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把地质灾害防治作为全市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牢固树立“人民至上”和“生命至上”的责任意识,切实采取行之有效的防治措施,扎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市、县两级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亲自抓,其他领导配合抓,相关人员具体抓的工作责任机制。将地灾隐患点的监测和预防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村、组和责任人,签订地灾防治责任书,压实工作责任。
二、强化宣传培训,增强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充分利用“4.22”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土地日等节日宣传和下基层督查检查为契机,大力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的政策法规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防治知识,进一步增强了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进一步提高了基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和群测群防员综合素质、组织领导和业务能力,增强了干部群众临灾避险、自救互救的意识和实战能力。
三、落实预防措施,全面加强防范。组织编制《酒泉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年)》,印发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明确年度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任务、工作措施和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建立完善了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落实、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机制。健全完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对每个地灾隐患点配备防灾责任人和监测员。严格落实汛期地质灾害值班、气象预警预报、灾情速报、地质灾害月报、零报告等相关制度,构建群测群防和工程治理相结合的防灾救灾避灾体系。密切关注气候变化,分析雨情、水情、地震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及时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提高预报水平。
四、全面组织动员,深入排查隐患。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保持高压态势,持之以恒的抓实、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以城镇、村落、学校、矿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和公路、铁路、水利等重点工程建设区域为重点,先后开展了50余次排查检查经排查,将排查结果和防灾措施落实情况逐项登记造册,明确工作责任,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单位做好随时应急出动准备。
五、加强督查检查,抓好工作落实。为确保各项防灾工作落到实处,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全市七县市区和矿山企业、地质灾害隐患点,对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对全市地质灾害应急值班及监测员值守情况进行抽查检查,督促全市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加强巡查排查力度,对可能发生泥石流、崩塌的区域实施重点监控,安排专人值守,确保一旦发现地质灾害前兆第一时间上报,科学研判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