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和镇综治中心多元化解矛盾纠纷 经典案例

近年来,忠和镇持续推进社会治理创新项目,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将社会治理目标与居民需求精准对接,破难题、补短板、育亮点,社会治理效能进一步提升。运用典型引路法,发挥基层治理项目示范带动效应,进一步激发社会主体活力和基层创造潜力,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背景起因

忠和镇地处安宁区和城关区的城乡结合部,随着忠和镇辖区重点项目落地建设建成,全镇征地拆迁项目较多,矛盾纠纷多发易发辖区群众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已成为我镇社会矛盾化解的重要途径。根据矛盾呈现新的变化和新的特点,忠和镇综治中心围绕中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改革创新,探索建区镇村社三级联动矛盾纠纷联合化解中心,整合了各方资源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诉讼程序等多重纠纷解决渠道,为信访人和当事人提供了一个方便快捷的渠道,走出一条矛盾纠纷高效化解的新路子,形成“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难事不出县、矛盾不上交”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服务大局,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方法途径,建立健全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最大限度消除不和谐、不稳定因素,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的问题。具体案例经验做法如下:

二、基本情况

2022年6月20日,忠和村李某某来到我镇综治中心反映情况,称其位于109国道(忠和段)西侧的房屋在2018年10月12日被拆至今未得到解决。得知情况后综治中心高度重视,立即对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李某位于109国道(忠和段)西侧的房屋于2018年10月12日被我镇拆迁办组织施工队伍进行了拆除。据了解,该房屋属于当时我镇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自项目实施公告发布之日起,拆迁办工作人员多方了解该房屋情况,发现该房屋房主暂时无法确认,房屋属于无人居住并长期闲置的状态。由于棚户区改造项目时间紧任务重,所有涉及范围内的房屋必须按期拆除,为确保房主利益,当时分管拆迁的领导决定对该房屋进行评估后拆除,等确认房主后,按照评估表进行征收补偿。逐2018年10月12日我镇拆迁办组织施工队伍对该房屋进行了测量评估并拆除。2022年6月20日,忠和村李某某反映该情况属实,称该房屋是其父亲所建,父亲已于多年前过世,房屋权属属于李某某和其兄长共有,由于李某某与其兄因琐事产生矛盾,多年不联系,谁都不搭理谁。所以在2018年拆迁办前期排摸房屋情况时,该房屋一直未有房主出来主张利益。目前,李氏兄弟已冰释前嫌,所以前来主张被拆除房屋利益,由于当时分管拆迁的领导已调离我镇,现在分管拆迁的领导并不了解当时拆迁的具体情况,所以反映至镇综治中心为其协调解决。

二、化解过程及结果

镇综治中心在了解整个事情经过后,联系当时为该房屋作出征收评估的公司核实情况并调取了评估表,评估表显示该房屋为砖木结构建筑面积为34平方米,将评估表发给李氏兄弟复核,李氏兄弟对房屋结构和房屋面积无异义,但对房屋评估价值和附属物评估价格有异议,认为附属物中的房屋评估价值每平方米730元和水窖评估价值为3000元太低,因为在之前109国道改扩建项目实施房屋征收时,同样的水窖评估价值为9200元,需要评估公司对该水窖进行重新询价评估。为尽快解决该矛盾纠纷,保护老百姓合法权益,镇综治中心积极搜集相关政策依据和109国道改扩建项目征收资料,提供给评估公司对该房屋和水窖进行复核,经复核,李氏兄弟对水窖评估的异议合理合法,评估公司对该水窖进行重新评估,评估价值为9200元。但对房屋每平方米730元的价格太低的异议没有政策依据,不能重新进行评估。2022年7月2日10点镇综治中心组织拆迁办工作人员和李氏兄弟就该房屋拆迁赔偿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李氏兄弟情绪激动,称我镇拆迁办是流氓行为,未有告知就拆除其房屋,要求额外赔偿5万元损失。镇综治中心魏主任先通过拉家常疏导其激动情绪,待情绪稳定后,将搜集到的相关资料分发李氏兄弟为其一一进行解读,劝告他们将诉求控制在符合政策符合法律的范围内,不能诉求过高,诉求过高就要走诉讼途径,又为其讲解和行政诉讼的程序,分析了行政诉讼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李氏兄弟经过与魏主任的沟通,情绪不再激动,觉得诉求确实过高,不符合政策,也未有法律依据,所有对其诉求进行了让步,决定不再坚持额外五万元的补偿,就按照评估表上的价值进行核算。2022年7月2日11点半我镇拆迁办与李氏兄弟依据评估表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圆满化解了时隔4年的矛盾纠纷,有力保护了李氏兄弟的合法权益,李氏兄弟也为综治中心为其尽心尽力解决该矛盾纠纷大力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