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武山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部署要求,积极构建保障有力、管理规范、运行高效、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对推动“平安武山”“法治武山”建设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聚资源,实体平台“建”起来。紧紧围绕 “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法律服务指引和提供”的平台建设功能定位,2018年在全省率先创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成1个县中心,15个乡(镇)工作站,354个村(社区)工作室,建成率和覆盖面均达100%。县、乡、村三级实体平台整合律师、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法律服务资源,依托“云视讯”平台,实现“一站式”集中受理和解决群众法律需求,让群众足不出户享受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二是健机制,服务平台“搭”起来。积极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实现各类法律服务资源有效整合,建好法律服务“中央厨房”。健全完善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工作流程、工作制度等,确保资源协调、人员保障、经费保障、公开机制等工作流程制度化;建立领导干部带头下沉制度,定期走访了解站(室)运行情况,深入了解群众的需求,及时协调解决运营中的存在的问题。
三是强措施,公共资源“沉”下去。依托“12348”电话热线、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户端为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网,为群众提供全覆盖的公共法律服务。推行“互联网+法律服务”,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普法宣传、公证业务与司法微信公众号对接,实行线上受理、线下办结;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配备公共法律服务触摸屏、远程控制显示屏等高端信息化设备,架通移动网络云视讯,实现指挥中心与15个乡镇工作站实现对接,专业律师以网络视频等现代化高科技手段,实时同步解答工作站(室)各类疑难法律专业问题,并且定期开展集中警示教育、专家授课、解答法律咨询,全县354个村(社区)已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建立了律师事务所与司法所结对联系制度,加强了法律顾问与村(居)人民调解员工作对接与协作,形成了1+1>2的工作机制,在村(居)公示法律顾问工作者二维码、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村民随手扫码加微信,方便村民及时进行法律咨询。
四是强合力,便民速度“提”上来。不断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出台《关于加强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衔接机制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加强群众信访、法律援助等行业对接,形成工作合力,在县法院、县看守所、派出所、信访部门设立调解室达13个,配备专、兼职调解员30余名,探索形成了医疗纠纷、道路交通、信访积案等共同参与的矛盾纠纷预警防范、排查调处、联动联调、应急处置大联动工作机制,共建成各类人民调解组织374个,其中乡镇调委会15个、村级调委会344个、社区调委会11个,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4个;积极整合律师、人民调解员等“老法师”资源,全方位为基层群众提供法条解释、案例解答等法律服务,针对家事纠纷、邻里纠纷等矛盾,由人民调解员、律师调解员等现场开展矛盾调处,从源头上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提高诉源治理的能级和效能。
五是创举措,普法联动“活”起来。全面推行“线上+线下”学法模式,依托“学习强国”、微信公众号等,全力构建智能化学法平台,不断扩大法律法规宣传面;充分利用手机APP客户端、手机短信、电子屏幕、宣传橱窗、公益性广告牌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形成了全天候全覆盖的全媒体立体普法格局;立足特色资源,高标准建成了一批覆盖城乡的法治文化公园、广场、舞台和宣传长廊,为群众提供了轻松学法、快乐学法,抬眼见法、随时学法的新途径;依托油菜花海旅游线路和红色资源优势,探索打造了“法治文化+旅游”“红色文化+普法”的普法新模式;依托“法治大讲堂”“农民讲习所”举办“法律明白人”暨人民调解员培训班125期,累计培训村“两委”干部3200余人次,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3300人次,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510余户,坚守法治、人人守法的理念深入人心。
六是优保障,服务体系“强”起来。出台加强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等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经费保障列入政府采购目录,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积极落实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专项业务经费,建立动态增长机制,逐步提高经费保障水平;整合服务资源,进一步拓宽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广泛吸收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在职和离退休法官、检察官、警察、退休干部、教师等作为法律服务志愿者,壮大公共法律服务力量;加强部门联动,努力形成由司法行政机关统筹协调,充分调动相关部门积极性,形成各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组织开展法律服务人员职业道德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