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起比较典型的农民工讨薪投诉信访事件,由于带班组长的突然暴病死亡,导致了“死无对账”的情况。起初在接到这件信访事件后,我们工作人员也在迟疑,类似如此“死账”的讨薪问题,到底该如何处理。但是在办理过程中,随着事件情况的逐渐明了,我局工作也总结出了相对的工作经验。一要耐心安抚上访人情绪。在召开协调会当天,以左昌文为代表的农民工情绪十分激动,在协调会上曾出现了与对方互相语言攻击的情形。工作人员要在引导情绪中占主导作用,清晰自己的思路,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并及时安抚当事人的情绪,防止事态扩大。二要捋清问题的真实情况。对上访人和被访人的阐述,要经过多方取证调查,核实以后才可以下结论。此案中,县信访局结合县劳动监察大队的情况说明后,与劳动监察大队充分沟通后决定,协调公安部门介入,解决该上访事件。三要积极协调联动,形成合力解决问题。在涉及到责任单位无法独立办理信访事件的时候,一定要做好协调工作,及时联合涉及信访事件的其他部门一起处理。该起信访事件,看似是农民工讨薪事件,但经过调查后发现,整个案情并非只是欠薪如此简单,还涉及到大量取证的因素,并不在责任单位能力范围内,所以才协调了公安机关联合办理,推进问题高效解决。
2021年11月4日,东乡县信访局接到国家网上信访系统的转办投诉案件:投诉人左昌文称2019年自己和工友在东乡县大板镇中铁二十一局工地务工,施工单位拖欠其所在班组57名农民工人的工资。接到该转办案件后,东乡县信访局立即与东乡县人社局联系,并将该案件转送到东乡县劳动监察大队处理。
随即,东乡县劳动监察大队立即展开调查,经调查落实:左昌文为四川省宜宾县孔滩镇三星村金民组10号的村民,多年以来一直外出务工为生。2019年9月(开工)至2020年6月(完工),由带班组长周子海带领,进入东乡县达板工业园区中铁二十一局二公司的工地务工。2021年4月,由于带班组长周子海突发脑溢血身亡,其和中铁二十一局工程账目结算的经济问题也出现了屏障,因为拖欠了左昌文等57名农民工的工资。
东乡县劳动监察大队在调查中了解到,由于带班组长周子已经死亡,农民工务工的工程量和拨付款问题成了“死无对账”的情况。劳动监察大队将这一情况说明送至县信访局以后,引起了县信访局领导班子成员的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
县信访局立即联合劳动监察部门,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调。当日参加协调会的人员,除了中铁二十一局二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和左昌文等10多名农民工代表,还有东乡县信访局接访人员和东乡县劳动监察大队的办案人员。在会议上,近2年没有拿到工资的左昌文等10名农民工代表情绪十分激动:他们认为自己干了活,却没有拿到相应的报酬,而且由于带班组长的死亡还拖欠了近2年多的时间,他们要求相关部门马上解决此事。而中铁二十一局第二公司的项目经理一再表示,已经付清了该项目中所有的农民工工资,并不存在工资拖问题,拖欠的只是带班组长周子海(逝者)的工程款项,因为项目对账清单出现了问题,所以迟迟没有结算工程款。
“死者已逝,无法开口”,一时间到底如何弄清楚该这笔“逝者”的账目,成了此次协调会的重中之重。由于此前中铁二十一局第二公司,和带班组长周子海有过银行转账的记录,那么只要查清楚银行转账的情况,这个问题将迎刃而解。
但是众所周知,一般非本人的申请,银行系统是无法出示转账明细表的。该案中,虽然中铁二十一局第二公司的项目经理可以申请银行,调出他们的转账明细,但是死者周子海的对账单明显无法通过个人渠道申请查看的。
在经过长达4个小时的协调中,左昌文等10多名农民工及中铁二十一局第二公司项目经理,都同意了由信访局提出的联合东乡县公安局经侦部门,对该起信访事件协调处理的方式。
十五天以后,这起工地带班组长死亡而导致57名农民工欠薪问题,由东乡县信访局、县劳动监察大队及县公安局联合受理的并办理的情况下,在东乡县公安局办案大厅内彻底得到了解决。
在调查中,东乡县公安局办案人员从银行转账明细中发现,由于施工方带班组长(周子海)的死亡,中铁二十一局第二公司中提供的账目清单和银行转账记录明显不相符,的确存在欠薪问题。根据这一情况,东乡县劳动监察大队立即勒令,中铁二十一局第二公司当场付清周子海班组67名农民工工资共计2769100元,上访代表人左昌文也当即写下了“息诉罢访书”,正式化解了此案件。至此,左昌文等57名农民工长达2年的讨薪之路告已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