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积极作为,全面摸排安全领域案件线索,现就白银市检察机关烈士纪念设施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做以下汇报:
一、全市烈士纪念设施基本情况
经摸排,全市共计有烈士纪念设施105处,其中烈士墓74处、烈士纪念塔、纪念雕塑、纪念广场6处、烈士陵园12处、烈士纪念馆、纪念亭13处。截止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红色文物保护案15件,其中涉及烈士纪念设施案件线索12件,立案1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件,诉前磋商3件,回复率100%。
二、集中开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专项监督工作
联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全市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签发了《关于开展全市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对专项行动进行了全面的部署要求。
加强对下指导,及时解决疑难问题。按照分片负责要求,我们对各县区院对确定专人日常联系指导,同时对于重大疑难问题,按照一事一指导或者一案一指导的原则,对于具体案事件作出具体指导,突出指导效果。
注重精准监督,突出保护实效。对烈士纪念设施公益诉讼案件及时提出检察建议,进行实地走访,确保相关建议能够落花到位。在办案中注重典型案例和典型经验的培育和积累,为以后更好地办理相关案件打好基础。
2022年2月,白银市检察院办理的会宁县人民政府怠于履行对辖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监督管理职责案召开诉前磋商会议,旨在通过双方磋商,在存在问题、产生原因、主体责任、意见建议、整改措施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督促解决在烈士纪念设施监管和保护方面存在的履职不到位、保护措施不得力等问题。
三、存在的问题
全市红色资源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形式单一,方式方法不足,存在安全隐患;
与各行政部门们协作配合还需进一步加强;
公益诉讼干警相关专业知识以及业务能力比较薄弱,有待进一步提高;
重视程度不高。各县区院思想上不够重视,行动上不够迅速,在与行政机关协作上不够积极主动,导致立案数较少。
四、下一步打算
加强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的协作配合,针对烈士纪念设施存在的问题共同商讨研判并提出可行性方案,加大对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力度,防止遭受进一步破坏;
各县区院要提高认识,加快行动步伐,积极办理公益诉讼红色资源领域案件,市院要抓住突出性、普遍性问题,力争办理此类案件。
邀请相关专家对全市检察公益诉讼干警进行业务培训以及相关专业知识培训,提升干警办理能力。规范办案,强化证据意识,全面客观收集证据。要针对每一项待证事实,均要有相应证据予以证实,全案要形成证据体系。
强化经验总结,及时撰写报送典型案事例。在案件办理中,在保证办案数量规模的基础上,注重发现和挖掘具有典型性案例、事例,根据各县区院特点,梳理总结经验,及时报送,予以推广。