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背景和发生经过】
为进一步加大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惩治力度,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未成年人保护法》将检察实践的强制报告制度纳入其中,上升为法律规定,让每一位“旁观者”成为主动保护未成年人的参与者。为有效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及时报告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事件,、兰州市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互联网+强制报告”新模式,于2021年下半年搭建了全省首个强制报告网络平台——“码上报告”平台。报告人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微信小程序的方式报案,110指挥中心第一时间接处警,同时检察机关接收到报案信息,及时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强制报告网络平台将举报、处理、监督三大功能融为一体,具有举报方便、受案快捷、查处及时、监督同步等功能,实现了扩大参与群体、保护报案人隐私、提升举报效率、及时打击犯罪的目的。该平台的运用,增强了人民群众参与度,进一步推动构建社会化综合保护体系,凝聚社会力量,形成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合力,有效促进未成年人全面综合保护体系的构建。
2022年3月20日上午12时许,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强制报告平台收到城关区人民医院一名医生的报案信息:当日凌晨1点其接诊到一名8岁男童,经检查,男童双手指尖均用创可贴包扎,指尖黑紫,臀部肌肉大面积溃烂,有脓液,双手、双腿肿胀紧绷,疑似被父亲殴打。兰州市检察机关未检部门即刻上下联动,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整合社会资源进行综合救助,开展专项检查,加强诉源治理,依法全面履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保护职责。
(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看望被害儿童)
【主要做法】
(一)聚焦未成年人保护积极搭建强制报告网络平台
自强制报告制度确立以来,兰州市检察机关着眼于制度的落地、落实,借助网络科技力量搭建报案平台。2021年3月,兰州市人民检察院邀请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教育局、民政局、司法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共青团委员会、妇女联合会8家单位,在市检察院召开落实强制报告制度联系会议,现场演示“码上报告”平台操作过程,共同商讨网络平台合作与操作细则、制度的落实及相关保护措施。为有效推动平台的运用,兰州市人民检察院结合会议精神,联合上述单位签署了《关于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利用网络平台报案的工作指引(试行)》,为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为提高扫码报案的接处警效率,市检察院积极与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对接,对存在的网络安全与数据对接联动问题多次沟通、反复试验,最终实现了全流程强制报告平台举报信息上传、接警、监督立案、结果反馈闭环处理,为报告后的处理效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充分发挥平台监督作用落实强制报告制度
兰州市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线索后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将线索移交至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并同步跟进指导。城关区人民检察院立即成立专案小组,当天“兵分两路”,一组人迅速联系公安机关一同前往医院、案发现场等地调查取证;另一组人联系城关区妇联、城关区民政局、街道社区对男童进行紧急救助,将其安置在兰州大学第一医院东岗院区就医治疗。经初查,被侵害男童父亲否认殴打,辩解系孩子摔伤,经大小便侵泡后造成感染,男童陈某某也声称是自己摔伤所致,附近邻居因距离被害儿童家较远也未听到殴打,案件缺乏当事人口供等直接证据,公安机关认为不符合立案条件。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和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办案人经过认真分析研判,决定从男童陈述及伤情寻找突破口。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启动社会支持体系力量,由专业司法社工和心理咨询师对男童开展心理疏导,帮助其从紧张恐惧的状态慢慢回复平静;同时邀请兰州市人民检察院的资深法医、公安机关的法医,共同对男童伤情进行分析鉴定。经过两级检察机关的不懈努力,最终男童陈述了其遭受父亲虐待、殴打的事实,其父亲也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言词证据与伤情亦能互相吻合。2022年3月25日,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涉嫌虐待罪一案进行监督立案,犯罪嫌疑人最终被依法执行逮捕、提起公诉。检察机关通过“码上报告”平台,有效落实了强制报告制度,及时保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三)依托社会支持体系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综合救助
兰州市检察机关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在指控打击犯罪的同时,更加注重对被害儿童的救助。自2019年起,全市检察机关联合团委构建社会支持体系,引入了专业的司法社工及心理咨询师,为提升办案效果奠定了基础。此事件发生后,城关区检察院依托社会支持体系第一时间通知司法社工介入,联系公安、民政、妇联、教育、街道等相关部门,督促各单位积极履行职能,并邀请团委的心理专家对被害儿童进行心理疏导,共同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被害儿童住院期间,民政部门拨付2.5万元救助金用于男童的医治,专门聘请护工悉心照料,司法社工多次前往医院开展心理疏导,社区人员也轮流看护,男童身心逐渐恢复。经调查,被害儿童父母离异,母亲在外地暂时无法联系,男童出院后面临无家可归的情况,经过检察机关和民政部门的共同协商,最终将男童临时安置在城关区的困境儿童服务中心,城关区检察院及时申请了2万元司法救助金,并经多方调查联系到孩子的母亲。随后,兰州市两级检察机关来到男童暂住地慰问了解生活情况,与其生母进行沟通交流,并联合相关职能单位就落实男童后期抚养、教育及心理辅导工作等召开联席会。在检察机关的积极推动下,教育部门表示协调男童伤愈后就学事宜,法院对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撤销变更监护权案件及时立案审判,妇联表示将持续关注男童心理健康并对其母亲如何进行亲子沟通开展家庭教育,跨省对接其母亲所在地妇联机构,不间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检察机关以“我管”促“都管”,将社会支持体系力
量前移至侦查前端最大限度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
(相关职能单位就落实男童后期抚养、教育及心理辅导工作等召开联席会)
(四)做好听证工作提升司法办案公信力
在对本案审查批捕过程中,检察机关依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本案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参加了不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办案人认真听取了各听证员独立发表的客观、中立的意见,办案人就案件定性、处理意见、后续救助措施等问题,同与会人员进行了充分讨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让人民群众更加真切地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和温暖。
(兰州市两级检察机关来到男童暂住地慰问了解生活情况)
(五)准确把握案件定性标准正确应用法律
因本案社会影响较大,处理情况较复杂,为了压实首办责任和属地责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发挥领导包案领导带头示范作用,城关区检察院成立了以检察长为主任检察官的办案组对本案进行办理。根据侦查取得的相关证据,办案组对本案所涉罪名进行了认真研判,从法律规范、案件事实的对比中,准确把握案件性质,认定本案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达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三者的
有机统一。
(被害人家属为检察机关送来锦旗)
(六)依法能动履职促推诉源治理
兰州市检察机关立足司法办案,主动发现未成年人案件背后暴露的问题,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本案办理中,检察官发现该儿童早在2022年前就被家长殴打,相关人员曾拨打110报警,但派出所民警仅是批评教育,未进一步处理回访,导致其家长变本加厉对儿童实施了更加严重的暴力,直至今年通过“码上报告”平台举报才案+发。为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履行好司法保护职责,兰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公安局开展“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专项检查活动。经过数据调取、检察官走访调查,发现部分派出所存在应告诫未告诫(家暴告诫书)、应回访未回访等现象。检察机关及时将问题反馈给公安机关并提出精准建议,制定《兰州市未成年人反家庭暴力工作机制(试行)》(草拟中),推动长效治理。
【取得成效和经验启示】
(一)检察机关推广宣传网上强制报告报案平台,有利于及时发现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自2021年下半年以来,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在运行、维护好强制报告网络报案平台的同时,不断利用“两微一端+宣传海报”的形式加强制度和平台宣传,以“法治进校园”专项活动、法治副校长为抓手,依托新媒体平台,进一步向广大师生宣传强制报告制度,并对卫健委、民政、妇联等相关单位有关会签内容的落实进行跟踪回访,监督实施。本案是医院医生依据强制报告制度,依规及时报案的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正是因该制度深入人心,被广大医务人员认同,才使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及时案发,从而为破解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发现难、取证难、指控难等问题发挥了关键作用。
(二)检察机关依托社会支持体系,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构建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是检察机关从源头上解决未成年人保护深层次社会问题,预防和减少涉未犯罪,加强涉未保护与救助,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举措。2019年兰州市人民检察院率先构建社会支持体系以来,不断推进全市各区县开展此项工作,截至目前,三个区县院仍依托市级院平台,其余六个区县院均实现自主化构建,通过“项目承包”和“个案委托”方式,实现了全市社会支持体系全覆盖,为提升案件质效、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奠定坚实的基础。本案中,两级检察机关保持高度的敏锐性,能动履职,推动多方救助,使未成年被害人的医治得以顺利进行,使其再次感受到久违的亲人般的温暖。检察机关联合各职能部门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最大限度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各项合法权利。
(三)检察机关发挥职能统筹优势,强化综合司法保护
随着全面综合司法保护理念的逐渐深入,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过程中同步审查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本案中,检察机关在依法批捕、起诉犯罪嫌疑人的同时,向民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撤销、变更监护权,并支持起诉;针对未成年人遭受家暴的问题,开展专项活动,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的工作质效。
(四)检察机关汲取各方智慧,推动听证工作实效化
通过“看得见,听得到”的公开办案形式,将检察权置于阳光之下,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既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参与权、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又以程序公正的基本要求保障案件通过多方智慧得到公平公正处理。使案件办理得到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认同和支持。同时,通过检察听证引领社会法治意识,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人民群众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