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规民约“育”民风

——古浪县巧用村规民约助力乡村治理

案例概要:

一、创新做法

(一)党建引领,上下联动齐发力。把规范村规民约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有力推手,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多部门参与,推动形成新型乡村治理体系。

(二)群众参与,自我约束立规矩。

1.修订过程中。广泛征求群众后形成草案,经党员群众代表大会通过后上报乡镇党委审核把关,组织司法所进行合法合规审查。

2.内容完善上。重点突出爱党爱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尤其对高价彩礼、薄养厚葬、铺张浪费、“等靠要”、拒绝赡养老人等突出问题,提出了约束要求。

3.表述形式上。按照“易记、易懂、易行”的原则,采取结构式、条款式、三字语、顺口溜等各种表述形式,既体现各村特色,又简洁明了、贴近群众生产生活。

(三)普及推广,宣传引导出实招。常态化借鉴学习,开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一周年纪念活动,让村规民约融入感恩奋进教育。通过民间曲艺班子,采取朗诵等形式传唱村规民约。建立乡村记忆馆,让村规民约走进群众心里、融入群众生活。

(四)“三治”融合,突出效果促落实。

1.强化法治保障。发放《宪法》《民法典》等各类法律宣传资料,推送法治信息。

2.强化德治教化。在评选“十星级文明户”“文明股”等活动或表彰时给予优先考虑,组织开展“敬老孝亲”“孝儿贤媳”“最美家庭”评选活动,利用“红黑榜”激励村民自觉遵规履约。

3.强化自治活力。成立红白理事会,建立村民议事大厅,让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

二、成效和典型经验

村规民约是治理乡村,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最直接、最实用、最通俗、最便捷的方式。是村民自身的创造物,是村民共同利益的表达机制,体现了本村村民的意志和利益,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有力举措,有力促进了的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安宁。

案例全文:

古浪县以培育文明乡风为切入点,坚持自治、德治、法治有机融合,高标准修订完善了全县193个村(居)委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修订过程中,以促进村风民风向好向善为目的,积极调动党员群众力量,广泛征求群众、“两代表一委员”的意见建议,汇集集体智慧,力求科学实用。在内容完善上,重点突出爱党爱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平安建设、学法用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农村环境整治等内容,尤其对高价彩礼、薄养厚葬、铺张浪费、“等靠要”、拒绝赡养老人等突出问题,提出了约束要求。在表述形式上,按照“易记、易懂、易行”的原则,采取结构式、条款式、三字语、顺口溜等各种表述形式,既体现各村特色,又简洁明了、贴近群众生产生活,实现了“一村一策”、“一村一约”。通过修订完善村规民约,逐步形成了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良好乡风,为乡村振兴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背景和起因

村规民约既是基层群众自我规范、自我约束的行为准则,更是推进基层社会法治化,助力乡村治理的有力抓手。之前古浪县各村(社区)普遍制定了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已经明显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修订和完善村规民约势在必行。2020年7月,根据省市要求,县委政法委、县民政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村(社区)以培育文明乡风为切入点,坚持自治、德治、法治有机融合,积极调动党员群众力量,汇集集体智慧,促进村风民风向好向善。

二、做法与经过

(一)党建引领,上下联动齐发力。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全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平安古浪的实施方案》,把规范村规民约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有力推手,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多部门参与,推动形成新型乡村治理体系。下发《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通知》,从总体要求、基本原则、重点内容、程序标准等方面进行规范,严格指导把关。乡镇政法委员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组织政法各单位派驻乡镇工作力量、基层网格员、法律服务工作者、普法志愿者等,利用村务公开栏、普法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深入宣传发动,引导广大党员群众积极参与,反映了村民的意愿和要求,是农村基层治理民主的集中体现。

(二)群众参与,自我约束立规矩。

1.修订过程中。通过召开座谈会、微信群发布、登门走访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两代表一委员”的意见建议,由村“两委”会议讨论形成草案,经党员群众代表大会通过后上报乡镇党委审核把关,组织司法所进行合法合规审查,在拟定草案、审查审核等环节共征求意见建议785条,群众参与率达到80%以上。

2.内容完善上。结合以往村规民约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重点突出爱党爱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平安建设、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农村环境整治等内容,尤其对高价彩礼、薄养厚葬、铺张浪费、“等靠要”、拒绝赡养老人等突出问题,提出了约束要求。

3.表述形式上。按照“易记、易懂、易行”的原则,采取结构式、条款式、三字语、顺口溜等各种表述形式,既体现各村特色,又简洁明了、贴近群众生产生活,实现了“一村一策”、“一村一约”。截止目前,全县193个村(居)委会已全部修订完善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三)普及推广,宣传引导出实招。

1.注重全面覆盖。结合平安乡村、扫黑除恶宣传活动,利用网格微信群、村村响广播定期推送村规民约宣传内容,累计发放宣传材料1.7万多份,发布信息5400余条,并将全县193个村(居)委会修订完善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汇集成册,印发各乡镇(街道)借鉴学习。同时,以村党群服务中心显示屏、宣传栏为载体,设置醒目内容长期展示,把村规民约传进群众耳中、送到群众手里,进一步扩大了村规民约的覆盖面。

2.注重常态教育。村上每次会议,必组织党员群众学习村规民约,向村民明确什么“必须为”,什么“不可为”。组织帮扶干部、综治网格员、群防群治队员逐户宣讲,让村规民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形成了邻里守望、团结互助、文明和谐的良好乡风。

3.注重特色引领。中小学把村规民约作为“开学第一课”,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带动家庭传习。干城乡富民新村开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一周年纪念活动,让村规民约融入感恩奋进教育。定宁镇通过民间曲艺班子,采取朗诵、快板等形式传唱村规民约。黄花滩镇新西村建立乡村记忆馆,让村规民约走进群众心里、融入群众生活。

(四)“三治”融合,突出效果促落实。

1.强化法治保障。将履行赡养义务列入村规民约,开展治理不赡养老人专项行动,依法起诉不赡养老人案件2起。建成村级法律服务工作室193个、村级法治文化广场86个,开展专项普法活动6场次,发放《宪法》《民法典》等各类法律宣传资料2万多份,推送法治信息1280多条,引导群众从“信访”向“信法”转变,让群众办事有据、理事有章、行事有序。

2.强化德治教化。把村规民约遵守情况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范围,在评选“十星级文明户”“文明股”等活动或表彰时给予优先考虑,组织开展“敬老孝亲”“孝儿贤媳”“最美家庭”评选活动,选树“最美古浪人”6人、道德模范12个、最美家庭855户,发放“文明股”2118户。利用“红黑榜”激励村民自觉遵规履约,实行巾帼家美积分管理,形成了“我制定、我承诺、我执行、我光荣”的良好氛围。

3.强化自治活力。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健全村规民约监督机制,成立红白理事会193个,建立村民议事大厅,及时组织群众协商解决产业培育、道路维修、自来水管理等事项,让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依托村级综治中心,建立民情台账,收集民情民意3多万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418件,实现了治安问题和信访总量“双下降”,为乡村振兴打下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三、成效与反响

古浪县以培育文明乡风为切入点,坚持自治、德治、法治有机融合,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推进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积极探索乡村治理模式,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一)对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村规民约是治理乡村,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最直接、最实用、最通俗、最便捷的方式。是村民自身的创造物,是村民共同利益的表达机制,体现了本村村民的意志和利益,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有力举措,有力促进了的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安宁。

(二)破解农村难点问题有了新举措。村规民约的修订完善充分发挥了群众的自主性,符合群众意愿,在修订和执行过程中,得到广大群众的积极拥护,共同参与、相互监督,有力助推了农村乱堆乱放、私搭乱建等问题的解决。

(三)推动了乡风文明建设。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制定了关于破除迷信、移风易俗、尊老爱幼、维护环境卫生等条款,这些条款有力促进了乡风文明、美化环境的建设,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提高了群众素质,为乡村振兴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四、探讨与评论

村规民约具有汇聚民意、聚集民智、化解民忧、维护民创的作用,村规民约的修订,推动村(居)民与基层组织形成共建共治共享合力,有力落实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是新时代乡村治理的现实需要。在村民的自我管理与自我教育当中,村规民约作为基本的行为规范,符合基层社会的发展特点与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已成为基层治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村规民约的制定完善了国家治理体系,同时也促进了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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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民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