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样一群人,他们中既有老党员、退休老干部,也有年轻党员和在职村干部,他们创新工作思路,用足“社会乡贤”资源,积极发挥余热,在当地群众心中颇有威望。他们由一名离任老支书带领,群众们亲切的称呼他们为“老支书调解团”。“老支书调解团”于2021年10月成立,目前有调解员13名,入驻肃州区法院总寨法庭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近一年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工作实绩。
总寨法庭充分利用“老支书调解团”人熟、地熟、事熟的地源优势,将一部分事实清楚、争议明确、诉讼关系较为简单的案件在进入诉讼程序前交由“老支书调解团”进行调解。“老支书调解团”采用情、理、法相结合的方式,与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背对背”的沟通,最终双方当事人案结事了、握手言和。自运行以来,“老支书调解团”已成功化解180余件矛盾纠纷,万人成讼率大幅下降的同时,群众对案件办结的满意度有了显著提升。“老支书调解团”让纠纷在未进入诉讼程序就得到了有效化解,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回应了人民群众对“司法为民”的新期待,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案例正文: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加速,欠资、侵权等各类民事纠纷呈上升趋势,法院诉讼案件数量持续增加,加之法院工作力量有限,造成大量案件积压,短时间内得不到有效化解。总寨镇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目标,以“一切工作党建引领,一切困难党建破题”为新的工作思路,借力“熟人网格”,积极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模式,走出了一条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新路子。
总寨镇在工作中不断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调处机制,用足“社会乡贤”资源,从老党员、退休老干部队伍中筛选出一批热心公益、责任心强、在当地群众中有较高威望的“老人手”组建成“老支书调解团”。调解团在总寨法庭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工作,让一部分案件在进入诉讼成诉之前得到有效化解,不但大大节约了诉讼当事人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更加盘活了人民调解力量,让人民调解在节约诉讼成本中发挥了大作用。
“老支书调解团”于2021年10月成立,由一名离任的老支书带领三名在职党员村干部组建而成,现有人民调解员13名、行业调解员2名、公益律师1名。入驻肃州区法院总寨法庭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一年多以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工作实绩。截至目前,“老支书调解团”已成功化解180余件矛盾纠纷,万人成讼率大幅下降的同时,群众对案件办结的满意度有了显著提升。
一、知民心,化解矛盾纠纷有温度
在这个调解团队中,无一例外全都是本镇、本村土生土长的老农民,他们在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村干部工作生涯中摸爬滚打,从一个毛头小伙子和黄毛小丫头历练成长为处事老道、波澜不惊、群众基础深厚的人民调解员。他们熟悉民情、民风,熟悉每一个村、每一个组的人员情况、生产情况甚至地形情况。他们知道在基层矛盾纠纷调解中群众的所思、所盼。正应如此,在调解过程中,他们创新工作思路的同时紧扣群众需求,用足“社会乡贤”资源,充分发挥他们了解邻里关系、知民情、懂民意的优势,积极参与到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工作中来,运用邻里情、亲友情、战友情甚至师生情,情理融合化解矛盾纠纷。
总寨镇总寨村把一个废弃的砖厂和机房场地租给了同村村民闫某经营,因紧邻砖厂的村民小组在农田灌溉中机井管理疏漏,造成闫某存放在场地中的几十吨甜叶菊被水浸泡,于是闫某将村民小组和总寨村委会推上了被告席,判决由总寨村委会赔付闫某甜叶菊损失款。由于村委会无力支付这笔大额赔款,闫某也拒绝支付每年的场地租赁费用,由此引起与农户的土地纠纷。“老支书调解团”了解事情经过后,对案件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分析,找出“症结”,找准矛盾纠纷化解的突破口,制定了详细具体的调解方案。因涉及村组利益,而且涉事群众较多,调解团决定采取“群众议事会”的方式化解这起纠纷。调解团成员进组入户,多次召集村民代表会议,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了解群众意愿和诉求,站在群众的角度给大家分析利弊,最终群众和村委会同意继续出租砖厂的土地,重新签订土地出租合同,闫某也自愿放弃理应由村委会承担的甜叶菊损失款。这起纠纷在调解团成员知民情、懂民意的前提下得到了圆满化解,涉事三方皆大欢喜。
二、存公心,化解矛盾纠纷有法度
“感谢你们主持公道,让我们被拖欠的贷款有了着落”。“老支书调解团”成功调处一起融资担保贷款纠纷。2022年5月6日,酒泉市肃州区某担保公司的法人代表贺先生来寻求调解帮助,希望诉调中心能帮助要回拖欠已久的100万元担保贷款。受理了这起纠纷后,双方当事人按照约定的时间来到了“老支书调解团”诉调中心。调解团成员并没有因为拖欠一方是总寨镇的村民而网开一面,而是在细致的了解案件详情之后,选择了适合本案的调处方式。调解员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模式,对欠款人赵先生讲解了本案中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依据,列举了同类案件适用的法律条款和判决结果,以案说法,以案促调。最终赵先生表示同意调解。但赵先生表示由于其本人目前还款能力有限,无法一次性还清贷款,调解员又拿出纸笔给双方当事人详细的算出还款年限和本息合计,通过对多个还款方案进行比对,最终确定了对双方当事人都有力的还款计划。双方达成一致后签订了调解协议,总寨法庭对该起调解案件进行了司法确认。
调解团团长闫学明说:“给群众办事就是要存公心、存善念,否则群众是不会认可你的。”闫书记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正应如此,调解团在总寨法庭诉调对接中心的作用发挥日益明显,在群众矛盾纠纷调解中站稳了脚跟,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认可和赞誉。
三、比细心,普法宣传有深度
“老支书调解团”以提升全民法治意识为动力开展宣传工作,除了调解矛盾纠纷,最重要一项职责就是法治宣传。调解团成员不但将普法宣传贯穿调解全过程,还延伸到了村组和农户家中。调解团注重将法治宣传和法律知识普及融入到日常调解工作中,在调解案件时告知当事人本案适用哪些法律条款,哪些行为可为,哪些行为不可为,群众在接受调解的同时上了一堂实情实景的普法教育课。在后期入户回访中,调解员积极开展“炕头普法”,了解案件履行情况,将普法融入到一言一语的家常交谈中,普法效果事半功倍。调解团线下配合镇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走上街头开展“普法宣传赶大集”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组织法治讲座。线上拓展运用新媒体,如总寨综治E通、“总寨普法”微信群、公众号等新媒体媒介,微信推送法治宣传链接。“老支书调解团”多维度开展法治宣传。坚持线上线下、网上网下同步发力,普法宣传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良好效果。
赵某某因故意伤害被受害人诉至法院,总寨法庭在了解了案件经过后,决定将该案件交由调解团进行诉前调解,节省双方当事人诉讼成本的同时,能让受害人更快的拿到赔偿款。通过交谈,调解员了解到,赵某某与受害人系同组村民,因农田灌溉引起纷争,进而大打出手。在调解过程中,赵某某表示自己只是打了受害人颜面部几拳,并未造成太大伤害,私了就可以,岂不知自己的行为已构成受害人轻伤,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调解员对赵某某详细的讲解了相关法律规定,赵某某通过该案件上了一堂深刻的法治教育课,主动提出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了受害人谅解。
总寨镇以诉调对接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突破口,集聚矛盾纠纷化解要素,搭建起“一体化运作、一站式接待、一条龙调处、一揽子化解”矛盾纠纷化解新平台。充分发挥了“矛盾排查预防、纠纷受理化解、案情分析研判、案件跟踪督办”的功能,积极参与城乡建设、土地承包、环境保护、劳动争议、医患纠纷、征地拆迁等社会热点、难点纠纷的化解,确保矛盾纠纷通过人民调解、仲裁、诉讼、法律援助等渠道得到及时化解。
更多从村干部岗位上退下来的老同志秉持着“退职不褪色,离职不离岗”的服务理念参与到群众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来。自“老支书调解团”运行以来,总寨法庭案件办结率有了明显提升,群众对案件办结的时效和执行满意度也有了较大提升。很多案件在进入诉讼程序之前得到了有效化解,全镇万人成诉率明显下降。“老支书调解团”为基层社会治理画出了靓丽一笔,也为全镇社会治理工作贡献了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