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建设 助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

案例概要:

一、创新做法

(一)构建协商领导小组成立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相关政策要求,形成工作合力。

搭建协商议事平台坚持融入、开放、共享的原则,整合资源,依托村党群服务中心,规范建设协商议事阵地,搭建协商议事平台.

(三)大力营造协商氛围。引导群众理性有序依法表达意见诉求,帮助群众了解掌握并有效运用协商方法和程序,着力营造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基层协商民主的良好氛围。

(四)科学确定议事主体。根据协商议题需要确定,包括协商事项涉及的利益群体代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代表等。对于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协商事项,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五)合理确定协商内容。1.镇重点协商镇重要决策事项以及各类协商主体提出协商需求的事项。2.村重点协商村发展规划重要事项,群众反映强烈、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困难和矛盾纠纷,其他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相关事项以及各类协商主体提出协商需求的事项。

二、成效和典型经验

(一)加强政协协商和基层协商有效衔接是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建设的客观要求。有利于将政协丰富的协商经验、畅通的协商渠道、优良的协商传统以及组织人才优势向基层协商流动,指导基层协商提升制度化水平。

(二)基层民主协商是实现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选择。有利于协助基层党委政府和村党组织及自治组织优化决策、化解矛盾、凝聚共识。

案例全文:

一、背景和起因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点,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大量决策和工作主要发生在基层。要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大力发展基层协商民主,重点在基层群众中开展协商”,近年来,泗水镇坚持聚焦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矛盾纠纷化解、信访积案调解等民生改善实事、社会治理难事,以协商议事会为主,灵活运用调研、沟通协商、对话协商等多种形式听取群众意见,达成协商共识,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不断增强群众认同感。

二、做法和经过

(一)构建协商领导小组。坚持党对基层协商民主工作的全面领导,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镇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镇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负责全镇基层协商民主建设统筹协调、指导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相关政策要求,形成工作合力。

搭建协商议事平台坚持融入、开放、共享的原则,整合镇便民(政务)服务大厅、综治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等资源,依托村党群服务中心,规范建设协商议事阵地,搭建协商议事平台9个。

(三)大力营造协商氛围。宣传习近平总书记“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重要论述,宣传省委、市委、县委一系列部署要求,把培育协商文化,培养协商意识,倡导协商精神作为基层协商民主一项长期性工作,引导群众理性有序依法表达意见诉求,帮助群众了解掌握并有效运用协商方法和程序,着力营造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基层协商民主的良好氛围。

(四)科学确定议事主体。1.镇协商议事会:按照“1+6+X”构成,联络组组长为协商议事会召集人,固定成员从泗水镇省、市、县“两代表一委员”,相关办公室(中心)负责人,德高望重的群众代表,乡贤代表,村代表,辖区重点企事业单位代表等6类人员中产生。协商会其他人员,根据议题需要确定,包括协商事项涉及的利益群体代表、镇政府相关办公室(中心)代表和相关专家及专业技术人员。2.村协商议事会:按照 “1+10+X”构成,设1名会长,由村党支部书记担任;固定成员按照“代表性、公认性、稳定性”的原则,从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驻村单位、“两代表一委员”、农民合作组织(非公组织或社会组织)、法律工作者、村代表、在职党员及威望高、处事公道的老党员老干部等10类人员中产生;协商会其他成员若干名,根据协商议题需要确定,包括协商事项涉及的利益群体代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代表等。对于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协商事项,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五)合理确定协商内容。聚焦镇、村党政工作的要事、民生改善的实事、社会治理的难事,注重选择切口小、关注度高,与基层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议题开展协商。1.镇重点协商镇发展规划,重大矛盾纠纷化解,涉及群众公共服务、公益事业方面的事项,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跨行政村的重要决策事项以及各类协商主体提出协商需求的事项。2.村重点协商村发展规划和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公益事业兴办、房屋拆迁改造等重要事项,困难群体救助、特殊群体帮扶和医疗卫生教育等民生保障事项,民族团结、治安维护、环境卫生整治、道路交通、公共设施管理使用事项,群众反映强烈、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困难和矛盾纠纷,其他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相关事项以及各类协商主体提出协商需求的事项。

三、一场典型协商

2020年以来,泗水镇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7.57万亩,并以此为基础,着力打造高效节水种植示范基地,持续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成功打造了下四坝村高标准农田示范点,高效农业快速发展。但根据2021年流转种植实际情况,还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由于流转合同还未商洽签订,群众土地流转费尚未兑付;二是2020年部分地块种植了大田玉米等耗水农作物,加之夏季干旱,灌溉用水紧张。泗水镇协商议事会在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提出“高标准农田流转和发展规划”的议题。议题经泗水镇党委审批。议题确定后,议事会将协商议题在泗水镇公示栏进行公示。泗水镇党委副书记、泗水镇协商议事会召集人徐国斌同志,召集协商议事会组织固定成员、流转商、技术人员等17人,采取现场勘查方式,专题开展了协商前调研,并广泛征求了涉及村负责人意见。17名议事代表参加协商议事活动,其中固定成员13人(请假3人)、高标准农田流转商2人、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干部1人、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技术人员1人。2021年8月21日,镇协商议事会固定成员、镇政府代表、高标准农田流转主体代表相聚一堂,就“高标准农田流转和发展规划”开展专题协商,徐国斌同志首先介绍了高标准农田流转、种植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协商议事代表听取了实地调研和征求意见情况,与会人员严格遵守“协商民主众人议,举手发言有顺序;言简意赅不跑题,公心为上无私利;各抒己见不攻击,寻求共识同心圆”的会议纪律,围绕协商主题,踊跃发言、各抒己见,现场气氛热烈、积极。经酝酿协商,达成了共识。协商结束后,将协商结果在泗水镇公示栏和“最美泗水”微信公众号进行了公示。达成以下实施原则:一是由各村委会负责,督促各流转主体与各村在8月底前完成合同签订,兑付群众土地流转费;二是2022年春耕开始,督促各流转主体全面推广种植优质饲草等高效节水经济作物,助推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三是镇政府、各村加强协调,及时调解矛盾纠纷,确保91万立方米(5#)和15万立方米(6#)蓄水池尽快竣工使用,全面缓解夏季灌溉用水困难问题。本次议事活动效果明显,针对事关群众收益、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按照协商议事的“六步议事”程序并进行会议协商,努力达成了各方都能接受的“最佳方案”,实现了群众、流转商“双满意”结果。

四、探讨与评论

(一)加强政协协商和基层协商有效衔接是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建设的客观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点,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大量决策和工作主要发生在基层。要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大力发展基层协商民主,重点在基层群众中开展协商”。加强政协协商和基层协商有效衔接,有利于将政协丰富的协商经验、畅通的协商渠道、优良的协商传统以及组织人才优势向基层协商流动,指导基层协商提升制度化水平。

(二)基层民主协商是实现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选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政协在协商中促进广泛团结、推进多党合作、实践人民民主,既秉承历史传统,又反映时代特征,充分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的特点和优势”。加强基层协商,有利于协助基层党委政府和村党组织及自治组织优化决策、化解矛盾、凝聚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