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今年以来,甘肃省漳县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深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实施为契机,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探索涉未成年人案件“一案五查”办案机制,以培育典型案例思维和求极致办案态度,依托刑事办案优势,通过系统审查个案,深入挖掘案件背后存在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问题,统筹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动从传统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向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全面开展司法保护转变,以“我管”促“大家管”,将“司法保护”与其他“五大保护”相互相通、相互融合、相互促进,使“1+5>6=实”,真正实现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今年以来,该院依托“一案五查”办案机制,深入分析案件背后存在的社会治理深层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制发诉前检察建议7份、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份,诉前磋商4件,推动开展校园周边安全专项整治4次,办理支持起诉案件3件,发出督促监护令13份,取得良好成效,辖区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明显下降。
一、转理念,构建综合司法保护机制
一是探索建立协作配合机制。漳县检察院围绕履职办案中发现的未成年人保护突出问题依法开展监督,并联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社会组织,协调、协同、协作推进未成年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实现“1+5>6=实”。与县公安分局建立预防涉酒吧未成年人犯罪协作机制,联合多家单位开展酒吧街治理、新兴娱乐行业专项治理。整合社会各界资源力量,共同打造未成年人关爱阵地,联合县妇联会签《关于建立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联合开展亲职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就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未成年人救助、公益诉讼线索发现、涉罪未成年人帮教、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家庭教育指导等项目加强协作。深化检校合作,助力发挥学校保护的关键作用。与教育部门密切配合,通过会议座谈、联合督查、诉前磋商等多种方式,督促学校排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联合漳县第二中学建立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依托辖区优质教育资源和心理咨询团队,为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矫治,对未成年被害人及证人进行心理干预和疏导,并以团体心理辅导、个案心理咨询、专题实证调研等方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迄今为止,心理健康辅导中心以组织开展心理辅导28人次。
二是探索建立同步审查调查机制。依托刑事办案优势,制定出台《关于建立涉未成年人案件“五必查”办案机制的意见》,明确在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必须审查家庭监护教育是否得当、是否存在民事行政监督事项、是否存在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监督事项、是否存在社会治理问题、是否存在强制报告制度未落实等五项内容。探索形成“审问访”三步工作法,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一并审查未成年人公共利益遭受侵害的情况;在讯问、询问或者开展社会调查时,问明发案地点、涉案未成年人不良嗜好和经常出入场所等,了解有无同行未成年人、周围有无类似情况;必要时,走访调查是否存在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场所等。通过系统审查个案,深入挖掘案件背后存在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问题,统筹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全面开展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解决线索发现、调查取证难的问题。如针对办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的辖区旅馆业存在入住登记审核不严、落实强制报告不力、对未成年人疑似遭受不法侵害视而不见等问题,深入开展调查核实,有针对性向公安机关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公安机关对辖区内92家旅店进行依法检查,组织公安机关和部分旅店经营者召开联席会议,向旅店发放《关于切实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告知书》,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推动旅馆行业监管水平大幅提升。
二、强效果,做好办案“后半篇文章”
一是紧盯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深挖“案件背后”公益诉讼线索。该院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注重摸排、深挖涉校园公益受损线索。针对办案中发现未成年人违规进入网吧、酒吧、KTV等场所以及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和设施安全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等问题,分别向多家行政机关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助推行政单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有效实现了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突出问题的督促治理。如该院从刑事案件中发现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娱乐场所有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情形,组织开展了“守护儿童远离游戏沉迷”公益诉讼专项活动。重点对偏远地区“两类场所”展开重点排查,使地处偏远、脱离监管的村镇网吧、游戏厅接受了一次全面“体检”,并以行政公益诉讼诉前讼检察建议的方式,推动“两类场所”监管常态化,联合文化执法部门建立起监管信息动态管理和执法情况定期通报制度,推动监管部门持续加强监管力度,实现良好监督效果。
二是深挖犯罪背后原因,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治理。该院结合办案,运用“穿透式”履职监督机制,深入分析案件背后存在的社会治理深层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份,推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4次。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在校学生犯罪频发、未成年女性欺辱类犯罪常发、新兴娱乐行业监管缺失易发犯罪、酒吧街娱乐场所和旅馆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暑期未成年人溺水事故时有发生等问题,加强类案监督,开展联合整治,推动长效治理,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管控社会面”。如该院通过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推动开展全县酒吧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联合公安、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酒吧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查处、整治未成年人进出酒吧、非法招用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行为。会同公安、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探索建立辖区酒吧管理新机制,建立信息互通及线索移送机制,将办案中发现的未成年人出入酒吧的线索及时移送文化、市场监管等部门处理,以“常态化”执法推动各部门从“各自行政”向“协同发力”转变。同时,该院通过向学校制发检察建议、法治宣讲、向家长制发督促监护令等方式开展“未成年人禁入酒吧”专题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唤醒”酒吧经营主体、未成年人自身、家庭以及学校等多方主体,共同关注酒吧规范经营,共同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三是结合发案规律特点,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结合多起性侵案件中呈现出的特点,向辖区中小学及幼儿园学生家长发出防性侵《检察关注函》,引发家长们高度关注。针对酒吧街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高发问题,联合公安、市场监管、文旅等部门向酒吧街业主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两法”宣传,并督促签署《守法经营承诺书》。深入开展检校共建,常态化开展防治欺凌、防止性侵、反诈进校园等主题“法治进校园”活动30余场,从源头上预防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发生。
三、统筹运用“刑事+N”,实现综合保护“大融合”
一是强化家庭监护责任,筑牢家庭保护“心防线”。结合办案强化对监护权的监督和干预,坚持少捕慎诉原则,注重以社会帮教、家庭管教替代羁押措施。全面开展社会调查,了解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家庭监护状况等情况,以“训诫令+社会化帮教”“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的方式,为10余名涉案未成年人及家长量身定制个案帮教和家庭教育指导方案,并引入社会专业力量,开展帮教矫治、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增强联合帮教和家庭监护功能,共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二是拓展多元救助渠道,奏响司法保护“多重奏”。办案中,注重同步审查涉案未成年人其他权益是否遭受损害,重点审查涉案未成年人是否需要法律支持、心理援助、经济救助、就学就业帮扶等,对监护缺失或监护侵害未成年人情形,通过支持起诉督促职能部门落实兜底保障,为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保护救助,实现“刑事+N”检察从“物理组合”转变为“化学融合”。一年多来,依托“一案五查”机制,在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基础上,办理支持起诉性侵未成年人精神损害赔偿、追索抚养费案件共3件。如在办理未成年人性侵害案件中,在依法严惩被告人的基础上,通过支持起诉帮助被害人获得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