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小摊贩管理一直是城市市容整治的“老大难”问题。近年来,肃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坚持典型引路与问题导向相结合、创争达标与日常工作相结合,落实责任与考核监督相结合,坚持选好“领头雁”、找好“突破口”、编好“教科书”、树好“排头兵”、念好“紧箍咒”,着力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出发,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城市管理理念,坚持“以疏为主、以堵为辅、疏堵结合”的方针,着力从源头上治理流动摊贩管理难的问题,积极化解市容环境管理与流动摊贩占道经营之间的矛盾,让摊贩业主和城市管理和谐共处,最大程度维护市容市貌和群众利益,较好地服务了“做美城市做实民生”大局。
一、背景起因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市建设的步伐日益加快,流动摊贩无序经营与城市管理的矛盾也日益突出。民众普遍认为流动摊贩有摆摊的权利,维护其经营权利是保护弱势、体现社会公正的正当之举;进入市场和商铺的经营主认为周边的无照商贩既不纳税也无成本,是对公平竞争市场的威胁;出门被堵或被商贩叫声吵闹的市民则希望城管部门从严管理,确保有一个安静有序的生活环境;流动摊贩则认为自己自食其力无可厚非,占道经营是其谋生的手段。不同的群体、不同的立场、不同的利益交织在一起,管理难度很大。能不能妥善处理这些问题,考验着城市管理部门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肃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积极创新管理方式,采用疏堵结合的办法,逐步形成了一套以人为本、化堵为疏、执法与服务并重的流动摊贩规范化长效管理机制,较好的找到了解决流动摊贩与城市管理的矛盾平衡点,取得了经营者安心、管理者省心、群众认可的三赢效果。
二、主要做法
一是宣传教育、文明引导。广泛开展城管法律法规“五进(进学校、进社区、进楼院、进市场、进门店”)活动,大力宣传占道经营的危害性和依法整治的必要性,市民群众对城市管理部门依法管理违章流动摊贩有了更多的理解和支持。多次邀请占道经营摊主代表召开座谈会,进行面对面宣传、交流和沟通,全面阐明加强流动摊贩管理的长远意义、政策支持和具体要求,有针对性的消除认识误区,增进换位思考,营造了经营业主自主配合的良好氛围。
二是以人为本,分类管理。根据单位特点和工作性质,组织干部职工对鼓楼周边四条大街、校园周边、城区交通要道的流动占道经营户进行了走访,并对其家庭情况、经营规模、贩卖物品等进行了详细备案。同时,根据城市功能不同,因势利导,把以鼓楼为中心的四条大街和以市政大厦为中心的主干道建成“无占道经营示范街”为目标,严禁摆摊设点;对城市非主要道路和次干道按照必需、便民、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容、不影响消防的原则,在面积较大的区域和场所合理配置部分市民必需的“摊点”。对居民区附近道路较宽、场地较大、行人较少或者断头路等位置,按照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要求,引导摊贩在规定的时间段、规定的地点设置配锁、修鞋、修自行车摊位,农民季节性瓜果临时销售摊点等,做到了以人为本、分类管理。
三是源头治理,服务民生。针对酒泉城区外来人口多,摆摊设点从业基数多的实际,本着最大程度方便周边群众,最大程度保障民生的原则,根据市民诉求和城区实际情况,积极寻找城市管理执法、流动摊贩和群众消费三者之间的平衡点,在南滨河路、百合园、怡静园等街巷设立了10个便民疏导点和巨龙小百货夜市,规范了龙腾路、北新街、兴民路等8个临时市场,提供就业岗位3000余个。建立市场管理制度,明确了临时市场、早市、晚市的具体时间,较好地解决了占道经营、菜农卖菜难和市民买菜不方便的问题,得到了菜农的支持和群众的好评。
四是疏堵结合,强化监管。执法人员在抓好疏导的同时,坚持日常巡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分片包干与集中执法相结合,紧盯老城区四条大街及鼓楼周边区域、十字路口、城区出入口等重要路段,紧盯市区党政办公要地、商贸市场、旅游景区、城郊结合部、城区广场等重点区域,紧盯元旦、春节、五一等重要节点,紧盯市区召开重大会议、举行重大活动等重点时段,采取“5+2”、“白+黑”不间断巡查执法的办法,公开违章举报电话,及时查处在主要道路、公共场所的违章摊位,以及设摊扰民的情况,取得了较好的执法效果和社会效应。
五是完善制度,提升形象。倡导城市管理“721”工作法和“马路办公”制度,严明工作纪律,要求执法人员坚持“四个做到”,即做到依照规定穿着制式服装和佩戴标志标识;做到从事执法工作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做到执法过程中坚持语言文明和举止规范;做到执法活动实行全过程记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灵活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行政手段,杜绝粗暴执法。修改完善了《仪容风纪管理办法》、《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健全完善领导包挂、大队包片、干部包街的工作机制和领导带班督查、纪委专项督查、科室队日常督查、指挥中心不定期督查的“四位一体”督查机制,按照日督查、月通报、年考核的工作要求,安排专门科室对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察反馈,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受理投诉,及时督查落实,定期下发督查通报,使工作有安排、有落实、有督察、有考核,为推进重点工作落实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有效解决了制度缺位和失灵的问题,实现了抓常、抓长。
3、 取得的成效
一是干部能力素质持续提升。通过为流动摊贩安“家”,积累了一套容教育、疏导、帮扶、整治为一体的人性化执法模式,有效缓解了城区占道经营整治的压力。广大干部职工也在破解城管难题的过程中,历练了能力,提升了综合素质。
二是队伍作风形象持续提升。以市民需求为工作的第一信号,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做到服务和管理并重,服务和管理互促,体现了“执法为民”本质,树立了城管部门和城管干部为民、便民、利民、亲民的良好形象。
三是城管执法效能持续提升。通过千方百计为流动摊贩设立疏导点、改造服务点、寻找安置点,既保证了摊主“肚子”,方便了市民群众多样性需求,服务了民生,又不失城市“面子”,维护了市容环境秩序,保障了公共利益,较好的平衡了城市市容和经济繁荣、城市“面子”和市民“肚子”问题的矛盾点,提升了城市管理执法效能。
四、经验启示
一是坚持执法为民是做好城市管理工作的基础条件。城管执法工作面对的管理对象弱势群体多、群众认可度低、执法难度大、矛盾焦点多。因此,必须以服务促管理,既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又要温情执法、热情服务,规范执法行为,坚决纠正和避免对摆摊者实施暴力执法等错误倾向;尊重就业困难群众摆摊谋生的合理要求,积极为他们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并以主动作为和热情服务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赢得公众对城管执法的支持和信赖。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是做好城市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服务点,归根结底体现在服务民生、促进和谐、保障发展上。因此,必须牢牢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时时处处为市民群众着想,替服务管理对象着想,始终做到难在别人不知处,乐在群众满意中,努力让管理城市的过程大家共同参与,做美城市的成果大家共同享有。
三是坚持标本兼治是做好城市管理工作的根本途径。“流动摊贩的产生有其自身内在的原因,不能简单的以查处和取缔来解决问题。因此,必须遵循内在规律,因势利导,按照“解决就业、方便群众、美化环境、根治顽症、和谐共赢”的科学发展思路,既为弱势群体创造谋生条件,方便群众生活,又对摆摊设点违章行为进行疏导,有效改善市容,实现“市容好转、群众满意、困难群体生存”三者之间的和谐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