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理论研究 > 正文

大国基石——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

基层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人们衣食住行、生老病死、文化娱乐等大部分活动都发生在基层。基层治理涉及居家生活、公共服务、社会交往、社会矛盾预防化解,党和政府的各项政策法令和工作部署都在基层贯彻落实。治国理政,重点在基层,最突出的矛盾和难点问题在基层,最有希望的创新实践也在基层,必须把加强和改进基层治理作为固本之计。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成果显著,城乡基层治理不断得到加强,无论是理念原则、体制机制,还是方式方法、资源保障都有很大改善。北京市探索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结合首都基层治理的特点,凝聚最大公约数,通过党建引领“吹哨报到”“接诉即办”“未诉先办”,增强首都基层治理整体合力;四川省民政厅结合省情实际,部署开展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打出了一套“调乡、合村、并组、优化社区”的基层建制调整改革“组合拳”,激活了乡村治理“一池春水”;广东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以党建强基础、固根本,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推动实现政府治理与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加快形成社会治理“人人参与、人人尽责”的良好局面。

“十四五”时期中国现代化进入新发展阶段,我国城乡基层治理面临新形势、新挑战。一是社会结构持续变迁,城镇化快速发展,就业结构和职业结构出现新特点,社会关系更加丰富。二是社会价值观念更具现代性,生产生活方式多样化,国内外交流增多,不断冲击和形塑着人们的价值观念。三是基层社会矛盾和社会风险交织,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局面短期内难以彻底扭转,再加上受国际因素不确定性增大,以及国内经济社会结构深刻调整转型的影响,社会矛盾和社会风险必然有新的表现和新的特点,并且在基层具体表现出来。四是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难以适应新形势,一核多元的基层治理体系仍不完善。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头重脚轻,总体而言,国家对基层治理的力量部署、资源投放仍然不够,基层治理的自主性、创造性得不到保障和发挥。

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要加快构建现代化基层治理新格局。

一是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治理领导力。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必须将党的领导贯穿基层治理的全过程,尤其要做好基层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建设,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加强党组织对基层各类组织的领导,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民主政治,不断提升基层社会组织协作治理效能。

二是着力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制度体系。厘清基层政府的职责定位,进一步向基层放权、赋能、减负,使权责利和人财物对称向基层下沉,提升基层政权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建设,拓展社会力量协同参与基层治理,围绕文化、教育、养老、慈善等公益事业,完善各类社会组织、群众参与的激励政策,汇集更多社会治理合力和创造活力。

三是持续优化基层治理的运行方式。加快治理方式创新是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突破点。要统筹好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种治理方式。自治是基础,要坚持基层治理的群众主体,提升党组织领导下的群众自治效果。法治是保障,要坚持基层治理的依法而治,持续营造遵纪守法的法治精神风尚,促进基层治理的制度化、法治化和规范化。德治是先导,要坚持德治教化的治理方向,注重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家风乡风民风等正向文化建设的治理作用,不断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夯实基层善治的思想基础。智治是手段,要厚植基层治理的科技支撑,大力实施“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持续加强基层智慧治理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基层治理的智能化、信息化、精细化水平。

基层强则国家强,没有城乡基层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选择。新征程上,不断提高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体现基层治理效果效能,将城乡基层现代化与实现现代化国家远景目标的历程紧紧相随,唯有基层稳固强大,才能集中精力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早日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