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 “ 枫桥式 ” 人民法庭的治理功能

— 甘谷县人民法院姚庄法庭的创新实践

摘 要 :基层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统筹推进乡镇(街 道)和城乡社区治理,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程。新时代 “ 枫 桥 经 验 ”作为全国基层社会治理的一面旗帜,蕴含着融于乡土社会的多元治理智慧,其中人民法庭以其扎根基层、审调结合的优势,发挥着溯源治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基层社会治理功能。姚庄人们法庭以诉源治理为抓手,深入推进 “ 枫 桥 式 ”人民法庭建设实践,成效显著 。

关键词:社会治理  基层法庭  枫桥经验  溯源治理

近年来,天水市甘谷县法院姚庄法庭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弘扬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扎根基层、方便群众、服务“三农”的作用,建立“调解为主、速裁支撑、精审兜底”新型审判方式,积极创建新时代“马锡五式”人民法庭,取得了良好成效,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全县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近三年,受理各类纠纷1811件,结案1746件,结案率96.4%,各项质效指标位居全市法院基层法庭前列。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指示精神,姚庄法庭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格局,通过构建综合体、借力信息化、打造示范点等方式,充分发挥多元解纷功能,全面推进诉源治理。

一、背景与起因

(一)诉源治理是新时代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

(二)诉源治理是从源头上 、根本上解决社会领域的各种问题 ,促进社会长治久安;

(三)诉源治理防患未然 ,重视对细小矛盾和纠纷的化解,对于平安中国 、法治中国建设有着重要意义;

(四)诉源治理是当前大量矛盾纠纷涌入法院、人案矛盾日益突出大背景下的应行之道。

二、做法与经过

(一)打造无诉社区——关口前移,矛盾不上交

打造无讼社区,就是让“诉源治理”挺在前面,把大量纠纷通过前端防控化解在萌芽状态。年初,姚庄法庭与新兴镇政府积极对接,携手在裕博明居小区、永安小区试点“无讼社区”创建,开展诉源治理、诉调对接、司法确认、司法宣传等工作,将矛盾化解的阵地前移。

这是天水法院辖区首个“无讼社区”试点,是法庭积极参加诉源治理,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为使这项工作规范运行并取得实效,制定出台了《甘谷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无讼村(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甘谷县人民法院创建“无讼村(社区)考核办法》,确定纵向直通“乡镇—社区(农村)—网格”,横向联通“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综合执法”等职能部门,多方协调联动,推动矛盾纠纷诉前调处。

按照“1+2+N”(即1个审判团队+2名乡镇工作人员+N名社区工作者)的模式成立诉调对接工作室,指导社区调解工作,规范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就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为辖区群众提供“家门口”的一站式法律服务。在这一过程中,姚庄法庭还注重引导居民自治,通过法制宣传活动,提高居民责任意识,引导居民自觉投身无讼社区创建,共同构建和谐美丽居住家园。

姚庄法庭紧密结合实施方案,依托人民调解平台,送达平台、移动微法院等信息化手段,在线诉调对接、司法确认、调处纠纷,助力“无讼社区”创建。近日,调解团队利用“电话沟通+微信调解”方式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短短几个小时,就将拉锯三年的纠纷画上了圆满“句号”。

(二)多元化解——全网联动,“上医治未病”

多元解纷,不能由法院一家单打独斗,必须依靠党委的领导和统筹。为充分发挥驻村帮扶工作人员的作用,结合无讼村镇创建工作,姚庄法庭指导驻村帮扶的6名工作人员,在白家湾乡廉家庄村、梁家庄村成立村民联系工作站,着力打造无讼村。

6名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一是注重培养乡村“法治带头人”,加强调解力量建设,二是通过发放宣传图册、推送《今日学典》微视频等,普及法律知识,积极引导村干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乡村事务,增强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三是通过个案指导提高法律实务能力,村干部在调解个案纠纷过程中,遇到疑难复杂问题,可以通过村民联系工作站向法庭提出指导调解的申请,由法官给予专业法律解答,解决以往干部处理纠纷方法单一,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困境。在一起涉及153户农户土地流转纠纷中,工作室联合所在乡镇、派出所、村民代表等,深入村前屋后、田间地头,多元联动,在10个工作日内就将该矛盾有效化解,实现了矛盾纠纷的多元联动化解。

(三)科技赋能——数据多走路,群众少跑腿

姚庄法庭充分运用“天水微法院”、人民法院调解、微信等网上平台,实现网上立案、网上调解、网上庭审等功能,形成纠纷调处线上线下“同步走”的格局。疫情期间,姚庄法庭除“云庭审”外,还广泛使用网上立案、微信调解、电子送达等方式,“隔空”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四)开展巡回审判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定期开展巡回审判作,坚持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就地调解,把百姓矛盾化解在房前屋后、田间地头,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当地,方便当事人诉讼。推行了“村部法庭”“地头庭”“午间法庭”等系列便民司法服务措施,有效化解了当地的纠纷,并对当地村民起到了很好的法制宣传作用,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五)坚持全程调解

只要有1%的希望,就要做100%的努力。用心用情调解处理每一起纠纷,坚持立案调、送达调、开庭调、宣判调,及时总结调解经验。对矛盾纠纷激化程度进行评估,对争议大、难调解案件,坚持上门调查调解,寻找案件“情理法”的结合点。通过拉家常、聊事理等方式增加群众信任,实现矛盾纠纷最小成本化解。近三年,姚庄法庭结案1746件,调解撤诉1289件,调撤率73.8%。

三、成效与反响

(一)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加大诉调对接、访调对接、联调工作力度,使基层群众的法律需求得到及时满足,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

(二)基层治理能力得到提高。通过指导制定村规民约、规范集体议事议程、培训人民调解员,帮助基层调解组织提升调处工作能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实现了“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目标。

(三)群众满意度得到大幅提升。多元解纷有效改进了社会治理方式,能够第一时间发现和化解局部矛盾,增强了基层治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让群众的需求、诉求得到有效解决,群众归属感、安全感、满意度和幸福感显著提升。

四、经验启示

(一)坚持党委领导。有效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优势,在法治轨道上统筹各方力量和各种资源,形成参与诉源治理的合力。

(二)坚持民风引领。把本地优秀传统文化与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相结合,进一步凝聚乡贤力量,发挥村规民约的道德引领、规范、约束作用,增强乡村自治和法治的道德底蕴。

(三)坚持继承创新。必须在工作理念、工作思路、工作载体、工作方法、工作机制上不断创新,以思想的解放和举措的创新来破解新矛盾、新问题,着力在打造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上走在前列、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