业供应链的一端可延伸至城市,另一端则直接触达农户主体,是链接小农户与大市场的桥梁。供应链金融通过引导金融资源流向农业农村,可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带动农户增收致富[6]。

(二)各类供应链金融的优势及短板

按照主导主体类型不同,供应链金融一般可分为金融机构主导、核心企业主导和第三方主导3类模式[6]。各类供应链金融由于发展所依附的资源存在明显差异,相应地,在服务实体经济方面也存在各自的优势和短板,具体如下:

1.金融机构主导模式

金融机构主导模式以银行业为主,依据其资金实力和风控能力,对重点客户及其上下游的采购、生产、销售、仓储、运输等数据进行综合授信,并在信用额度内对客户及与其有业务往来信息的企业和个人提供融资、账款支付、工资发放等综合金融服务[6]。例如,中国建设银行2020年末已累计服务了近 3 700条产业链,向6.55万户链条企业提供了超过5 600亿元的供应链融资支持,其中累计服务小微企业有5.9万户。该模式的最大短板在于信息主要由客户提供,真实性很难把控,难以完全规避“共谋”“伪造”等欺诈风险。例如,2019年的“中原证券—福建闽兴医药”“诺亚财富—承兴国际”爆雷事件等,都涉及到融资人提供虚假文件、伪造合同等问题。

2.核心企业主导模式

该模式一般适用于核心企业居于绝对主导地位的供应链融资。核心企业利用其对整条供应链商流、物流、资金流等信息的收集与处理,开发融资产品以满足“1+N”级上下游企业的资金需求。例如,珠海华发集团与联易融科技集团合作建立了以提供应付账款凭证(粤融易)流转为主要功能的供应链金融公司,将服务穿透到二级及更末端的供应商,并在成立两个月后通过自有保理公司发放了1.92亿元的首批中小企业融资资金。该模式的短板主要在于其资金多源于集团内的保理公司、财务公司等,可用资金有限且资金成本相对银行较高,因此很难扩大供应链融资规模。此外,核心企业的金融风险管理能力和经验均相对不足,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

3.第三方主导模式

该模式多是由互联网金融公司、物流仓储企业以及供应链管理企业等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搭建的服务企业和资金方的数字化平台,进而对大量的资金供需双方进行融资撮合交易,并为企业和金融机构提供供应链金融的数字化解决方案,包括将链上相关债权凭证在平台上进行拆分、流转等。其优势在于能同时对接多家企业和银行,促成多笔融资交易,灵活性较强,且对中小微企业准入门槛较低,惠及面更广。例如,京东数科的“在线秒贴”平台通过接入银行,为持有小额票据的企业提供融资便利,截至2020年底,已为超过5万家中小微企业提供了票据贴现信息服务,平均单笔贴现金额为55万元,最小金额仅2 200元。该模式的短板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是开发主体不掌握全链条信息,信息来源碎片化,为相关产品的开发埋下隐患;二是开发主体数量众多,且质量参差不齐,很多是由互联网企业甚至是原来的P2P企业转型而来(占比约为88.2%),固有的“流量思维”使其存在业务扩张的冲动,风险隐患较大。

表1对供应链金融的3种模式的优势与短板做了梳理。整体而言,金融机构主导模式的资金实力和金融风控能力较强,但信息真实性难以把控;核心企业主导模式的信息把控能力最强,但资金实力和金融风险管理能力相对较弱;第三方主导模式的形式较为灵活,普惠性强,但不掌握全链条信息,故存在的风险隐患较大。

表1 供应链金融的3类模式的优势与短板

(三)农业供应链金融的实践特点

从已有实践来看,农业领域的供应链金融以金融机构主导模式为主,并主要体现出以下特点:

一是注重开发农业供应链金融平台。目前,越来越多的商业银行利用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金融科技手段,打造服务当地农业企业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构建农业服务新场景[7]。例如,山东淄博齐商银行建立了“齐商银行在线供应链平台”并依托其开发的“e齐惠农贷”,通过3分钟申请、1分钟审批、0人工干预的“310”标准化作业模式大幅降低了单笔业务成本,截至2021年4月末已放贷超过20亿元。

二是与农业龙头企业展开深入合作。近年来,农村商业银行十分注重与当地农业龙头企业的深入合作,共同推动供应链金融发展。例如,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与涉农企业合作开发农业供应链金融产品“e农贷”,对合作的龙头企业以赊销生产资料、转让应收账款等方式向相关中小企业、农户提供的商业信用进行批量授信;兴业银行石家庄分行以“农业特色产业集群”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两端切入点,以“构建体系+集群授信”的模式,积极推进各级农业产业龙头授信与其上下游产业链集群授信方案,引导更多的信贷资源投入“三农”领域。

三是结合不同业务场景拓宽支持广度与深度。很多银行基于已有融资产品,根据农业产业不同应用场景开发了多样化的产品,不断拓展供应链金融支持链上小微企业的广度和深度。例如,中国农业银行海南分行的“链上小微”产品,结合实际情况使用农产品购销储贷款、涉农产业贷款、农业贷款等提供金融支持。根据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业务特点,既向供应链的核心龙头企业、上下游企业纵向延伸,也向现代农业园区、农村旅游园区以及物流园区等园区入驻企业横向延伸;既向有真实交易背景的订购贷、订单贷、租金贷等物资供应链延伸,也向以EPC为主要适用场景的资金供应链延伸,主动拓展供应链金融支持小微企业的广度和深度(1)资料来源: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07977030539234378&wfr=spider&for=pc。。

四是重视农业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管理。为加强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风险防控,银行不仅关注核心企业在行业的实力和背景,要求交易背景真实,确保有效控制信贷资金流向,还通过开立贷款回笼账户、营收账款专管账户等确保资金可汇款,实现资金闭环管理。在此基础上,银行还通过与当地担保机构合作开发产品等方式分散风险。例如,中国农业银行海南分行对于农业供应链金融产品,在核实交易背景真实的情况下,可由产业链核心龙头企业提供增信,同时积极探索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营收账款质押等担保方式的运用。此外,部分银行还根据农产品特点设计了农业产业链条的风险评估控制体系。例如,农发行构建了供应链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企业一体化的金融供给体系和风险评估体系,并专门将核心企业作为风控重点,通过开发专门的风险度量评价模型等方式对其实施精准风险管控。

三、当前农业供应链金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业数据断层严重制约了供应链金融发展

供应链金融的核心是链上数据的信用化。与工业相比,农业供应链金融发展面临的最大难题尚不是信息失真,而是基础数据缺乏。调研发现,我国部分地区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农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的信息呈现“碎片化”和“分割化”态势,缺少数据集中采集、评定、共享机制。虽然部分地区已搭建了工商、税务、社保、质监等农业政务数据平台,农商行、农信社等金融机构也积累了一定量的农业经营主体数据,但二者之间尚不能实现数据共享。例如,广西百色市采集农户信息的政务平台“金色乡村APP”、百色邮储银行“信用村”、百色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信用村”等信息之间均未联通。此外,部分农村地区物流、仓储等电子化智能化水平也相对较低,在客观上不利于链上信息整合,严重制约了农业供应链金融发展。

(二)县域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能力相对不足

县域金融机构体量小、人才少、科技赋能不足、专业性不强,导致其对供应链金融不了解,缺乏产品创新意识和能力。同时,传统信贷风控模型很难识别供应链上的数据失真、欺诈等风险,担保、保险等风险分担机制尚不健全,导致县域分支行因担心风险而不敢开展相关业务。

(三)乡村核心企业实力不强

核心企业是供应链金融发挥作用的关键因素之一。核心企业规模越大、实力越强、信用程度越高,其上下游采购、生产、销售、仓储、运输等数据越可靠,相关合同的执行力也越强,银行对与其关联的上下游企业授信意愿就越高,供应链金融效应越显著。因此,核心企业实质上发挥了为链上主体增信的功能。而农业供应链核心企业多为乡村龙头企业或合作社等,总体实力偏弱,对链上其他主体的增信功能相对有限,银行很难据此开发农业供应链金融产品。

四、更好发挥农业供应链金融支持作用的政策建议

现阶段,我国农业供应链金融还处于发展初期,作用发挥尚不明显,未来需着力从以下3个方面促进农业供应链金融发展。

(一)尽快从国家层面构建“三农”大数据系统

针对当前农业数据断层问题,建议由农业农村部牵头构建“三农”大数据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研究制定数据获取、使用、安全、共享等制度框架,避免出现数字经济时代下的数据二元结构。

首先,明确“三农”数据采集条线和口径,加大数据采集力度,促进不同采集主体之间的协调配合,做到“应采尽采”并防范重复采集或遗漏采集的情况,提高数据的可用性、可靠性和有效性。其次,将分散在发改部门、民政部门、农业农村部门以及金融机构、第三方平台、农业经营主体等多方的“三农”数据集中接入系统,实现数据合作与共享,针对部分数据可能涉及的隐私保护等问题,可以通过机器学习等技术将不同来源的原始数据转成可替代的方式输出使用。再次,鼓励地方政府在已有数据类型的基础上,根据当地实际开发“地方特色数据板块”并接入系统。最后,支持市县发展农产品智能仓储、智慧物流等基础设施,提升农业农村的信息化水平。

(二)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农业供应链金融产品

首先,引导金融机构总部或省级分支机构加大对县域分支机构的研发投入、业务培训和人才帮扶力度,增强县域金融机构的专业化程度,对一定额度、一定范围的信贷、保险产品创新充分授权。其次,推动农商行、农信社等县域法人机构发挥乡村网点多、人员多、政银企关系密切等优势,围绕“一县一业、一镇一品”等乡村特色产业展开系列调研,摸清当地金融需求,开发有针对性的供应链金融产品。最后,鼓励金融机构加强金融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利用物联网、区块链等科技赋能完善供应链金融风险监控体系,提高链上信息的收集、处理和真实性验证能力,确保业务模式的可扩展性和可持续性。

(三)建立适合农业供应链金融的风险保障机制

首先,针对乡村龙头企业不强、农业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等问题,建议进一步发挥地方政府、保险公司、担保机构等多主体的风险分担作用。有一定财力条件的地方政府可考虑设立供应链金融专项风险补偿基金,撬动更多信贷资源流向“三农”领域。其次,可以通过提供一定比例保费补贴等方式,鼓励保险机构大力拓展农业企业营业中断保险、信用保证保险等新产品,为链上企业融资提供风险保障。鼓励银行综合考虑村集体、农村带头人等多主体联合授信模式,降低业务风险。最后,监管部门可考虑适当放宽对农担代偿率的考核,推动农担体系一体化建设,引导农担公司开发供应链融资担保产品,缓解链上中小企业融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